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使政府法律顧問真正成為防范風險的“守門員”、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科學決策的“智囊團”?廣州市司法局進一步優化政府法律顧問參與工作的方式方法,全國率先試行政府部門首席法律顧問制度,使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決策過程、提出法律意見成為依法決策的重要程序。
保障首席法律顧問“全覆蓋”
廣州市于2021年11月制發加強法律顧問工作有關文件,指引全市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其中31個市政府部門于2021年底前試行設立首席法律顧問,并向市司法局備案。
針對未落實到位的少數部門,市司法局專門發送提醒函,明確首席法律顧問制度納入法治廣州建設考評指標體系,督促限期設立,目前試行的31個政府部門已全部設立首席法律顧問。
首席法律顧問負責統籌協調本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以分管領導或者承擔法律顧問工作的內設機構負責人為主要人選,擔任首席法律顧問的人員要求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熟悉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具備專業的法律素養,全程參與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各領域和各環節。
成為防范風險的“守門員”
試行設立首席法律顧問,可以較好地解決市政府部門內部法律顧問人才隊伍缺乏的問題,是選優配強內部法律顧問的首要步驟,也是落實市直部門法律論證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
設立首席法律顧問,有助于破解市直部門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發展不均衡、法律顧問使用率不夠高、人員流動性大的困境,進而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促進政府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防范法律風險中的積極作用。
各單位以試行設立首席法律顧問為契機,不斷完善各項配套工作機制,將促進全市全面理順法律顧問工作體系,切實保障法律顧問履行職責,有效推動政府部門法律顧問工作規范化、專業化、長效化。
把好行政決策的“法律關”
近年來,市政府各部門共計配備內部法律顧問約300人,專門從事單位內部法律顧問事務,以法治的視角和專業的知識,在推進立法、作出重大決策、出臺重要文件、處置重大事件方面,認真開展研究論證和法律風險評估,為政府依法決策把握關鍵“法律關”。
在市政府、各區政府及有行政執法權的市政府部門建立首席法律顧問制度的基礎上,接下來,將持續優化法律顧問的隊伍結構,打造既懂政策、又知民情,立場堅定、專業過硬的法律顧問隊伍,充分發揮法治工作機構的主體作用、內部法律顧問的基礎作用和外聘法律顧問的支撐作用,助力廣州加快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貢獻法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