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新電視塔工程建設的通告
穗府[2006]31號
廣州新電視塔是為迎接2010年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的重點工程,位于我市海珠區新港中藝苑路,建筑高度610米。該項目定于2009年底建成并試運行。現就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三、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