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23〕59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加快培育建設國際演藝中心實施方案、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方案、廣州市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加快培育建設國際演藝中心實施方案》《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方案》《廣州市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實施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22日
廣州市加快培育建設國際演藝中心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舉措,扎實推進文化強市建設,進一步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全力構建灣區核心、國內標桿、國際一流的文化演藝矩陣,打造國際演藝中心,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牢牢錨定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推出更多展現時代氣質和嶺南風情的精品力作,培育造就一批德藝雙馨的文學藝術家和規模宏大的文藝人才隊伍,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美譽度的國際演藝中心,推動文藝事業繁榮發展,讓世界藝術走進廣州,讓廣州故事走向國際,高質量推動城市文化綜合實力出新出彩,奮力書寫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的廣州篇章,為廣州繼續在高質量發展發揮領頭羊和火車頭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重點任務
(一)打造國際文藝精品智創中心。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發揮文藝原創精品高質量發展聚集效應,對標對表“五個一工程”獎、文華獎等國家級藝術獎項評選標準,鼓舞文藝骨干人才、“文藝兩新”優秀人才勇攀文藝高峰,推出一批具有中國精神、時代氣象、廣州特色、嶺南風韻的精品力作,打響紅色文化、嶺南文化、海絲文化、創新文化四大文化品牌,以高質量文化供給,努力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豐富多元的國際文藝精品智創中心。
1. 激活文藝原創新動能。依托廣東省藝術研究所、廣州文學藝術創作研究院為核心研發基地,以省市國有文藝院團為骨干,圍繞創作選題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備性研究,制定文藝精品創作短期、中期和遠期目標,逐步完善專題采訪、蹲點創作、學習研討、創作分析、專家論證、評審扶持、審查考評等全流程創作生產機制,形成抓原創、排經典、推精品、重基礎的藝術精品創作格局,為藝術精品創作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源泉。
2. 深化院團改革新舉措。以做大做強市文化發展集團為抓手,完善文藝院團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內部運行機制和經營管理創新,統籌整合人才、器材、場館、資金等相關資源,引入社會資源注入發展活力,提高劇院劇場建設、管理和運營水平,將市文化發展集團發展成為扎根廣州、立足灣區、全國領先的大型文旅投資運營集團,形成行業拉動力、產業引領力、受眾輻射力,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3. 規劃院團發展新藍圖。錨定“走在前列”總目標,尊重創作規律,打造全領域統籌、全生命周期扶持、全要素配置、全鏈條開發、全方位宣推的文藝創作生產體系,著力構建文藝創作高質量發展新格局。依托現有文藝創作單位建立劇本創作中心和藝術創排推進委員會,實施復排經典劇(節)目、推廣演出當紅流行劇(節)目、創排演出新創劇(節)目“三線并進”藝術生產模式。鼓勵廣州大劇院爭當文化央企排頭兵,創作、制作國際級精品劇目。芭蕾、雜技、歌舞、話劇等文藝院團創作有國內頂尖、走向世界主流市場的一流劇目。粵劇、廣東音樂、粵曲、木偶等承擔非遺傳承的院團,要發展為劇目一流、特色濃郁、后繼有人的優秀院團。
4. 打造音樂產業新平臺。整合國際和國內原創流行音樂資源,以廣州交響樂團、廣東民族樂團、廣東音樂曲藝團為抓手,打造音樂溝通和交流平臺,建立金鐵霖、馬秋華、葉小鋼等國內頂尖音樂名家工作室。積極邀約影視傳媒、唱片公司、文化藝術等相關機構舉辦各類原創音樂系列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創辦國際原創流行音樂大賽、合唱節、電視節目、藝術節展以及包裝發行原創數字音樂、唱片,有力推動廣州原創流行音樂行業的繁榮與發展。
5. 共建智慧劇院新陣地。以藝術創作集成科技創新,以舞臺應用帶動裝備研發,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與劇院行業深度融合,推動線上與線下一體化的元宇宙數字化文化新體驗。實施戲曲影像工程,繼續推進“廣州市粵劇電影精品工程”。注重發揮媒體的宣傳優勢,充分利用名角名家圈粉,以5G+4K/8K等技術為傳播渠道,通過N次傳播以及“版面+視頻+線下”等方式,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積極探索冠名演出、深度定制、企業專場和線上線下結合的盈利模式及多元化發展新路子,提升市場化、產業化和國際化水平。
6. 構筑演藝人才新磁場。著力吸引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名藝術家、大企業家,健全人才引進、培養、激勵、評價和服務保障機制。加大藝術創作、編導、表演、運營、產業經營等重點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按人才政策積極落實演藝界名人名家名角、高級管理人員等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待遇,讓廣州成為演藝人才匯聚中心。
7. 培育高端人才新智庫。鼓勵本地高校與國際知名院校采取多種合作方式培養各類演藝人才。大力開展藝術系列職稱評審,為演藝人員創業、就業提供服務。加大表演編導、演藝經紀、劇場運營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力度。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國內外知名的演藝人才專業培訓機構,夯實演藝專業人才隊伍。
(二)打造國際演出中心。
以演出為中心環節,整合劇院劇場功能,形成布局合理、藝種多樣、名家集聚、輻射粵港澳大灣區的劇院群。通過跨界融合藝術為延展,集舞臺表演、原創孵化、展覽展映、公益教育、社區賦能為一體,呈現活力、前沿、多元的藝術作品,構筑世界級藝術名家、名團、名作、名劇的引力場與實驗場,打造文旅融合的綜合性劇場。
1. 打造高端核心劇院群。以廣州大劇院為中心,鏈接星海音樂廳、友誼劇院、廣東藝術劇院等高端劇場形成核心演出區,在建設文化強市中主動擔當,在國際文化交往中展現形象,在文化惠民服務中精益求精,充分發揮藝術高地的示范引領作用。積極協助推進廣東粵劇文化中心、廣東人民藝術中心兩個重大劇場項目,進一步放大重大文化設施的集聚聯動效應。
2. 聚合專業演藝劇院群。優化提升星海音樂廳、廣東藝術劇院、友誼劇院、廣州粵劇院紅線女大劇院、廣州市文化館群星劇場、廣東省木偶藝術劇院、廣州芭蕾舞劇院、廣東音樂曲藝團彩虹曲苑、十三號劇院、南方劇院、江南大戲院、海珠大戲院、郭蘭英劇院等專業戲劇場館,促進優質演藝資源共建共享,實現利用率最大化。
3. 拓寬演藝文化產業鏈。支持沙河頂文化院團片區更新改造,立足演藝空間、呈現方式、觀眾體驗三重維度,演出戲劇、話劇、歌舞、雜技等多劇種、多樣式舞臺劇,集舞臺表演、原創孵化、展覽展映、公益教育、社區賦能為一體,培育舞美制作、燈光研發、服裝設計、劇本孵化、導演創意、音樂創作以及人才培訓等多項演藝新生態,構建富有城市文化特色的演藝新空間。
4. 創建嶺南文化示范點。通過展演展示優秀傳統文化和多元當代藝術,入駐一批有影響力的藝術家,以名家效應推動嶺南文化傳承發展,將廣東省粵劇院、南方劇院、江南大戲院、廣東省木偶藝術劇院、蓓蕾劇院、海珠大戲院打造成為“文化+創意+劇場+影像+跨界+時尚+體驗”的嶺南文化展示基地,呈現集戲曲市集、故事分享、舞臺演出、電影展映、游戲游藝等于一體的一站式體驗中心,以時代精神激活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命力,讓演藝行業成為廣州城市文化精神的生動載體。
5. 拉動演藝資源增長級。合理定位劇場特色,鼓勵有劇院劇場的國有文藝院團建立“一團一場”的駐場演出制度,做好體育場館、戶外廣場、文化館等公共文化演藝資源有效整合和統籌利用,促進優質演藝資源共建共享,實現利用率最大化。鼓勵各區辦好一批小劇場和專業化劇場,在城市建設、舊城改造中興建一批小而精的劇場,讓更多的文藝人才有場地排練、有舞臺表演、有機會出彩。
(三)打造國際演藝消費中心。
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ART+”滲透多元文化旅游模式,以深化演出市場“放管服”改革為切入點,將“文旅體一證通”作為建設重點文旅體項目的支持內容,優化營商環境,引導和支持龍頭型、平臺型試點市場主體不斷推進發展升級、服務提質和品牌創優,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打造一批文化演藝與商業、旅游深度融合的綜合消費場所,建設多元融合服務文藝消費引領區,促進旅游業、周邊產業和第三服務業經濟增長,讓廣州成為頂級劇目展演的搖籃、演藝人才發展的殿堂、人們追求高端藝術的向往之地。
1. 共建名家名團新力作。通過多種形式加強與國家直屬院團、省級文藝機構、文化藝術名家、本土文藝力量的充分合作,促進與大灣區城市文藝交流,以高端藝術項目合作提升藝術原創能力,提升我市精品劇目、演藝節展、賽事評比及各區特色品牌演藝活動的競爭力、影響力和吸引力,努力實現資源共享、品牌共創、人才共育、市場共建、合作共贏。
2. 搭建演藝展示新平臺。堅持全球視野、世界眼光,通過多種渠道申辦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辦好“中國戲劇梅花獎”“羊城粵劇節”“廣州藝術季”“名家周末大舞臺”“大學生戲劇節”等藝術活動,組織廣州演藝交易會、絲綢之路國際劇院聯盟年會等演藝項目,舉辦國際名家論壇、大師課、現場推介等主題性活動,積極協助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節、廣東省藝術節、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國際青年音樂周、廣東現代舞周、華語戲劇盛典、二沙島戶外音樂季等文藝品牌活動,搭建國際演藝數據庫,實施粵劇、廣東音樂曲藝、雜技、木偶劇等嶺南特色文藝演出“走出去”工程,建立世界名團名劇交流機制,推動演藝新業態有序發展。
3. 構建灣區演藝新業態。以長隆集團、廣州塔、正佳等文旅標桿企業為中心,規劃建設多個文旅項目駐場演藝基地。以北京路、永慶坊、天河路、萬達廣場、白云新城等多個商圈為主,開發流行音樂懷舊歌廳、沉浸式劇院、小劇場和脫口秀等小劇場群。依托長隆大馬戲、香港迪士尼樂園、澳門美高梅演藝中心、深圳歡樂谷、珠海長隆海洋王國、廣州市森林海旅游度假區等重大文旅項目,構建粵港澳大灣區文旅演藝商圈。鼓勵引導企業投資建設運營音樂空間,以常態化音樂演藝活動帶動夜間經濟,促進文商旅消費。
4. 引領一江兩岸新消費。在海心沙、太古倉、海珠大戲院、星海音樂廳、廣州大劇院、廣州塔—琶洲商圈以及番禺、南沙等沿江地段打造演出夜市群,鼓勵建設多功能文化演藝設施,鏈接粵港澳大灣區劇院布局,形成粵港澳大灣區演出產業鏈,滿足國際演出需求,不斷提升市民參與度、認可度和滿意度,讓美輪美奐的文化藝術表演展示新時代文化浪潮的璀璨光芒。
5. 打造廣州演藝不夜城。積極發揮廣州大劇院龍頭作用,夯實世界十大歌劇院引領地位,謀劃引進國際精品劇目,打造永不落幕的演藝嘉年華。通過政府扶持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國內外知名院團和藝術家將原創作品的全球首演、國內首演落地廣州,對國際知名院團、藝術家和經典劇目來穗演出探索建立補貼機制,積極引進世界十大交響樂團、十大芭蕾舞團、百老匯音樂劇、十大歌劇院等A類劇目演出。借助對外文化資源,聯系國際演出商,推動廣州劇目走出國門、走向世界,讓廣州成為世界矚目的創新演藝沉浸之城。
6. 構建演藝行業新矩陣。引導民營演藝新發展,在舊城改造、景區建設、歷史文化街區的活化利用過程中,在室外廣場、綠地、商業綜合體內等拓展一批民營劇場、脫口秀劇場、多功能小劇場,適時開放現有少年宮、高等院校劇場、大型企業集團劇場、大型商業綜合體劇場等演出空間資源。支持社會主體依托景區、園區、游船等載體打造情景化、沉浸式的體驗性項目,做好周邊基礎設施配套、公共交通組織工作,打造多個富有嶺南特色的劇場群落,構建種類多樣、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演藝行業矩陣。
(四)打造國際演藝會展中心。
以深化演藝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錨定演藝行業高質量發展方向,從企業培育、營商環境、金融支持、用地供給、人才支撐等各方面入手集聚演藝資源,著力提升演藝會展的創新性、豐富性、適配性,營造全球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國際演藝會展中心。
1. 提升演藝交易節展新品質。辦好絲綢之路國際劇院聯盟廣州年會、廣州演藝交易會以及廣東舞臺燈光、美術、設備、機械、美妝展,把廣州打造成為國際演藝產品集散地。廣州演藝交易會計劃每年交易劇目不少于500臺,評選年度演藝影響力人物、杰出人物、新銳人物,推出年度金牌演藝經紀人、網絡表演金牌主播等系列活動,推動演藝新業態有序發展,成為中華優秀舞臺藝術走出國門的平臺,成為中國演藝文化的“廣交會”。
2. 建設舞臺技術研發新中心。注重文化與科技高度融合,鼓勵支持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國家級平臺和領軍企業,加強國際演藝技術研發,加強專業音視頻、專業燈光、激光、投影、LED、水秀、聲學產品、舞臺裝備、藝術作品、交互體驗、露營裝備等專業器材和產品研發,在文藝演出、藝術展示、文化娛樂等領域提供集設計設備研發、設備系統集成、運營管理一體化的解決方案和實施服務。
3. 舉辦舞臺高新科技論壇。通過展示國際舞臺高科技設備,分析全球高新高科技設備案例,交流分享名家大師對于舞臺機械、劇場建設前沿技術的解析、文旅創意案例的策劃、演藝發展趨向的展望,吸引全球知名演藝集團、演出聯盟、舞臺演藝、旅游演藝機構,以及演藝科技、演藝經紀、演藝金融、演藝創意機構參加,促進未來劇場模塊化、集成化和智能化發展,推動演藝行業服務提質增效,賦能新時代的美好生活。
4. 凝聚行業協會新合力。積極發揮廣東演出行業協會、廣東演藝設備行業商會等行業協會引領作用,推動演藝場館、演出團體、演出經紀機構、演出票務公司、舞美舞臺工程企業、網絡表演(直播)經營單位等建立良性互動機制,推動演藝行業制定行業標準促進行業自律以及統籌演出團體、演出劇院、演出中介、藝術培訓、公益演出、舞臺科技、網絡表演、行業數據發布、行業誠信經營等各方面取得新進展。
5. 促成行業聯盟新合作。為加大與國內外演藝機構合作交流力度,以廣州大劇院牽頭,通過絲綢之路國際劇院聯盟廣州年會,連接45個國家和地區的劇院機構,積極探索成立演藝行業聯盟,對國內外演出市場進行調研,建立信息收集、共享和分析平臺,組織國內演藝機構開展對外藝術活動,推動演藝文化產品“走出去”,讓文化藝術交融促進“一帶一路”人心相通,推動中國故事、灣區故事、廣東故事在全球廣泛傳播。
6. 融合社會力量新發展。積極探索“演藝+”,以跨界方式融合其他業態發展,促進體育場館、會展中心、大型商業綜合體的演藝產業開發運營,不斷探索文商旅融合發展的多樣性。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演藝行業建設,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走專、精、特、新道路,支持一批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發展,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骨干演出企業。支持在條件成熟的片區建設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試驗區,定期組織民營院團長的專業培訓,邀請國內外戲劇大師舉辦編劇、導演、表演等系列培訓,促進民營文藝表演團體集群發展,推動結構優化升級,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案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牽頭召集國際演藝中心聯席會議,統籌文藝院團、演出劇場和演藝資源,定期會商研究推進重大事項。發揮廣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總部資源優勢,組成專家智庫,指導各區優化劇院建設規劃布局,盤活劇場演藝資源,促進演藝行業可持續發展。
(二)強化政策保障。省、市有關部門會同各區全力參與,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加強整體謀劃,組織落實廣州市培育建設國際演藝中心實施方案。各區根據本方案出臺細化措施和配套政策,在城市規劃、營商環境、活動舉辦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突出本區亮點特色,積極推進落實相關工作。
(三)落實資金保障。鼓勵重點支持體現時代精神、反映現實生活、彰顯廣州特色的原創新創劇目、經典復排劇目在廣州展演,支持優秀劇目全國首演、巡演首站或壓軸收官落地廣州,鼓勵“廣州出品”的優秀劇目巡演,支撐重點劇目演出,更好服務文化強市建設。鼓勵各區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推動基礎建設、劇目引進、空間規劃、人力集聚、市場拓展向世界級演藝集聚區加速邁進。
(四)提升品牌宣傳。充分用好中央、省、市各級各類宣傳資源,面向國內外加大“國際演藝中心”品牌的宣傳推介力度,大力宣傳廣州城市精神、城市形象、精品劇目、演出團體和演藝人才。拓展對外文化交流、宣傳推廣和貿易渠道,利用國際友城、友好港、駐穗領館、海外華僑組織等優質資源構筑宣傳推介網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五)集聚社會力量。加強演藝領域行業組織建設,發展各類演出經紀機構,鼓勵各類文藝表演團體積極參與演藝劇場建設,引導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投資政策允許開放的演藝領域,在推動國有民營互補、優化市場競爭、鼓勵社會資本、簡化巡演審批、提升創作扶持、改善排練條件、增加展示平臺、依法依規推進減稅降費等方面切實激發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活力和創作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文藝事業高質量發展。
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舉措,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文旅體市場繁榮發展,為全市穩增長大局作出更大貢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牢牢錨定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貫徹“讓群眾少跑路”的政務服務理念,充分發揮營商環境改革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牽引作用,在全市范圍統籌實施“文旅體一證通”工作,著力破解文旅體行政審批體制機制障礙,為審批流程“瘦身”、政務服務“強身”,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和群眾辦事成本,為企業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提振市場信心、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市場消費,讓市場主體多起來、活起來、強起來,不斷培育壯大文旅體產業新業態,推動文旅體市場繁榮發展,為廣州繼續在高質量發展發揮領頭羊和火車頭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工作內容
“文旅體一證通”,是指政府作為審批主體,將相關行政審批事項整合,進行統一的可行性事前服務,在行政審批過程中簡化審批事項申報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達到減環節、優服務、強功能的目標。根據不同類型對象,分別實施“穗園通”“穗演通”。
(一)穗園通。
“穗園通”,是指在文化產業園區內,由政府對園區、園區對其內的經營主體進行統一的可行性事前服務。
1. 適用對象:文化產業園區。
2. 適用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文化、旅游、體育等綜合業態經營的內資企業。園區占地面積不少于7萬平方米。
3. 實施范圍:選取黃埔區、番禺區先行試點,形成經驗后在全市范圍推廣。
4. 具體措施:
(1)把娛樂場所、網吧等文旅體領域41項(見附件1)審批事項融合為一個準入項目,為園區頒發一張“文旅體一證通”,實現“一次申請、一證準營”。
(2)園區獲得“文旅體一證通”后開展相關業務,市、區相關審批部門實行前置服務,按行政審批規定對事項的要素進行審核和監管,對可能影響安全的風險進行核查和銷項。需要辦理規劃、建設、土地、消防、衛生、環境等審批手續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推行承諾制信任審批。市、區相關審批部門列明相關辦理事項的設立條件、監管依據、法律責任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獲得“文旅體一證通”的園區內的經營主體簽訂承諾書后,達到法定條件后即可從事特定經營活動。
(二)穗演通。
“穗演通”,是指在同一演藝場館(體育場館)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實施“簡材料、縮時間、優流程”為主的新型服務模式。
1. 適用對象:演藝場館、體育場館。
2. 適用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文化、旅游、體育等綜合業態經營的內資企業。演藝場館內觀眾人數1000人以上,體育場館內觀眾人數5000人以上。
3. 實施范圍:在全市范圍實施。
4. 具體措施:
(1)簡材料:簡化申報材料,營業執照等4份基礎材料有效期內一次提交審核,不再重復提交。
(2)縮時間:文化行政部門審批時限減縮至5個工作日內;公安機關受理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審批時間減縮至3個工作日內,在確保安全前提下,依法最大限度核定觀演人數。
(3)優流程:建立“一站式”聯合審批機制,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對營業性演出審批、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審批進行對接聯調,優化流程,快審快辦,提高審批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聯席會議,由分管市領導擔任召集人,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為成員單位,定期研究改革實施重點事項,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公安局要聯合建立協作聯動、通報邀約等機制,推動改革事項全面落地見效。各區、各成員單位要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堅持正向導向,弘揚正能量,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高質量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各區、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演藝場館(體育場館)的業務指導,推動“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走深走實。
(二)抓好任務落實。各區、各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計劃,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進實施,確保任務有人管、工作有人抓。要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動“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落地,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優化營商環境。各區要結合自身實際,突出亮點特色,創新抓好改革任務落實,力爭實現“一區一特色”、全面出成果。黃埔區、番禺區等試點區要結合實際,大膽創新,積極探索,推動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的成功經驗。
(三)完善服務監管機制。
1. 強化事前服務。主動靠前,分批分類服務指導,提升服務質量和效能。審批服務關口前移,對各審批事項的核心內容進行梳理,對可能影響安全的風險逐項開展核查和銷項。
2. 加強日常監管。建立市、區、運營主體多元化監管機制,壓實市級統籌監管、區級屬地監管和經營主體自我監管責任。運用提醒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開展日常監管;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創新監管方式,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3. 包容審慎監管。動態優化園區經營主體和演藝場館名單,推行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制度。遵循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探索執法“觀察期”制度。
4. 加強信用監管。各區要組織園區及經營主體簽訂承諾書,督促嚴格落實承諾事項。依法開展信用評價,及時進行信用修復,督促經營主體嚴格執行行業規范,守法守規守信經營,建立執法評估糾錯機制、失信管理制度、優質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機制,發揮典型示范激勵作用。
5. 建立退出機制。對有重大意識形態風險隱患的企業,文旅體行政主管部門撤回園區“文旅體一證通”及經營主體從事特定經營活動的許可。
(四)強化培訓宣傳。各區、各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行政業務審批培訓,通過政策講解、專家輔導、實踐操作等多種方式,學習掌握“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的目標、意義、內容和要求,提高審批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要用好各級各類宣傳資源,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擴大“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的社會知曉度,推動形成齊抓共管抓落實的良好局面。
附件:1. 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穗園通事項目錄
2. 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穗演通場館名單
3. 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穗演通審批材料清單
附件1
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穗園通事項目錄
附件2
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穗演通場館名單
附件3
廣州市“文旅體一證通”行政審批改革——穗演通審批材料清單
廣州市促進演出市場繁榮發展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演出市場安全、規范、健康、繁榮發展,實現演出活動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以演出市場的強勢復蘇拉動文旅消費,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以一流的營商環境為廣州“二次創業”注入動能,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依法設立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等演出主體在本市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適用本辦法。營業性演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為公眾舉辦的現場文藝表演活動,包括演唱會、音樂會、駐場演出等。
第二條鼓勵營業性演出的經營主體提供優質豐富的演出產品和活動供給。在廣州市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演出補助專項,每年補助不超過3000萬元。
第三條進一步加快營業性演出行政審批改革,實施文化、公安審批系統對接聯調、集成辦理。針對重點演出場所,開通綠色快速通道,縮短流程,最大限度完成審批。
第四條鼓勵外地大型營業性演出主辦單位、演出經紀機構來穗落戶,舉辦大型演唱會、音樂會等演出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在本市設立總部,享受總部企業相關政策和服務。
第五條鼓勵演出票務經營單位來穗設立獨立法人企業,支持本地企業建立演出票務經營平臺,建設演出票務管理平臺,實現票務管理與經營平臺對接,建成場館與票務聯動的公開透明的票務市場。
第六條對在本市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根據以下標準予以扶持:
(一)對大型營業性演出(5000人以上)的主辦單位,符合申請補助條件的,按照當年在本市舉辦演出規模給予補助,補助總額最高2000萬元。單場演出售票5000—10000人的,單場最高補助10萬元;單場演出售票10000—20000人的,單場最高補助15萬元;單場演出售票20000人以上的,單場最高補助20萬元。同一主辦單位每年獲得補助上限為200萬元。
(二)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票務經營公司,在本市全年票務收入達到10億元及以上的,補助總額最高1000萬元,按照票務收入的1‰給予補助,每家公司最高補助金額200萬元。
第七條鼓勵開發建設“演藝+旅游”文旅融合模式,開發設計演出專享旅游線路。加大演出市場與旅游、商業、交通等資源的聯動,促進夜間經濟發展,共建演出市場生態鏈。
第八條建立和完善演出市場統計制度。重點演出場所、經紀公司、票務代理等納入全市文旅統計信息系統,實現全口徑報送。
第九條堅持包容審慎監管。適應演出市場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在牢牢保住意識形態安全和生產安全底線的前提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第十條補助資金的申報、管理、評審、撥付、使用、監督、評估等程序,按照《廣州市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已享受市級財政其他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本補助。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