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3〕220號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南路安置区(AB04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7项规划成果的批復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来文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復如下:
同意《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南路安置区(AB04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公共卫生医院地块(AB01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区金融城东区冷站地块(AT0914、AT101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从化区地铁14號线从化客运站片区(FC0401、FC0402、FC04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从化区高埔创智谷首开区(FA1501、FA1701、FA1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安置区(MZW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京溪广智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7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