一、文件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我市高質量發展、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持續優化我市營商環境、促進科創研發,打造宜居花城、延續歷史文脈、增加民生福祉,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水平,規范規劃管理中容積率建筑面積的計算標準,我局對《廣州市規劃管理容積率指標計算辦法》(穗國土規劃規字﹝2018﹞9號)(以下簡稱原辦法)開展了修訂工作,形成《廣州市建筑工程容積率計算辦法》(穗規劃資源規字﹝2023﹞8號)(以下簡稱《容積率辦法》),于2023年11月 9日正式發布實施。
二、修訂說明
《容積率辦法》在原辦法基礎上開展修訂,修訂過程中,我局對原辦法的實施情況、相關政策情況、建設項目案例經驗等進行了調研,參考借鑒了國內外城市經驗,同時征求了專家、相關部門、企業、設計單位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并與相關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進行了銜接。
原辦法為條款式,正文共10條,附件圖示10個、附表1個。《容積率辦法》主要修訂條款內容5條,銜接依據文件、規范性寫法更新條款內容5條,修訂后共計條款10條,附件圖示17個、附表1個。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結合嶺南地域氣候,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容積率辦法》修訂并拓寬“建筑公共開放空間”釋義,強調建筑公共開放空間應具備邊界開放與便捷的公共可達條件,面向公眾或者不特定業主全天候免費開放,將過街樓、架空走廊、空中連廊、檐廊、挑廊、景觀亭廊等明確納入“建筑公共開放空間”釋義,鼓勵建設各類連廊,形成適應廣州氣候特色的慢行系統,提高居民出行舒適度。對于原釋義中“城市公共通道”部分則納入《容積率辦法》第四條不計容范疇,不受“建筑公共開放空間”的總比例控制。
另一方面,《容積率辦法》提高了首層以外建筑公共開放空間的不計容比例上限,鼓勵利用層間架空、空中連廊等打造豐富的公共開放空間。將住宅、辦公、商業類建筑首層以外的公共開放空間累計不大于本棟建筑規劃核定計算容積率總建筑面積的比例由原3%提高至5%,其中創新型產業建筑關于公共開放空間的容積率計算規則與辦公類建筑要求一致,為體現對工業園區建筑環境提升的支持,助推制造業立市,放寬工業建筑首層公共開放空間不計容。
考慮到部分地形復雜,場地內高差大、坡(臺)地建筑存在同一建筑物結合地形和道路廣場靈活設置不同標高“多首層”的情形,其公共開放空間屬于直接對外,《容積率辦法》將位于坡地與相鄰室外廣場平緩相接的情形的公共開放空間納入“建筑物首層的建筑公共開放空間”范疇,不作比例要求。
(二)推進“未來社區”“健康住宅”建設、提升生活品質。
后疫情時代人們對于居住品質、陽臺空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推進“未來社區”“健康住宅”建設,《容積率辦法》第六條將住宅套內半開敞空間半計容的比例由原不超過套內建筑面積的15%放寬至20%,并允許設置一個滿足連續開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觀陽臺不限制其進深。
結合我市濕熱、多雨的氣候特點,適當增加陽臺等半開敞空間可以提供遮陽、通風、綠化及休閑空間,改善居住舒適度和生活品質,既體現了地方特色又滿足了居民實際需求。結合“健康住宅”的要求增加半開敞空間半計容比例一是鼓勵設置入戶花園,以利于通風換氣,滿足入戶消殺、臨時儲物等緩沖目的;二是鼓勵設置一個大進深的多功能凸陽臺,作為承載居民休閑、健身、種植等多種功能場景的復合空間,以緩解居民對戶外環境的需求,讓居民在家也能感受自然氛圍;三是鼓勵單獨設置生活陽臺,與景觀陽臺區分開,加強空氣對流。為做好半開敞空間的正向引導,真正提升住宅產品品質,我局同步制訂技術審查清單要求,明確對于一些不合理的陽臺布局和形式不適用半開敞空間半計容的規則。
另外,為適應當前高品質住宅層高的要求,對于套內建筑面積超過144㎡的復式住宅,《容積率辦法》第七條將其客廳、起居室挑空部分層高基準值由原6米放寬為7.2米。
(三)促進高標準的工業、物流建筑建設,推廣“工業上樓”,助推制造業立市。
為適應粵港澳大灣區當下產業升級和轉型的新時代,《容積率辦法》對工業建筑、物流建筑單倍計容的層高基準值予以適當放寬,并明確有特殊工藝需求的工業建筑和倉儲、物流建筑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容積率辦法》將有效提高我市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促進產業集聚,推廣“工業上樓”。
對于非單層工業廠房,根據“工業上樓”功能復合的空間特點,提出分層的層高基準值控制,即首層至第3層為8米,第4至6層為6米,第7層及以上為4.5米;對于倉儲、物流建筑,結合其建筑特點分為盤道式和非盤道式,盤道式的倉儲、物流建筑其每一層均為高周轉樓層,其層高基準值均按12米控制,而非單層、非盤道式的倉儲、物流建筑,根據其周轉效率提出分層的層高基準值控制,即首層、二層為12米,第3至6層為6.6米,第7層及以上為5.4米。
(四)鼓勵以市政、公共交通項目支撐區域多方位開發激活我市經濟能級提升,鼓勵大型商業地下空間系統開發利用。
近年來,結合市政、交通設施進行綜合開發的項目呈現多種形式,包括了結合高鐵、地鐵、高速路、水廠上蓋物業開發類型等等,并且隨著地下空間及TOD模式的發展,其附屬設施、附屬風亭及疏散口的設置與城市公共空間、建筑場地設計及開發地塊的利用等矛盾日益突出。為踐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的舉措,推動建筑、場地一體化建設,鼓勵軌道交通附屬設施與建筑合建,推動城市高品質公共空間實施,《容積率辦法》明確市政、交通設施上蓋綜合開發項目的蓋下市政、交通設施及其與上蓋建筑之間的結構轉換層,蓋上停車庫及其地面疏散樓梯間等附屬設施不計容,明確軌道交通地下車站和區間及其專用附屬設施(除商業設施外)不計容。
另外,《容積率辦法》鼓勵大型商業地下空間綜合、系統開發,集約節約利用城市空間資源,對于集中大型商業綜合體建筑的地下部分,取消原6.7米的層高基準值要求,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
(五)支持公共停車場建設,促進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為貫徹落實國家新能源戰略,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滿足不同領域、不同層次電動汽車充電需求,支持公共停車場建設,切實解決停車難問題,《容積率辦法》提出供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專用配電房納入不計容范疇,并銜接我市關于停車場(樓)的相關鼓勵政策,明確符合有關規定的停車場(樓)不計容。
(六)延續歷史文脈,促進歷史建筑合理利用。
為加強廣州歷史文化保護與傳承,促進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工業遺產建筑的合理利用,推動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容積率辦法》與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工業遺產建筑相關的規定做好銜接,對符合規定的免于計入容積率。
(七)鼓勵優化建筑第五立面,鼓勵設置屋頂花園、公共活動空間。
為鼓勵建筑設屋頂花園、公共活動空間,鼓勵建筑第五立面采用整體化設計,將建筑屋面空間打造成為整潔有序、分區清晰、環境舒適的公共活動場所,《容積率辦法》提出建筑物屋頂的梯屋、電梯機房、水箱間、人防報警間,或提供不小于屋頂面積60%用作公共活動區時一體化設計的梯屋及設備設施用房,當上述建筑面積累計不大于屋頂面積的25%時不計容。
(八)支持城市安全韌性建設,引導高標準設置住宅公用配電房、隧道管理供配電用房。
為提升我市電力用房的防災抗災能力,避免水浸隱患,支持省住建廳、市工信局、廣東電網對用電設施的相關管控要求,鼓勵住宅小區建設中配電房布置在首層以上,《容積率辦法》提出位于住宅首層及以上或住宅區內獨立設置的公用配電房不計容,不計容的公用配電房應移交供電部門運維,不允許作為他用;為滿足隧道的基礎設施建設要求,提出供隧道管理使用的供配電用房不計容。
(九)鼓勵高品質建筑立面,提升城市景觀。
為打造良好的城市景觀,鼓勵高品質的建筑立面裝飾做法,對于建筑外墻飾面層仍沿用原辦法要求,在《容積率辦法》中明確了建筑外墻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墻不計容。
(十)惠企利民、兼顧公平性。
在施行節點方面,《辦法》按照立法技術規范,規范性文件發布即時生效。本規定發布實施前,已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建設工程,其容積率指標計算按原辦法執行。若項目在《辦法》發布前未辦理過規劃條件核實,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新規定進行計容指標核準,兼顧了公平性和政策普惠性,允許未實施或在建項目有條件享受新政策。
附件:1.新舊條文對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