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光孝寺保護規劃》(以下簡稱《保護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保護規劃》是實施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光孝寺的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依據,各有關單位要做好《保護規劃》的組織實施和文物保護、管理、展示等工作。
二、《保護規劃》信息請查詢廣州市規劃局網站(網址為www.upo.gov.cn)和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網址為www.xwgd.gov.cn)。
三、《保護規劃》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實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