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8〕8號
關于推進市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的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推進市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是實施城市“中調”戰略、優化城市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要舉措,是實施“青山綠地、藍天碧水”工程、改善城市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快推進我市市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政府引導與市場調節相結合、企業搬遷與產業集聚相結合、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優化我市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促進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把廣州建設成為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現代化大都市。
二、實施范圍
(一)影響環保類企業。位于環城高速公路范圍內、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工業企業,限期搬遷:
1.建設項目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
2.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總量控制標準,經限期治理仍達不到要求的;
3.造成水體嚴重污染,經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4.排放環境噪聲污染嚴重,拒絕執行限期治理決定,或者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5.造成固體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經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6.生產場所不符合《廣州市環境保護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和廣州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或“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適用區”要求的;
7.逾期不履行環保行政處罰決定,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停止違法行為的;
8.污染擾民嚴重,引致群眾重復投訴,經查實又無法通過就地整改消除污染影響的;
9.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按要求通過強制清潔生產審核的;
10.在規定期限內污染物排放未能穩定達標,或未達到總量減排要求的。
(二)危險化學品類企業。位于華南路、廣深高速公路以南,珠吉路及其規劃延長線延伸至珠江以西,沙灣水道以北,廣州市與佛山市行政區域交界以東的區域以及機場高速公路以西1公里、流溪河以東1公里、北三環以南1公里界限,總面積約1093平方公里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位于水源保護區、江河湖堤圍保護區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安全條件發生改變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限期搬遷。
三、工作內容
(一)確定搬遷企業和搬遷時限。
在上述實施范圍內,由市環保局和市安監局商有關部門分別研究確定影響環保類企業和危險化學品類企業搬遷名單和搬遷時限,并分批報市政府公布。新出現的影響環保類企業,依照上述程序確定并補充列入搬遷名單。
列入搬遷名單的企業未按規定時限搬遷的,政府依法對其作出責令停業、關閉的決定。
實施搬遷的企業,分別于2010年前和2015年前分兩批完成搬遷工作。
(二)明確承接搬遷企業的產業基地及產業方向。
根據我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現有產業基地的產業狀況,選定11個產業基地作為承接影響環保類企業搬遷的產業集聚基地,包括廣州東部汽車產業基地(增城市新塘鎮),主要承接汽車、摩托及其零配件產業;石灘工業基地(增城市石灘鎮),主要承接機電加工業;從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平鎮),主要承接輕工食品制造業;明珠產業基地(從化市民樂茶場),主要承接機電加工業、輕工食品制造業;鰲頭產業基地(從化市鰲頭鎮),主要承接家電、汽配產業;紡織產業基地(花都區炭步鎮),主要承接紡織業;橡膠產業基地(花都區赤坭鎮),主要承接橡膠業;南沙重型機械裝備制造基地(南沙區黃閣鎮),主要承接重型機械裝備制造業;廣州石化產業基地(南沙區萬頃沙鎮),主要承接石油化工制造業;白云生物醫藥健康產業基地(白云區鐘落潭鎮),主要承接生物醫藥產業;番禺現代產業基地(番禺區石樓鎮),主要承接生物醫藥產業。
危險化學品類企業搬遷不劃定產業基地,由企業依法依規自行選址,并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三)落實搬遷企業和產業基地所在地政府的責任。
搬遷企業責任。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和自身發展需要制定企業搬遷方案,做好選址、審批、規劃報建、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資金籌措等項目建設前期工作,采取切實可行措施,加快搬遷進度。關閉、破產、停產企業要制定職工安置等具體實施方案,充分盤活存量資產,妥善做好職工分流安置等工作,職工分流安置方案需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產業基地所在區(縣級市)政府責任。成立或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產業基地的開發建設。要結合我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2004-2020年)》,編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產業基地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要合理節約用地,嚴格按照《廣州市產業用地指南》,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要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嚴格控制對環境的污染。要加大產業基地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提高服務水平,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可根據發展需要在產業基地內設立企業孵化園,通過集中建設一批標準廠房或對規模較大、結構良好的舊廠房進行改造等方式,吸引生產工藝先進、科技含量高、符合產業導向和環保、安全要求的非環保搬遷類中小企業進駐。
四、政策措施
(一)土地處置。
列入搬遷名單的企業,原址土地原則上應納入政府儲備用地。工業用地經批準納入政府儲備用地的搬遷企業,由市土地開發中心和土地使用權人共同委托中介機構對其進行補償評估,雙方將補償評估結果按有關規定組織評審后,核定補償金額和拆遷補償等事項。
對工業用地未列入政府儲備計劃且未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的搬遷企業,在符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經市規劃、國土部門批準,可將原有工業用地上現有的合法工業建筑在主體框架不改動的情況下進行適當改造并臨時改變使用功能,用于除房地產開發以外的第三產業,但不得改變原址土地的用地性質、權屬(依法進行的土地使用權交易、變更除外)和擴大建筑面積。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廣州市區產業“退二進三”企業工業用地處置辦法》執行。
被政府收回在老城區的工業用地的搬遷企業,可在指定的產業基地申請搬遷重建發展工業用地。
(二)產業基地建設。
從2008年至2010年,市發改委從統籌資金中每年安排5000萬元(共計1??5億元)、市財政局每年安排1億元(共計3億元)作為承接影響環保類企業搬遷產業基地的建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產業基地基礎設施、公共創新服務平臺以及重大項目的建設,該項資金計劃由市發改委牽頭制定和下達。產業基地所在地政府要按照市、區1:1的比例配套安排相應的專項資金。
產業基地列入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國土部門在用地規模、指標上給予積極支持。
(三)稅收。
對列入搬遷名單的企業,其搬遷后稅收按市國稅局、地稅局有關規定實行屬地征管,實現稅收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次比例入庫,遷入區與遷出區財政不再辦理區域間預算劃轉。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廣州市區產業“退二進三”企業工業用地處置辦法
按照我市城市發展戰略,為加快推進城市功能的優化調整,根據《關于推進市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的意見》,現就市區產業“退二進三”企業工業用地的處置問題制定如下辦法。
一、適用范圍
列入搬遷名單的企業,其工業用地的處置適用本辦法。
二、處置方式
企業搬遷名單確定后,市國土房管部門應當及時研究企業原土地是否列入政府儲備計劃,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報政府批準。在符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列入搬遷企業的工業用地可按以下3種方式處置:
(一)企業可利用原有建筑物從事除房地產開發以外的第三產業,但不得改變原址土地的用地性質、權屬(依法進行的土地使用權交易、變更除外)和擴大建筑面積。優先鼓勵長期利用舊廠房出租或自營創意產業,但企業要按照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臨時使用功能,依法繳交土地有償使用費等相關稅費。企業利用原址從事創意產業等第三產業后,因城市建設、規劃管理需要或政府儲備土地等原因需要征收企業土地時,企業應當自政府提出征收土地之日起,無條件配合政府開展征收工作,征收時按原用地性質給予補償。
(二)企業原址土地因抵押拍賣、司法執行等原因而轉變土地權屬的,其原工業用地性質不得改變。如需將工業用地轉變為商業、旅游、娛樂、商務辦公和商品住宅等用地,必須按規定由政府統一儲備后向社會公開出讓。
(三)企業可申請將原有土地納入政府儲備。
三、利用原有建筑物從事除房地產開發以外的第三產業的辦理程序
(一)工業用地未列入政府儲備計劃且未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的搬遷企業,可持相關建筑改造方案圖紙、土地及房產權屬證明、投資項目批準文件、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等資料,向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將原有工業用地上現有的合法工業建筑在主體框架不改動的情況下進行適當改造并臨時改變使用功能,用于除房地產開發以外的第三產業。在保證結構安全的前提下,臨時改變使用功能的適當改造只限于主體框架不改動的建筑內部改建,不得整體拆除重建,不得增加建筑面積(為滿足消防等專業管理部門要求而設置的消防樓梯等除外)。
(二)工業用地未列入政府儲備計劃但已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的搬遷企業,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鄉規劃法》等規劃管理的規定,審查、核發原有工業建筑改造并臨時改變使用功能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企業取得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到國土房管部門繳納臨時年限的土地有償使用費。
(四)市國土房管局出具辦妥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的意見,并在原產權證上作相應臨時使用功能注記。
(五)企業持上述批文到有關部門辦理開工、工商等相關手續和交繳相關稅費。
四、申請將工業用地納入政府儲備用地的辦理程序
(一)土地使用權人經出資人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向市土地開發中心申請由政府收回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并依法給予補償。
(二)市土地開發中心初審后,征詢市規劃局、國土房管局意見。市規劃局按照城市規劃確定地塊的用途和規劃控制要求;市國土房管局對地塊轉變為儲備土地進行審核,并出具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書面意見。
(三)經市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審批領導小組會議批準,市土地開發中心將地塊納入市土地儲備計劃,并向市財政局申請辦理用資手續。
(四)市土地開發中心和土地使用權人共同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企業的土地、房屋、機器設備等資產進行補償評估。其中土地和房屋應委托具有B類以上資質的土地房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于關閉、停產、破產企業,其土地、房屋按照工業用地性質進行市場價格評估,機器設備按資產評估,職工安置費用按實際需要審核;對于搬遷企業,按照同等生產規模,對企業的易地重置成本、機器設備搬遷、停業損失(包括職工安置費用)等費用進行評估。
雙方將補償評估結果按有關規定組織評審后,核定補償金額和拆遷補償等事項。
(五)簽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協議書,按協議支付補償費用,收回土地使用權。
主題詞:工業 退二進三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