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9〕50號
關于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能耗統計工作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電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和評價分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況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的規定,全面推進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報表制度〉(試行)的通知》(建科函〔2009〕271號)和廣東省建設廳《關于開展2009年度全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的通知》(粵建科函〔2009〕105號)的要求,現對我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沙面街道、龍津街道、洪橋街道、流花街道、赤崗街道、南華西街道、五山街道、天河南街道、三元里街道、棠景街道、黃埔街道、沙頭街道、新華街道、南沙街道、蘿崗街道、荔城街道等16個街道的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進行統計。本次統計工作經公開招標,由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廣州大學和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聯合體共同承擔,請各有關單位對承擔調查單位的數據收集、數據核實、現場調查等有關工作給予大力支持與協助,并做好相關工作。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