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4〕2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衛生和計生、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央關于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市縣衛生和計生、新聞出版和廣電部門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粵府〔2013〕93號)要求,現就我市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精神,按照上下對應、轉變職能、統籌平衡、整體推進的原則,進一步統籌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資源,整合衛生、計劃生育和承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機構,完善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管理體制,優化資源配置,嚴控人員編制,加快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與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相銜接、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管理體制。
二、基本原則
(一)轉變職能,簡政放權。
按照加快職能轉變的要求,認真梳理現有職責,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向市場、社會放權,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注重完善機制,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
(二)統一效能,優化資源。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市、區(縣級市)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管理機構和職責,總體上與國務院和省上下對應,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
(三)理順關系,完善體制。
按照分工合理、權責一致的要求,優化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與相關部門在人口發展規劃、食品藥品監管、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管、知識產權(版權)保護等方面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銜接,理順職責關系,完善管理體制。
三、主要任務
(一)整合機構和職責。
1.將市衛生局的職責、市人口計生局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整合,組建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將區(縣級市)衛生部門的職責、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整合,組建區(縣級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稱廣州市××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級市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為區(縣級市)政府工作部門。
區(縣級市)衛生部門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綜合設置的,或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與其他部門綜合設置的,按本意見重新組建區(縣級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將原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同級發展改革部門。將發展改革部門承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機構及其職責整合劃入同級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
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規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監督管理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負責同級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
不再保留原市、區(縣級市)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2.市及各區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已經實行綜合設置。要根據國務院和省關于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的精神,按照上下對應的要求,進一步優化機構職責,修訂完善“三定”規定,深化大文化管理體制改革。
縣級市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改革納入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總體部署統籌推進。
3.深化原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行政執法機構改革,整合、歸并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行政執法機構、事業單位及隊伍,推進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在政策法規、監督執法、資源配置、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健康促進等方面的業務融合。
(二)加快職能轉變。
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市、區(縣級市)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要認真做好上級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減少對微觀經濟社會事務的干預,重點清理現有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領域投資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審批、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定、評比達標表彰評估等事項。對保留的審批事項,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明確管理層級,最大限度地減少預審和前置審批環節。對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評估事項,進一步優化、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以減輕基層負擔。市級部門加大向基層簡政放權力度,凡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或由基層實施更方便有效的審批項目,原則上下放由基層實施。
市、區(縣級市)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應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建立與科技信息發展相適應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監管體系,確保導向正確和安全播出;健全執法監管體系和安全風險防范體系,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領域行政執法的制度、體系、機制、標準等建設。理順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與所屬企事業單位之間的關系,強化政府部門行業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職能,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水平。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協調配合機制。
加大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力度,逐步推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各類行業協會自律機制,確保轉移的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服務事項“轉得出、接得住、管得好”。
(三)優化基層資源配置。
著力加強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強化鎮(街)、村(居)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功能,探索在鎮(街)、村(居)整合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有效滿足醫療服務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的需求。推進綜合醫院普通門診和計劃生育技術資源下沉到基層,不斷完善上下聯動的技術協作、人才交流、常見病多發病防治和計劃生育成熟技術推廣機制。大力推進綜合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聯合體建設,有效實現聯合體內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規范化、質量控制標準化、檔案資源信息化、服務資源共享化。
加快推進基層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領域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完善的基層文化公共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服務水平。推進基層文化共享項目建設,實施城鄉閱報欄、“農家書屋”、農村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漁船通”、廣播電視數字信號無線覆蓋、農村公益電影放映、鎮數字影院及固定放映點建設等基層文化工程,加快科技進步,推動廣播電視監管系統和互聯網視聽系統建設與升級,不斷促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健康發展。
建立健全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以及相關領域服務項目建設協調領導機制,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共同促進項目服務開展。加強績效評估和督促檢查,堅持服務需求導向,優化調整項目安排,強化質量控制,突出服務效果評價,提高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服務均等化水平和群眾受益程度。
四、組織實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是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市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發展,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對建立職能有機統一、運行高效順暢的行政體制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負起責任,服從大局,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改革要求。
(二)加強領導,扎實推進。
市、區(縣級市)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分別成立本級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工作組,由主要領導負總責,抓好此次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分工有序、合力共為,具體改革工作由機構編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區(縣級市)改革方案分別以本級編委名義報上級編辦備案。除縣級市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改革工作外,其他改革工作要于2014年1月底完成。
(三)把握政策,嚴肅紀律。
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涉及職能、機構、人員、編制、資產、經費等多個方面,各級、各部門要堅持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嚴格執行有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經紀律。紀檢監察、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各項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市、區(縣級市)機構編制部門要結合實際,從嚴從緊合理確定衛生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和新聞出版部門的機構編制,內設機構要按照業務深度融合、職能有機整合的要求實行綜合設置,新組建機構的人員編制數量,原則上要少于整合前各機構的編制總數。相關單位的編制、人員、經費等相應整合歸并,涉及人員安置的,由同級政府制定具體方案。
(四)密切配合,平穩過渡。
改革過渡期間,各有關部門仍依照原職責分工,繼續做好相關工作,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出現管理空檔。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涉及人員劃轉的單位要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輿論引導,確保機構改革過程中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國有資產不流失。
本意見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編辦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8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4年1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