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23〕3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廣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殘聯《廣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31日
廣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
市教育局 市發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 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衛生健康委 市殘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廣東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粵府辦〔2022〕20號)精神,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促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發展規律,以高質量、適宜融合為目標,加快優化特殊教育體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質量,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實現最大限度的發展,努力使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為國家有用之才。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進一步鞏固發展,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持證殘疾幼兒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90%,高中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入學機會持續增加。每區至少1所特殊教育學校全面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資源教室全面建成,特教班數量穩步增長。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全面改善。融合教育質量全面提升,市、區、校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全覆蓋,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進一步融合。建設專業化高素質的師資隊伍,構建特殊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形成適宜每一名特殊兒童、公益普惠、高質量發展的廣州市特殊教育模式。
二、優化特殊教育體系
(三)鞏固義務教育。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以區為主,堅持“全覆蓋、零拒絕”原則,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要求。完善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特教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送教上門為補充的安置模式,確保殘疾兒童少年得到適宜安置。建立健全普通學校特殊教育工作長效機制,相對集中優質特殊教育資源和學位,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入學;擴大特教班學位供給,優先選擇辦學條件好的普通學校或九年一貫制學校舉辦特教班,可在距離特殊教育學校較遠、送教上門學生人數較多的鄉鎮(街道)設置特教教學點,到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特教班增加至80個以上;保障特殊教育學校學位穩步增加,進一步增強特殊教育學校服務重度、多重障礙學生的能力;合理控制接受送教上門服務學生的人數和比例,到2025年,將接受送教服務的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比例控制在10%以內。
(四)普及學前教育。各區要將學前殘疾兒童教育納入學前教育整體工作中,加強統籌謀劃,合理布局,多措并舉擴大學前特殊教育學位供給,確保學前持證殘疾幼兒入學率逐年提升,到2025年達到90%。做好學前適齡殘疾兒童信息收集和招生計劃制定工作,鼓勵和支持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就近就便入學,確不具備接納條件的,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置。優先選擇將辦學條件好的公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成為融合幼兒園,每區每年新增1所以上融合教育基地園(基地園須至少建有特教班或資源教室)。區屬特殊教育學校應普遍增設學前部(班)或附設幼兒園。各相關部門應協助教育部門解決特殊兒童學前教育問題,支持有條件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舉辦符合標準的幼兒園,鼓勵各區整合資源,創新康復教育服務方案,為殘疾兒童提供半日制、小時制、親子同訓等多種形式的早期康復教育服務。
(五)擴大高中教育。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舉辦高中階段教育,推動廣州市啟聰學校和廣州市啟明學校拓展高中階段教育對象類型,面向全市招收各類特殊學生開展中等職業教育。保障各區至少有1所中等職業學校開設啟能班,到2025年,每區新增1個以上中職特教啟能班,鼓勵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建設特色功能啟能班,啟能班可跨區招生,支持有條件的區設置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高中階段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隨班就讀,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優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為殘疾兒童少年提供合理便利。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中職院校(含技工學校)根據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拓寬專業設置,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及就業轉銜之間的聯動,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加強校企合作,積極幫助畢業生實現充分就業。
(六)拓寬高等教育渠道。持續提升殘疾人高等教育水平。健全與完善殘疾人高等教育通道,鼓勵并支持廣州市城市職業學院等高校與市屬特殊教育學校聯合舉辦殘疾人大專班,積極推進殘疾人本科層次職業教育;鼓勵市屬高校增設或開放適合殘疾學生學習的專業,杜絕以身體殘疾、資源支持不足等理由拒收殘疾學生,加大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逐步拓寬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七)探索拓展服務對象。積極探索擴大特殊教育服務對象與范圍。進一步提高專門招收孤獨癥兒童的廣州市康納學校、專門招收腦癱兒童的廣州康復實驗學校的辦學質量,擴大招生規模,拓展服務學段。充分發揮廣州兒童孤獨癥康復研究中心的引領示范作用,鼓勵支持各級各類學校積極開展孤獨癥兒童教育研究,開發孤獨癥兒童教育教學資源,努力滿足其就學需求。探索逐步將普通學校學習障礙、情緒與行為障礙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納入特殊教育服務范圍,參照隨班就讀學生標準提供各類支持資源;逐步建立孤獨癥兒童教育助教陪讀制度,為孤獨癥兒童接受高質量教育提供專業支持。
三、促進融合教育高質量發展
(八)健全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體系。加快市、區、校三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體系建設,發揮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對融合教育的巡回指導、教師培訓和質量評價功能。到2025年,實現市、區、校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全覆蓋。依托廣州市教育研究院,建立市級綜合性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加強對各區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的指導;加強市級視障、聽障、孤獨癥等兒童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建設,加大對各區相應類型特殊學生融合教育的指導力度。推動區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規范化發展,鼓勵各區特殊教育學校向區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轉型發展。依托設有資源教室、特教班的普通學校,以及設在鄉鎮(街道)的小學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設校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到2025年,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建成小學和初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至少1個。依托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高職院校設置職業教育融合資源中心。
(九)通過集團化發展加強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職業教育與特殊教育融合。將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職業教育與特殊教育融合辦學納入集團化辦學試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省級隨班就讀示范校與非示范校之間開展融合教育集團化辦學,鼓勵融合教育優勢區與薄弱區開展區域間融合教育集團化辦學。深入探索融合教育資源共享、教研交流與合作,發揮教育集團整體優勢,擴大優質資源覆蓋,促進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十)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加強教育與醫療保健、康復訓練的合作,落實“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免費提供輔助器具適配與相關服務。充分發揮市、區兩級特殊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功能,開展科學研究、專業指導等工作,促進醫療康復和特殊教育的高質量融通。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促進特殊教育的發展,建設廣覆蓋、多層次的數字化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資源平臺,實現課程教學資源共享。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和“智慧課堂”建設,加強教育信息化應用,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
四、強化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十一)加大財政投入。保障特殊教育經費投入。義務教育階段,對特殊教育學校智力殘疾、孤獨癥、腦癱及多重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不低于普通學生的10倍執行;對特殊教育學校視障、聽障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不低于普通學生的8倍執行;對普通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殘疾人托養機構附設特教班、隨班就讀及送教上門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按不低于普通學生的5倍執行。到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經費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補助水平,所需資金來源按現行政策執行。市、區政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學前和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生均撥款制度,所需資金按照學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繼續實施特殊學生基礎教育階段15年免費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特殊學生1.5倍課本費補助;市財政對普通學校(含幼兒園)通過新建資源教室、特教班(含中等職業學校特教啟能班)增加特殊教育學位資源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每間的補助,用于開展特殊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資源教室和特教班場地建設、教師培訓、轉介安置等,促進特殊教育內涵發展。
保障特殊教育教師的工資待遇。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傾斜政策,結合實際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繼續保障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特教班教職工享受特殊教育津貼,在績效工資總量內對普通學校(含幼兒園)承擔隨班就讀任務的班主任(主班老師)、主科教師(副班老師)和其他科任教師(保教老師)分別按不低于200元/月、150元/月和100元/月標準發放補貼,對承擔送教上門服務、巡回指導、“醫教結合”任務的人員適當給予工作和交通補貼。
(十二)改善辦學條件。全面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各區制定《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達標工作方案》,每區至少1所特殊教育學校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快廣州市康納學校、廣州市啟明學校、廣州康復實驗學校和廣州市社會福利院附屬特殊教育學校、廣州市農村特殊教育學校的建設。研究編制《特殊教育裝備配備指引》。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全面建成資源教室。鼓勵利用現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資源,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教室。落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中職學校無障礙設施建設,全面建成“無障礙校園”。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禁止收取與學位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十三)推進隊伍建設。各區要嚴格落實省特殊教育教職員編制標準。按照《廣東省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員編制標準暫行辦法》,為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教班配齊配足教職工。各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依托現有資源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通過區管校聘制度建立資源教師區域內統籌調配機制,資源教室應足額配備專職資源教師,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落實專職資源教師“專人專職”。加強師資培養培訓。鼓勵廣州大學等高校加大特殊教育專業本科生和研究生培養力度,提高特殊教育專業人才的培養供給能力。推進高校、中等師范學校為師范專業學生普遍開設特殊教育類課程,提升師范畢業生隨班就讀工作的能力。加強特殊教育全員培訓課程資源建設,開展新一輪普通學校教師的特殊教育全員通識培訓,每周期須在廣州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專業課類別選修一門特殊教育課程,將融合教育內容納入普通學校校長任職資格培訓,繼續推進特殊教育骨干教師培訓工作,加大特殊教育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的培養力度,擴大引領輻射作用。非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專任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范圍。落實市、區教研機構配備1名以上專職特殊教育教研員,優化市、區特約教研員聘任與管理,建立高水平專業化教研員隊伍。搭建特殊教育教師交流與展示平臺,繼續辦好中小學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大賽特殊教育組比賽。
(十四)提升課程教學與科研質量。加強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建設。落實視障、聽障、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探索開發區域性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地方課程,鼓勵特殊教育學校和融合教育學校(幼兒園)開展校本課程、精品課程與優質教育資源建設。支持學校探索開展基于個體需求的個別化教育課程建設,實現“一人一案”。加大力度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鼓勵特殊教育教研與科研,健全市、區、校三級教科研體系,在市、區教育科學規劃項目中設立特殊教育科研專項,為提升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內涵發展服務。
持續推進省級優質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特殊教育示范學校、隨班就讀示范區、隨班就讀示范校(園)等內涵建設項目,開展市級“融合教育基地園”評選,發揮優質項目促進特殊教育質量提升的帶動作用。
(十五)開展特殊教育質量監測和評價。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教育部《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探索構建市、區、校三級特殊教育質量監測體系,推動特殊教育質量監測常態化、規范化、科學化,把質量監測、教育評價與質量提升相結合,以評價促優化、以監測促整改。
(十六)加強信息共享。進一步提高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設水平,加強信息共享,為殘疾兒童的精準服務和學位供給提供科學依據。為殘疾兒童少年早期篩查與診斷、康復訓練、評估安置、教育教學和就業指導等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殘疾兒童少年個人終身電子學習檔案。結合人工智能平臺、大數據、“互聯網+”,支撐特殊教育管理與公共服務。依托市級特殊教育資源信息化平臺,加快特殊教育資源建設。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立政府主導下的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多部門聯動機制,實現殘疾兒童少年信息跨部門共享,構建殘疾兒童少年協同服務和動態追蹤機制。
五、提升組織實施水平
(十七)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各級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實現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質量的發展是黨的教育方針的體現,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把辦好特殊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中各項目標,壓實責任,抓好落實,有效調配資源,統籌平衡,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促進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
(十八)優化工作機制。完善市、區兩級特殊教育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教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多部門分工明確、統籌協調、合力發展的特殊教育聯動工作機制。優化特殊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與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的分工合作機制,充分發揮特殊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政策咨詢、專業引領、科學研究、對殘疾兒童少年開展入學評估等職能。
(十九)強化督導評估。加強特殊教育常態化督導與評估,在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重點工作督導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中,將特殊教育發展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督導與評價范圍,推動特殊教育事業高水平發展。
(二十)提升社會融合。重視社會融合氛圍的建設,打造有利于特殊教育、就業與生活的社會環境。大力宣傳普及特殊教育知識、方法和教育政策,廣泛宣傳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成就和殘疾人優秀典型事跡,引導社會、學校、家長、學生充分認識特殊教育對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和終身發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社會各界對特殊教育的認識,促進社會接納,營造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3年2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