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22〕8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警備區關于加強新時代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人民武裝部,市征兵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轄區各高校:
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強軍思想,適應“一年兩次征兵兩次退役”改革要求,切實做好新時代征兵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廣東省征兵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征兵組織領導和教育宣傳
(一)強化征兵工作組織領導。做好征兵工作是各級政府、兵役機關和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普通高等院校、高級技工類院校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把征兵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列入議事日程,納入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職責。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統合力量,分管領導要負起責任、抓好落實,積極參加工作部署、征兵檢查、歡送新兵等重要活動。市、區征兵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合署辦公,統籌做好宣傳發動、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等各項工作,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各企事業單位、普通高等院校、高級技工類院校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主抓、分管領導負責、相關人員參加的征兵工作領導機制,積極主動做好征兵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兵役機關要指導轄區內院校武裝部(未設立武裝部的指定一個部門),做好兵役登記、征兵宣傳、應征報名及其他協調保障工作。
(二)加強征兵工作宣傳引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征兵宣傳作為全民國防教育的重要內容,每年年初由宣傳部門和兵役機關聯合制定征兵宣傳教育方案和計劃,組織開展征兵宣傳教育活動,并協調市(區)屬主要媒體、網絡新聞媒體定期播放和刊登征兵宣傳公益廣告,全方位組織征兵宣傳。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各普通高等院校、高級技工類院校要重點加強對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生、畢業班生的宣傳發動,各級兵役機關要充分利用兵役登記時機加強宣傳,大力營造參軍報國無上光榮的社會風尚。
二、完善優待安置就業政策
(一)實施退役士兵落戶優待。從我市入伍的非廣州籍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在校大學生,退役繼續完成學業后一年內被我市用人單位(不含個體工商戶)接收的,可入戶廣州;從我市入伍的非廣州籍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退役后一年內被我市用人單位(不含個體工商戶)接收的,可入戶廣州。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向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提出入戶申請,核驗資料后按程序到擬入戶地的區公安分局辦理戶口準遷、入戶手續。
(二)提升退役士兵安置質量。落實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指令性安置政策。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省、市下達的安置計劃,暢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崗位的渠道,不斷提升安置質量。
(三)加大退役士兵扶持就業力度。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有接收安置退役軍人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軍人。補充基層專職武裝干部主要從退役士兵特別是退役大學生士兵中招錄。退役士兵服役經歷視同基層工作經歷,在公務員考錄和企事業單位招聘時計算工齡。各級各部門要為退役士兵充分享受就業服務、教育優待、創業擔保貸款、個體經營減免稅收等各方面優惠政策提供服務保障。
三、規范獎勵補助發放及經費保障
(一)調整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標準。對安置到我市的自主就業退役義務兵,由安置地所在區負責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上限標準為全市上一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各區上一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按上限標準發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按不低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發放。對安置到我市的自主就業退役軍士(含直招軍士),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按其軍士服役年限計發,從服滿義務兵年限后第1年算起,每多服役1年,在城鎮(農村)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基礎上增發8%。服役時間不足1年的,按月發放。因任務需要等客觀原因延遲報到的,按部隊出具證明的退役時間及對應的身份標準計發。
(二)規范獎勵金、補助金發放。對從我市入伍的非廣州籍大學生士兵(不含直招軍士),由征集地所在區發放一次性獎勵金。一次性獎勵金標準為征集地自主就業退役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減去安置地自主就業退役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安置地自主就業退役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高于征集地的,不發放一次性獎勵金。我市國有企業職工入伍后,在服義務兵役期間可參照入伍前本人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補助金,具體標準由各企業確定,所需經費由所在企業承擔,退役后由安置地所在區負責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金。
(三) 保障院校征兵工作經費。各區要將轄區普通高等院校、高級技工類院校征兵工作基本經費列入各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部門預算,由各區財政負擔,各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根據院校完成任務情況,按照每所院校不低于1萬元的標準,在當年征兵工作結束后,通過同級財政渠道將所需經費撥付至相應院校。各區根據轄區普通高等院校、高級技工類院校所征兵員(含直招軍士)人數,按照不低于1000元/人標準給予征兵工作經費補助,所需經費列入各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部門預算,由各區財政負擔,各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在新兵入伍后3個月內劃撥至各院校。
四、嚴肅征兵工作法律責任
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有協助公民應征和接收安置退役軍人的責任和義務。對拒不承擔或未能完成征兵任務、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拒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等違反兵役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處罰。應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書后,應到指定地點報到。不到指定地點報到,報到后擅自逃離或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的,依法嚴肅處理。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執行中遇到問題,由廣州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負責解釋。
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警備區
2022年7月2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