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2〕39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廣交會做大做強的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更好地發揮廣交會“中國第一展”的龍頭帶動作用,推動廣州成為輻射長三角、環渤海的國際會展中心城市,加快建設國際商貿中心,助推新型城市化發展,現就支持廣交會做大做強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持合作共贏,強化部市共建,探索合資合作,從規劃擴建、要素供給、功能配套、招展招商、環境優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動廣交會實現五個轉變:從貨物貿易為主,向貨物、服務、技術全方位貿易轉變;從出口促進為主,向進口和出口并重促進貿易平衡轉變;從外貿為主,向內、外貿相結合促進貿易和國內消費轉變;從展覽為主,向展覽與會議綜合運作轉變;從線下為主向“線上+線下”融合轉變,成為世界頂級品牌展會。
(二)發展目標。按照“一次規劃,分期實施”原則推進展館建設,力爭到2015年廣交會展館可展覽面積達52萬平方米左右(含室外展10萬平方米),每年舉辦展覽面積達70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展覽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會達20個。
二、加強統籌協調,建立服務廣交會長效機制
(三)成立市建設國際會展中心城市領導小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中國對外貿易中心主要負責人、會展業分管副市長、外經貿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協助分管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及市經貿委、發展改革委、國土房管局、外經貿局、國資委、規劃局、知識產權局、貿促委、協作辦和海珠區、花都區、番禺區、增城市政府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建設國際會展中心城市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建設國際會展中心城市和廣交會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市經貿委牽頭,市府辦公廳和市各有關單位配合)
三、支持擴建和完善功能配套,打造以廣交會為核心的廣州(琶州)國際會展中心區
(四)擴建用地在調整琶洲—員村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給予落實。在琶洲地區為廣交會四期調整預留發展用地,按照“一次規劃、分期建設,成熟一塊、開發一塊”的思路,支持廣交會擴建展館,新建國際會議中心、酒店、公寓、餐飲、娛樂和購物中心等配套商業設施,以及新建室外展場和籌撤展場。(市規劃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經貿委、國資委和海珠區政府配合)
(五)完善琶洲、廣交會展館周邊配套設施。結合琶洲地區城市設計,優化琶洲地區和廣交會的會展配套規劃,著力增強酒店和餐飲服務功能。在琶洲規劃建設公交樞紐站場、配套物流中轉作業區、國際展覽品監管倉等一批配套設施,提升廣交會國際化服務水平。加大廣交會展館周邊市政排水系統的綜合整治。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采用雨水涵養利用系統減輕市政管道運營壓力,增強琶洲地區防洪排澇的能力。(市規劃局、經貿委牽頭,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和市國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城管委,海珠區政府、廣州海關配合)
(六)完善琶洲、廣交會展館周邊的交通組織和路網建設。規范和更換廣交會展館標識指引和交通導向。加快廣交會周邊交通路網的規劃建設,推進海珠區環島輕軌建設,貫通雙塔路等會展集聚區干線道路,規范廣交會展館等主要硬件設施的交通導向標識,加密琶洲地區地鐵及公交班次,推進利用琶洲地下空間和展館周邊配套永久停車場,在琶洲規劃建設公交樞紐站場。加快建設連接海洲路與馬場路、會展東路與員村二橫路過江隧道,貫通鳳浦路。(市交委、海珠區政府牽頭)
四、深化與廣交會的合資合作,共同培育世界頂級品牌展會
(七)探索與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合資建設新展館。堅持“存量優化,增量合作”的原則,借鑒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建設上海和天津會展綜合體項目的模式,市政府組建新企業或指定實力雄厚的國有企業與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共同建設和運營新展館。(市國資委牽頭,市經貿委、外經貿局配合)
(八)支持廣交會在廣州舉辦中國國際綠色創新產品展覽會等大型國際專業展會。市政府將做好中國國際綠色創新產品展覽會組委會副主任單位和承辦單位的協調組織等具體工作,并按組委會分工推進各項工作,共同用5年時間將該展會培育成世界知名專業展會。(市外經貿局牽頭,市經貿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貿促委配合)
(九)加大廣交會海內外宣傳推介。在城市推廣和招商引資中加強對廣州會展環境和廣交會等品牌展覽的整體宣傳推廣。在市走出去請進來系列活動中注重宣傳推介廣交會,在海外市場推介、國際友好城市往來交流中,將廣交會作為境外代表團訪穗參觀景點。(市外經貿局、經貿委牽頭,市外辦、市政府新聞辦配合)
(十)推動穗港澳臺聯手支持廣交會加快發展。創造條件積極邀請港澳臺地區展覽、會議協會和機構來穗參會辦展,進一步深化穗港澳臺之間會展業交流合作。赴港澳臺地區開展招商交流活動,大力宣傳推廣廣交會進口商品展,擴大廣交會進口商品展在港澳臺地區的影響力。(市外經貿局、經貿委牽頭,市臺辦、港澳辦、貿促委配合)
(十一)支持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在廣交會期間舉辦配套系列活動。支持并協助舉辦高端商貿論壇、會議,定期合作舉辦“廣州會展論壇”及相關題材論壇。推進外事、旅游、文化、經貿等部門與中國對外貿易中心聯合舉辦各種大型節慶活動和政治、經濟、文化各層面的交流活動,擴大廣交會對廣州經濟社會的拉動效應。在廣交會期間合作舉辦廣州友好城市主題日交流活動,提升廣州城市的國際美譽度。(中國對外貿易中心牽頭,市經貿委、旅游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外辦、外經貿局、貿促委和市政府新聞辦配合)
(十二)支持廣交會探索同期發布中國進出口商品價格采購指數,進一步提升廣交會的功能和影響。(中國對外貿易中心牽頭,市經貿委、外經貿局、統計局配合)
(十三)共同扶持、培育廣州進口商品展。充分利用廣州友好城市網絡資源,協助做好招展招商工作。協助邀請在廣州地區的進口商品全國總代理、省級總代理、境外企業直營等機構參展,并協助組織國內大型零售企業與相關產品的經銷商開展貿易配對活動,更好地開展國際貿易和經貿合作。(市外經貿局牽頭,市外辦、經貿委、貿促委、知識產權局配合)
五、提升廣交會展館周邊的城市管理及場館服務水平,打造最具吸引力的品牌會展集聚地
(十四)全面開展展館周邊秩序整治宣傳和整治行動。建立“市區街聯動、各司其職”的工作機制,構建“全覆蓋、全天候、全方位”的執法網絡,強化廣交會舉辦期間的外圍環境整治、交通保障、食品安全、社會治安管理等工作,加強整治“六亂”,即亂堆放、亂搭建、亂擺賣、亂停放、亂拉亂掛、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行為,打擊“黑出租”、“黑搬運”、“黑中介”展位倒賣以及“宰客、欺客”等行為,營造規范有序的展館周邊環境。(海珠區政府、市城管委牽頭,市交委、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十五)全力配合做好廣交會期間場館服務工作。大力引導取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A級單位的各種餐飲業態進駐廣交會展館,配合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引入優質的中西餐飲店,滿足參展商、客商、展會工作服務人員的用餐需求。配合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做好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市經貿委、知識產權局牽頭,海珠區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版權局配合)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廣交會創新發展、持續發展
(十六)對中國對外貿易中心按規定實行總部獎勵和扶持。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已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認定為我市總部企業。根據加快發展總部經濟的有關政策,給予總部企業獎勵、用地支持、融資渠道、技術創新、人才服務等多方面支持。(市經貿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房管局、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十七)大力扶持“網上廣交會”和廣交會電子商務公司發展壯大。對其電子商務發展項目,按《印發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府〔2012〕7號)規定予以支持。推動廣交會從線上向“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打造永不落幕的廣交會,培育成中國最大的B2B(企業對企業)電子商貿平臺,帶動各類會展實施信息化轉型升級。(市經貿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經貿局、知識產權局和天河區政府配合)
(十八)優化“一站式”政務服務體系。進一步強化經貿、宣傳、發展改革、海關、工商、公安、交管、消防、知識產權、安全監管、質監、衛生、食品藥品、外辦、城管等部門對廣交會的服務,優化辦展辦會環境。(省市政府交易會協調辦牽頭,市經貿委配合)
(十九)支持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在會展行業組織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支持中國對外貿易中心組建中國展覽行業協會并將協會落戶廣州,支持制定行業標準等方面工作。共同探索通過行業自律妥善處置廣交會同期展問題。(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市經貿委牽頭,市民政局配合)
(二十)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程中因新舊稅制轉換而產生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按省相關規定和現行財政體制有關規定,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市財政局牽頭,市國稅局、地稅局配合)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12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