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2〕68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廣州市從化綜合服務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江埔街道江村和鳳院村地塊)的批復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審批〈從化綜合服務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江埔街道江村和鳳院村地塊)的請示》(穗規劃資源報〔2022〕206號)收悉。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粵府令第241號)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原則同意《廣州市從化綜合服務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江埔街道江村和鳳院村地塊)》,并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指導從化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
本方案擬使用《從化綜合服務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7.7567公頃,并同時調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入地塊面積7.7567公頃(位于從化江埔街道江村和鳳院村);其土地利用現狀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0.5497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7.7567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面積7.7567公頃(位于城郊街道麻三村);其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具體方案見附表)。
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指導從化區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從化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從化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