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17〕12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番禺區BA0904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規劃成果的批復
市國土規劃委: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關于申請批準2016年度廣州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7項規劃成果的請示》(穗國土規劃報〔2017〕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同意《番禺區漢溪長隆政府儲備地塊(番禺區BA0904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番禺區華凌空調“三舊”改造地塊(番禺區BA0901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花都區北三環二期工程安置區項目(花都區CK0609)控制性詳細規劃》、《天河智慧城崗嘴留用地地塊(天河區AT0302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白云區空港大道(106國道—白云五線)道路及兩側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白云區夏茅村石井河整治安置和迎亞運拆除物業復建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白云區政府儲備地塊(白云區AB2510、AB2601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白云區省市重點項目歷史留用地落地專項規劃》等規劃成果,請你委會同有關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并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