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19〕50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增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石灘鎮崗尾村、中新鎮大田村、朱村街朱村社區等地塊)的批復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批廣州市增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石灘鎮崗尾村、中新鎮大田村、朱村街朱村社區等地塊)的請示》(穗規劃資源報〔2019〕117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41號)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原則同意《廣州市增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石灘鎮崗尾村、中新鎮大田村、朱村街朱村社區等地塊)》,并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指導增城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
本方案擬使用《增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26.8964公頃,并同時調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
調入地塊為26.8964公頃(位于中新鎮的面積為11.0424公頃、位于朱村街道的面積為1.3165公頃、位于石灘鎮的面積為14.5375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26.1093公頃(其中耕地8.0261公頃)、建設用地0.7354公頃、未利用地0.0517公頃,現狀建設用地中0.0895公頃屬于歷史建設用地、0.6459公頃屬于違法用地,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增城區分局已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處罰到位,調入城鄉建設用地26.8351公頃(調入地塊26.8964公頃中存在0.0613公頃規劃地類為城鄉建設用地,建設用地管制區為有條件建設區)。調出地塊的面積為26.8964公頃(位于中新鎮的面積為24.1414公頃、位于石灘鎮的面積為2.755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26.0847公頃(其中耕地3.1245公頃)、未利用地0.8117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調出城鄉建設用地26.8351公頃(具體方案見附表)。
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指導增城區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增城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