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9〕39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3月22日
廣州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州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在現代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方面出新出彩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著力建設國際大都市,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扭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這個“綱”,率先對接國際先進營商規則,強化從企業需求出發的價值取向,聚焦企業和群眾最關切的環節,圍繞營商環境評價最核心的要素,解決我市營商環境最突出的問題,著力減流程、減時間、減成本、優服務,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開辦企業。
目標:2019年將全市開辦企業時間壓減至2.5個工作日內,2020年壓減至2個工作日內。
舉措:
1.全面提升開辦企業時效。推行開辦企業“一網通辦、并行辦理”,優化部門間數據聯動共享,實行線上線下“全渠道”快速商事登記、“全網辦”刻章備案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模式,推動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全覆蓋。
2.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推動首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落實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方式改革,實現“照后減證”和“準入”“準營”同步提速。
3.創新商事登記模式。在黃埔區試點“區塊鏈+商事服務”模式,探索打造共享式登記模式。在有條件的區復制推廣“越秀區實現企業開辦最快一天”的典型經驗做法。在自貿區南沙片區深化“一照一碼走天下”和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
(牽頭市領導:黎明。責任分工: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市稅務局,黃埔區、南沙區政府配合)
(二)辦理建筑許可。
目標: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90個工作日內;社會投資項目實行分類管理,控制在22—50個工作日內。
舉措:
4.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五個一”審批體系,確保政府投資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行政審批技術審查時限控制在90個工作日內,社會投資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行政審批技術審查時限控制在22—50個工作日內。動態調整完善審批系統,實施“全程免費代辦服務”,進一步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
(牽頭市領導:馬文田。責任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林業園林局、水務局配合)
(三)不動產登記。
目標:2019年3月底前實現企業不動產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一般抵押登記業務當日辦結,2019年6月底前實現涉企不動產登記其余業務4個工作日內辦結。
舉措:
5.減少登記環節。按照“簽訂合同與申請不動產登記繳納稅費”“領取不動產權證書”兩個環節,為企業、群眾辦理不動產登記(實現電子權證后,審核登簿與繕發證書同時辦理)。設置企業服務部門(窗口),建立服務總部企業、優質企業綠色通道,專崗專責對接涉企業務。
6.減少申請資料。凡屬可以共享的信息資料,原則上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實現所有信息資料實時共享。推進“一表”申請,企業可以單憑申請表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推廣“e登記”服務,擴大網上申辦業務范圍,實現辦理抵押登記“零跑動”。協同供電、供水、供氣、稅務、戶政等部門建立“不動產登記+稅務+民生服務”一體化服務專窗,共享信息數據,整合線上平臺,避免企業、群眾“來回跑”“多頭跑”。
7.實行容缺受理。企業或代理人書面承諾在10個工作日內補齊欠缺資料的(涉及權屬爭議的除外),不動產登記部門可以先行容缺受理。
(牽頭市領導:馬文田。責任分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水務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發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市稅務局配合)
(四)繳納稅費。
目標:納稅人辦稅資料再精簡25%以上,實現7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新辦企業稅務信息確認和首次申領發票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納稅時間壓縮至130小時。
舉措:
8.提升稅費繳納便利化水平。制定7大類555項涉稅費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簡化辦稅流程。推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鍵申報”,實現發票數據自動匯總和申報表數據自動生成。健全電子稅務局功能,實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10項非稅收入業務全程網上辦理,推廣“稅鏈”區塊鏈電子發票平臺,實現發票使用全免費、管理自動化。豐富微信“稅務企業號”點對點精準推送功能,快速響應企業的涉稅訴求和辦稅疑難。
9.降低企業納稅負擔。全力落實國家降低制造業、交通運輸業、建筑業和小微企業稅收負擔政策,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擴大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投資初創科技企業優惠范圍,按照50%的最高幅度頂格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
10.降低企業繳費費率和比例。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14%規定,下調工傷保險繳費費率30%,延長用人單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從8%降低為6.5%政策期限。企業可在5%至12%之間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牽頭市領導:陳志英。責任分工:廣州市稅務局牽頭;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保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配合)
(五)跨境貿易。
目標:將進口邊境合規時間降至40小時,費用降至332美元;單證合規時間降至8—12小時,費用降至110美元。將出口邊境合規時間降至16—18小時,費用降至285美元;單證合規時間降至6—8小時,費用降至76美元。實現機場、港口口岸全年“7×24”小時常態化通關。中國(廣州)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以下簡稱“單一窗口”)主要業務應用率達到100%。
舉措:
11.優化口岸通關流程。拓展和升級“單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關領域向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延伸,2019年底前貨物、艙單、運輸工具等申報業務應用率達到100%。加快智慧海港、智慧空港建設,整合相關物流通關監管系統,推動口岸通關全流程無紙化、智能化。深化“三互”大通關改革,推動監管場地、設施共享共用。完善港口口岸24小時通關模式,優化出口方向“廠港聯動”“場港一體”業務流程,擴大試點范圍,實現企業跨境貿易全天候通關。
12.進一步壓縮通關時間。提升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和作業水平,公示口岸通關流程、環節、時限和所需單證。加強口岸通關時效評估系統應用,實現口岸監管部門和經營單位、貨主及報關、貨代、船代等企業協同作業。推廣“提前申報”模式,推行“先驗放后檢測”監管方式,推進進出境運輸工具一次性聯合檢查,加快建設全流程“線上海關”。
13.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全面實行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深化全市港口口岸和機場口岸實施免除查驗無問題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試點。免除貨物港務費地方政府留存部分、港口設施保安費公共統籌部分,降低集裝箱班輪引航費。推動降低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進一步降低企業通關成本。
14.推進口岸通關管理模式創新。與港澳加強溯源、采信、檢驗檢測、認證許可等互認合作。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水上貨運巴士”,整合內外貿同船、進出口同船、駁船水運中轉和內貿跨境運輸等多種水路運輸模式,固定航線和航次,實現多港停靠、隨裝隨卸、24小時通航。
(牽頭市領導:陳志英。責任分工:市商務局牽頭;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南沙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港務局,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廣州港集團配合)
(六)獲得電力。
目標:優化供電企業報裝流程,電力接入辦理時間高壓電不超過15個工作日、低壓電不超過3個工作日。電力接入外線工程行政審批總時間不超過14個工作日。公告范圍內的高壓電外線工程、用電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下的低壓電實現接電“零審批、零成本、零跑動”。全市中心城區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小時。
舉措:
15.提升用電報裝服務水平。申請人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政府立項文件、物業權屬證明或街鎮及以上政府出具的可供電證明等任一文件即可報裝用電。將高壓電報裝程序精簡為“業務受理”“方案答復”“竣工裝表”3個環節,低壓電報裝程序精簡為“用電申請”“勘察裝表”2個環節。推行“互聯網+用電報裝”服務,主動公示報裝和電價實施信息,提供預約上門服務,實現用電業務辦理“一次都不跑”。
16.優化接入外線工程審批。破解接入外線工程報建手續多、周期長、審批效率低的難題,將規劃許可辦理時限、交通疏解審核意見辦理時限分別壓減至10個工作日內,開挖許可辦理時限壓減至14個工作日內,綠化工程審批辦理時限壓減至5個工作日內,水利工程審批辦理時限壓減至14個工作日內。
17.推行“一窗式”審批服務。政務服務管理部門統一受理業務,推送至對應政府審批部門并匯總審批結果。建設“統一收件、統一出件、資料共享、同步審批”的網上并聯審批機制。加強審批辦理跟蹤和記錄,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18.實行“信任審批、全程管控”。公布公共設施報裝和報建領域承諾制信任審批事項清單,對于實行承諾制信任審批的事項,允許申請人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后即可獲得審批,事后在規定期限內交齊全部審批要件。加強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管,對違背信用承諾的失信企業,將其失信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牽頭市領導:陳志英。責任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廣州供電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林業園林局、水務局,各相關區政府配合)
(七)獲得用水。
目標:優化供水企業報裝流程,有外線工程辦理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無外線工程辦理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用水接入外線工程行政審批總時間不超過14個工作日。
舉措:
19.參照“獲得電力”改革,優化用水接入外線工程審批,推行“一窗式”審批服務,實行“信任審批、全程管控”。精簡和規范全市各供水企業報裝服務程序,報裝流程精簡為“受理報裝”“方案答復”“竣工裝表”3個環節,申請材料精簡為“身份證明材料”“可供水證明”。提升用水報裝服務水平,供水企業委派客服專員,提供技術咨詢和報裝協調服務,在土地出讓時提供用水連接技術指標清單,推動用地受讓單位實施的供水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同步完工、同步供應。推行網上申報服務,辦理用水業務“少跑”,甚至“零跑”。
(牽頭市領導:馬文田。責任分工:市水務局牽頭;市水投集團,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林業園林局,各相關區政府,各供水企業配合)
(八)獲得用氣。
目標:優化供氣企業報裝流程,有外線工程辦理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無外線工程辦理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燃氣接入外線工程行政審批總時間不超過14個工作日。
舉措:
20.參照“獲得電力”改革,優化燃氣接入外線工程審批,推行“一窗式”審批服務,實行“信任審批、全程管控”。精簡和規范全市各供氣企業報裝服務程序,報裝流程精簡為“用氣申報”“驗收通氣”2個環節,申請材料精簡為“身份證明材料”“可供氣證明”。探索建立公示開挖范圍和施工周期內的燃氣外線工程事項免審批機制。從嚴審核定價成本,嚴格控制利潤水平,降低城鎮管道天然氣輸配氣價格。
(牽頭市領導:楊江華。責任分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廣州燃氣集團,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林業園林局,各相關區政府配合)
(九)獲得信貸。
目標:優化金融信貸環境,提升小微企業信貸可獲得性,擴大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
舉措:
21.設立融資風險補償資金。市財政3年共安排5000萬元資金,支持銀行與融資性擔保公司、再擔保公司等合作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業務并給予風險補償。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規模,拓寬資金池受益企業范圍,力爭2019年內合作銀行翻番、發放貸款累計超120億元。
22.建立市區兩級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通過新設、控股、參股等形式以及聯合擔保、再擔保業務合作方式,發展一批主業突出、經營規范、實力較強、信譽較好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新設立和新增資的區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市財政按不超過區財政出資額40%的比例配資,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分擔機制。
23.建設推廣金融基礎設施平臺。建設中小微企業融資對接平臺,逐步實現用電、用水、用氣等涉企信息接入,為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授信提供支持。推廣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為企業通過應收賬款融資和動產融資提供有力支持。
(牽頭市領導:陳志英。責任分工: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科技局,各相關區政府,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在穗銀行業金融機構配合)
(十)知識產權保護。
目標: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質量和運用效益,建立銜接配套、相融互補的多元化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打造全方位高效率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創建“對標國際、引領全國、服務灣區”的知識產權強市。
舉措:
24.建立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強化司法保護主導地位,大力壓縮立案、審判期限,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探索和適用技術調查官制度、舉證妨礙規則、訴訟禁令等,完善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審判“三合一”工作。細化司法保護、行政監管、商事仲裁、專業調解間的協調與銜接,在全市范圍統一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立案標準,規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規則。充分發揮互聯網法院、知識產權法院作用,探索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和執法機制對接,推動形成聯合執法機制。充分發揮廣州各類維權機構功能,整合咨詢引導、糾紛調解、鑒定評估、侵權分析、監測預警等全方位服務資源,建立知識產權“一站式”維權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信用監管,將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健全知識產權失信主體聯合懲戒機制。
25.促進知識產權創造提質增量。優化專利資助政策,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專利創造工作,提升國際專利擁有量。實施專利強企工程,加大高價值專利培育和小微企業自主知識產權扶持,加強對高價值專利產業化的資助力度。完善專利導航工作體系,加強專利信息分析利用,定期發布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動態,引導企業進行專利布局。支持企業申請馳名商標認定保護,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廣州品牌。
26.優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推進商標注冊、版權登記便利化,提供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全流程服務,商標、專利質押登記辦理時限分別壓縮至3個和5個工作日內。高標準建設中新知識城知識產權服務園區和越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中心,引進知識產權代理、法律、評估、運營等機構,打造知識產權全鏈條服務業態。擴大市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投資規模,重點投向支柱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助推企業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多模式開展知識產權融資工作,建立銀行、保險、財政分擔風險的專利質押融資機制。
(牽頭市領導:黎明。責任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商務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版權局,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廣州仲裁委,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越秀區、南沙區政府配合)
(十一)打造“智慧政務”平臺。
目標:在“數字政府”建設的框架下,逐步實現全市政務服務“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建成縱橫全覆蓋、服務全渠道、事項全標準、內容全方位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2019年底建成政務數據高度共享、涉企審批事項高度整合、政務服務各環節與所需數據高度對接的“智慧政務”平臺。
舉措:
27.建成“一網通辦、全市通辦”的總門戶。整合各部門現有政務服務系統,重點推動開辦企業、不動產登記、通關貿易等事項并聯審批,推行集網上申辦、網上審批、快遞送達于一體的“零跑動”審批服務。2019年4月底前實現電、水、氣線性工程聯合審批落地,依托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全面整合規劃、建設、公安、交通、市政、水務等涉企審批事項。2019年底實現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數據共享、身份互信、證照互用、業務協同,真正做到從“群眾跑腿”到“數據跑路”。
28.加快推動“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將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變“多窗口”為“一窗口”,2019年6月底前基本實現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實施“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窗口統一出件”模式,實現全市政務服務事項“一窗辦理”。
29.實現“信用獎懲、一鍵搞定”。將信用信息查詢、聯合獎懲措施應用嵌入各部門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等業務流程中。2019年底前實現自動推送信用核查信息、自動匹配紅黑名單、自動嵌入獎懲措施、自動匯集反饋實施情況的“信用獎懲、一鍵搞定”便捷模式,確保應查必查、獎懲到位。
(牽頭市領導:陳志英。責任分工: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安局、司法局配合)
(十二)推動廣州高新區(黃埔區)打造全國營商環境改革重點示范區。
目標:率先建立區級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對接港澳投資貿易規則,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示范區,聚集創新要素,推動高質量發展,爭創國家級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
舉措:
30.打造一流的政務服務環境。全面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完善“數字政府”服務,實現6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零跑動”。推行信任籌建服務,允許企業先行開展進場圍蔽、土方外運、申報臨水臨電等工作。實現1個工作日內開辦企業,實行“企業開辦無費區”,為企業免費提供刻制印章、營業執照及稅務發票郵寄、工商登記材料復印、營業執照作廢公告等服務。提速發票業務,優化升級全國首個電子發票區塊鏈平臺“稅鏈”。實行“一門式”政策兌現,在全國首推政策兌現公開承諾限時辦結制,全流程辦理時限最長不超過34個工作日。
31.打造一流的創新創業創造環境。參與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規劃建設人類細胞譜系等大科學研究設施,推動建設中科院太赫茲國家科學中心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在廣州知識城高標準規劃建設知識產權服務園區,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建設廣州科學城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32.打造一流的要素供給環境。開展全省“三舊”改造改革創新試點,加快廣州知識城增量配電改革,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統籌布局“人才服務專窗”,為人才集中辦理優先落戶、父母養老、子女入學等事項。
33.打造一流的對外開放環境。推動港澳科研、人才、金融和專業服務等優勢資源與廣州高新區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建設知識城粵港澳大灣區知識創造示范區、科學城粵港澳大灣區制度創新先行區、黃埔港粵港澳大灣區現代服務創新區、生物島粵港澳大灣區生命科學合作區。
(牽頭市領導:周亞偉。責任分工: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牽頭)
(十三)推動自貿區南沙片區打造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高地。
目標: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和自貿試驗區優勢,打造營商環境改革特區,建設成為大灣區國際航運、金融和科技創新功能承載區,打造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
舉措:
3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名稱、住所、經營范圍自主申報。推動符合全國統一標準規范的電子營業執照在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電子稅務等領域應用,實現“一照一碼走天下”。建設企業合格假定監管示范區。優化銀行開戶流程,實行企業辦證“6+X”模式,實現營業執照與“章、銀、稅、金、保”等1日辦結。
35.提升貿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加強與香港口岸監管信息互認,建立與香港船舶貨物往來便利通關模式。建立港口集裝箱生產作業時限標準,實現通關與物流并聯作業,壓縮貨物整體通關時間。建立實體化全球質量溯源中心,依托“智慧海關(檢驗檢疫)”平臺建立進出口商品溯源體系,積極拓展可追溯商品種類。
36.營造更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優化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流程,實施“人工智能+”審批、“多圖聯審”“聯合測繪”“聯合驗收”等改革措施。建立斷電保險賠償機制,推廣全國首款電力服務保險“電能保”。深化自主有稅申報、復雜涉稅事項稅收事先裁定、代開發票零跑動等便利化舉措。
37.營造更公平的法治化環境。積極引進粵澳聯營律師事務所,推進自貿區公證處拓展涉外商事公證業務。成立廣東南沙自貿區外國(地區)法律查明中心,建立香港、內地法律互查機制。加強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運營方面的國際合作,建立完善知識產權案件跨境協作機制。
(牽頭市領導:蔡朝林。責任分工:自貿區南沙片區管委會牽頭)
三、保障措施
38.深入開展專題研究。由市司法局牽頭,圍繞“執行合同”“辦理破產”“保護中小投資者”開展專題研究,在總結《中共廣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意見〉的通知》(穗依法組〔2017〕2號)實施績效的基礎上,會同市法院等單位適時修訂完善,著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廣州樣本”。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圍繞“勞動力市場監管”開展專題研究,出臺專項方案。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對全市中介服務機構數量、規模等情況進行摸查,制定提升我市中介服務業發展質量的專項方案,并會同市財政局圍繞“政府采購”“招標投標”開展專題研究。各部門要積極對標先進,開展前沿探索,推動上述專題研究形成制度性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39.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各項措施的統籌落實,各項任務均由分管市領導牽頭,親自協調、親自推動。各牽頭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或實施細則,明確各項工作的時序進度和目標節點,狠抓落實。各區參照市的做法,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落實屬地責任,聚焦“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分類、分層、分責限期掛賬整改。市發展改革委要制定工作臺賬,實行清單管理,加強問效督辦,及時匯總各部門落實情況報市委、市政府,本措施印發實施3個月內兩周一報、3個月后每月一報。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相關單位組建營商環境工作專班,認真組織開展營商環境評價,跟進各項舉措推進落實,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40.堅持企業需求導向。將市場主體的期盼和訴求作為推進改革的首要目標,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衡量改革的首要標準。設立多種形式的營商環境咨詢、投訴、建議平臺,暢通反饋渠道,專人負責收集企業訴求,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真正做到對企業“無事不擾、有求必應”,以優質的服務讓廣州營商環境更有溫度。
41.持續優化審批流程。各部門要從提高企業和群眾辦事的體驗感和獲得感出發,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按照即來即辦、網上審批、上門服務、聯合審批、容缺受理等類別逐項確定辦理方式和流程,制定公布“一站式審批”標準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切實解決企業群眾辦事標準不明、流程不優、缺乏透明性和可預期性的問題,彰顯“廣州速度”“廣州效率”。
42.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制定出臺推動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分類監管”的原則,構建適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發展的監管機制。強化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管,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全覆蓋,通過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聯合激勵懲戒等手段,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加快構建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營造包容普惠創新的市場氛圍。
43.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開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窗,一窗展示各區、各部門優化營商環境的經驗成果、典型案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全面公開各區、各部門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制度,向企業和群眾及時推介,實現各項制度文件一鍵可查,提升政策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