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4〕3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2013〕36號),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組織保障
(一)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一崗雙責”責任制。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統籌協調。各區、縣級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的公安、交通運輸、農業、教育、安全監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行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各區、縣級市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要求,切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負責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的各有關部門)
(二)加強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機制建設。各區、縣級市要以鎮、街道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制度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協調工作機制;以農村交通安全服務點建設為重點,構建完善的農村交通安全管理服務體系;以落實客、貨運輸企業主體責任、強化重點車輛源頭管理、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為重點,制訂本地區中長期道路交通安全規劃,著力解決制約和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基礎性和根本性問題,構建權責一致、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負責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
(三)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機制。一是市財政局要將交警、運政、路政、農機監理各項經費按規定納入政府預算(各區、縣級市政府參照執行)。二是市公安局要根據道路里程、機動車增長等情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設,完善農村派出所參與農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三是市公安局要會同市財政局、衛生局、編辦、民政局、農業局依法推進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確保事故受傷人員得到及時醫療救治。四是市交委要會同市建委、規劃局、公安局研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發展的相關保障政策,并按規定報相關省級管理部門;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執勤執法營房等配套設施與高速公路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投入使用,并給予資金保障。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予以配合支持。(負責單位:市財政局、公安局、交委;配合單位:市衛生局、編辦、民政局、農業局、建委、規劃局)
(四)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市安全監管局要研究推動我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規范工作,依法依紀追究地方政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和道路建設方等多層面責任。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1年內發生2起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區、縣級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對較大以上事故多發的地區,市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其負責同志進行誡勉約談。對我市運輸企業所屬車輛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6個月內發生兩起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車輛在事故中負有同等以上責任的,要依法責令該企業停業整頓,同時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游車輛;停業整頓期滿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取消其相應資質許可。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車輛非法生產、改裝、拼裝以及機動車產品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要嚴查責任,依法從重處理。(負責單位:市安全監管局;配合單位:市交委、公安局、質監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五)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機制。市安全監管局要牽頭建立以道路交通控制指標完成情況和道路交通安全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為重點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體系,作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及有關領導干部實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各區、縣級市政府和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的各有關部門要按“一崗雙責”的要求,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本地區、本部門(行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負責單位:市安全監管局,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負有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的各有關部門)
二、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
(六)規范道路運輸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市交委要按照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的要求,結合廣州市實際情況,加快推進全市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推動企業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化、標準化,提升道路運輸企業管理水平。定期向社會公布運輸企業交通違法、事故和安全評估等情況,對安全隱患突出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到吊銷其相應資質許可。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鼓勵客運企業實行規模化、公司化經營,積極培育集約化、網絡化經營的貨運龍頭企業。嚴禁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建立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公安等多部門參與的運輸企業誠信體系,將運輸企業的標準化建設情況、安全評估情況、誠信情況與客運線路招投標、運力投放等掛鉤;研究將運輸企業的標準化建設情況、安全評估情況、誠信情況與銀行信貸掛鉤,將運輸企業及其駕駛人的信譽記錄、事故責任記錄與保險費率掛鉤,完善企業安全管理的激勵約束機制。(負責單位:市交委,配合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公安局)
(七)嚴格重點營運車輛交通行業安全監管。市交委要嚴格客運班線監管,嚴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長途客運班線和夜間運行時間,對現有的長途客運班線進行清理整頓,整改不合格的,要堅決停止運營;要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加強旅游包車監管,規范旅游包車經營行為,并按照省市相關管理規定,做好空白包車牌證的管理工作。加強對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企業、車輛和從業人員的資質管理,積極引導企業向集約化、專業化方向發展。(負責單位:市交委)
(八)加強營運車輛駕駛人安全管理。市交委要嚴把我市客貨運駕駛人從業資格準入關,加強從業條件審核與培訓考試。聯合市公安局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涉毒駕駛人信息的共享機制,加快推進信息查詢平臺建設,設立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落實廣州運輸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并協調外地運輸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人,要嚴格依法處罰并通報企業解除聘用。屬省內企業的,由交通運輸部門通報企業并督促其解除聘用協議;屬省外企業的,由安全監管部門通報企業所在省(區、市)安全監管部門依法處理。(負責單位:市交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安全監管局)
三、加強車輛安全監管
(九)提高機動車安全性能。市發展改革委要指導和鼓勵推廣安全、節能、環保的汽車產品,積極推進機動車標準化、輕量化。市交委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和省交通運輸廳的部署要求,積極推動營運車型改良升級換代,大力推廣廂式貨車取代欄板式貨車,加快淘汰臥鋪客車等高風險車型。市公安局在機動車登記注冊時要嚴格按標準加強對重點車輛的查驗工作。市農業局要加大拖拉機燈光裝置和反光貼的推廣使用力度,提高拖拉機的安全性能。(負責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交委、農業局、公安局)
(十)加強機動車安全管理。市經貿委、質監局等部門要加強對電動汽車生產企業的管理,嚴查無資質的企業生產電動汽車或有資質的企業生產未取得生產許可的電動汽車;依法查處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變型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產品行為。市工商局要依法加強對機動車經營行為的市場監管,禁止企業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公告目錄的機動車,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報廢車回收管理規定的行為。市公安局要嚴格機動車注冊登記,建立違規產品核查上報機制,對違規車型停止辦理登記業務,同時通報質監部門予以查處。市質監局要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和資質認定的監管,督促其嚴格按要求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負責單位:市質監局、經貿委、工商局、公安局)
(十一)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市質監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和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市經貿委要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的行業管理。市工商局要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管,對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電動自行車的企業,要嚴格依法查處、公開曝光。(負責單位:市質監局、經貿委、工商局)
(十二)推廣應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市安全監管局要牽頭協調有關部門推廣應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加強對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校車等八類重點車輛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情況的檢查,形成長效督導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建立完善重點車輛衛星定位監管平臺,進一步加大監控平臺的監管力度,落實專人值守和24小時動態監管制度,確保行駛記錄儀裝置運轉正常、監控到位。(負責單位:市安全監管局,配合單位:市交委、教育局、建委、城管委、公安局)
四、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
(十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標準和制度。在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我市道路安全設施建設標準。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驗收時要邀請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人員參加,嚴格安全評估,交通安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車運行。對因交通安全設施缺失導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暫停該區域新建道路項目的審批。市交委要會同市公安局出臺全市統一的交通標志標線日常維護工作標準。市城管委要監督人行道范圍占用挖掘施工相關圍蔽設施的設置,加大對在人行道亂設指路標志的監督管理力度,規范道路兩側人行道戶外廣告和招牌,做好道路保潔。市林業和園林局要做好市管道路綠化養護工作,及時巡查,協調解決道路綠化遮擋交通設施的問題。(負責單位:市建委、交委,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公安局、安全監管局、城管委、林業和園林局)
(十四)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結合實際,科學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在保證國省干線公路網等項目建設資金的基礎上,加大對公路安保工程的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強國省干線公路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特別是臨水臨崖、連續下坡、急彎陡坡等事故易發路段要嚴格按標準安裝隔離柵、防護欄、防撞墻等安全設施,設置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屬交通秩序管理設施,在公路新建、擴建時同步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交通信號燈建成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維護工作,確保交通安全。加強公路與鐵路、河道、碼頭聯接交叉路段特別是公鐵立交、跨航道橋梁的安全保護。收費公路經營企業要加強公路養護管理,對安全設施缺失、損毀的,要及時予以完善和修復,確保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要積極推進公路災害性天氣預報和預警系統建設,提高對暴雨、濃霧、團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的防范應對能力。(負責單位:市建委、交委,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十五)深入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治理措施,根據隱患嚴重程度,實施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整治。強化交通事故統計分析,重點排查高速公路及二、三級公路的彎道、坡道、彎坡組合路段以及臨水臨崖路段,確定事故多發點段和存在安全隱患路段,明確治理責任單位和時限,強化對整治情況的全過程監督。(排查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治理責任單位:市建委、城管委、交委、林業和園林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五、加大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六)強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深入開展“平安暢通縣市”和“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的要求,切實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嚴格落實區、縣級市政府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主體責任,制定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狀況的計劃,落實資金,加大建設和養護力度。新建、改建農村公路要根據需要同步建設安全設施,已建成的農村公路要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逐步完善安全設施。市交委要統籌城鄉公共交通發展,以城市公交同等優惠條件扶持發展農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農村地區客運覆蓋范圍,著力解決農村群眾安全出行問題。至2015年,力爭全市100%的鎮、90%以上的行政村開通客運班線。(負責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交委)
(十七)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各區、縣級市政府要落實鎮政府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依托鎮政府、交警中隊、派出所、村委會、摩托車銷售點等,建立農村交通管理服務站點。發揮農村派出所、駕駛人協會以及村委會的作用,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擴大農村道路交通管理覆蓋面。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建設。組織公安、農業部門對農村地區的摩托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基本情況進行摸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農村地區交通違法行為。(負責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公安局、農業局)
六、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執法
(十八)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
1.綜合治理“五類車”。在市治理“五類車”(電動車〔四輪電瓶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二輪、三輪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拼〔改〕裝報廢車)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的統籌協調下,市委宣傳部,市綜治辦、公安局、交委、經貿委、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財政局、規劃局、環保局、城管執法局、外辦、協作辦、民族宗教局、民政局、法制辦、殘聯、法院、檢察院以及各區、縣級市政府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全面開展“五類車”綜合治理。各區、縣級市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發揮統籌行政資源優勢,牽頭做好本轄區的“五類車”治理工作,強化“人、屋、車、場”管理,從源頭上治理“五類車”。市交委、公安局要會同各區、縣級市政府落實市、區(縣級市)兩級聯動機制,組建聯合執法隊,嚴格查處“五類車”非法營運。 (牽頭單位: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治理“五類車”工作辦公室,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綜治辦、公安局、交委、經貿委、工商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財政局、規劃局、環保局、城管執法局、外辦、協作辦、民族宗教局、民政局、法制辦、殘聯、法院、檢察院,各區、縣級市政府)
2.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市教育局要建立完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安全監管。發現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假牌假證、套牌、無牌、拼裝或者報廢車輛以及非法校車的,應當責令學校停止使用并及時通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學校開展校車自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導檢查。(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交委,各區、縣級市政府)
3.加強建筑廢棄物運輸管理。市城管執法局要牽頭加強建筑廢棄物排放源頭(出泥口源頭)管理,組織建立建筑廢棄物運輸全程監控系統,加強對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管理,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無證運輸、灑漏等建筑廢棄物運輸違法行為,查處違反規定施工行為。市城管委要建立健全建筑廢棄物運輸誠信綜合評價體系,對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實施市場退出機制。(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配合單位:市建委、城管委、交委、公安局)
4.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完善安全監管、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執法檢查機制,聯合公安、交通運輸、環境保護、衛生等部門完善道路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現場施救聯動機制。市公安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購買及運輸證件的審核,對危險化學品車輛超載、不按規定線路行駛、不配備押運員等各類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明確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行區域。市交委負責對危險化學品車輛無證經營、無證上崗、超限運輸等各類違規經營行為進行查處。(牽頭單位:市安全監管局,配合單位:市交委、公安局、衛生局、環保局)
5.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委)負責對全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進行總協調和監督檢查,完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長效機制,市交委、公安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從嚴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的違法行為。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交委要加強貨運站場源頭管理,嚴格控制和查處超限超載車輛出入貨運站場。(牽頭單位: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市交委、公安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6.整治道路通行秩序。市公安局要加強公路巡邏管控,加大客運、旅游包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電動自行車等重點車輛檢查力度;大力推進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創建活動,加強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規范機動車通行和停放,嚴格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管理。(負責單位:市公安局)
(十九)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效能。市公安局要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道路交通執法中的應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市公安局、交委與高(快)速公路運營企業要加強溝通,共享交通監控資源,逐步建立覆蓋全市高(快)速公路和國、省道重點路段的視頻監控網絡。(負責單位:市公安局、交委)
(二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市公安局要牽頭制訂涉及交警、公安消防、交通運輸、衛生、安全監管等部門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各部門按照預案分工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加強救援隊伍建設,配足救援設備,提高施救水平。市應急辦要配合市公安局完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統籌推進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對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協調,會同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演練。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制定本轄區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市交委要督促各高(快)速路運營企業按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要求配備足夠拯救力量,確保滿足各路段突發交通事故處置要求。(負責單位:市公安局、應急辦,配合單位:市交委、安全監管局、衛生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七、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一)全面實施文明交通素質教育工程。全市各級政府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加大宣傳投入,督促各單位積極履行宣傳責任和義務,實現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社會化、制度化。依托學校、運輸企業、駕駛人培訓機構等,廣泛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深入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開展文明交通引導志愿服務活動,勸阻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翻越欄桿等行為,樹立遵守規則、文明禮讓的社會風尚。加大公益宣傳力度,市委宣傳部要牽頭組織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在重要版面、時段通過新聞報道、專題節目、公益廣告等方式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市公安局要推行實時、動態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線服務,建立交通安全警示信息發布平臺,加強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并建立以客貨運輸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校車的駕駛人、管理人為重點的交通安全信息手機短信發布平臺,及時發送交通安全信息。市教育局要督促指導中小學校結合有關課程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夯實國民交通安全素質基礎。(負責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教育局)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3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4年1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