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沙自來水廠原水管線和取水工程建設的通告
穗府[2006]60號
南沙自來水廠原水管線和取水工程自番禺區欖核鎮甘崗村合德圍磨碟頭水閘附近起,經欖核鎮的甘崗村、萬安村、大坳村、上坭村、下坭村和東涌鎮的細瀝村、長莫村、萬洲村、馬克村、小烏村、大簡村,至黃閣鎮留東村止,全長約21公里,計劃于2007年6月建成。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設范圍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工程由廣州臨海水務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取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和原水管線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補償、拆遷安置工作由番禺區和南沙區政府及其有關工作部門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三、工程涉及的單位和個人應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該重點工程建設,不得阻撓工程的測量、勘探、施工及征地拆遷等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