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番禺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工程建設的通告
穗府〔2009〕9號
番禺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是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位于番禺區大石街會江村與鐘村鎮謝村,計劃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運營。為順利推進工程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設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項目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由番禺區政府負責實施,具體由番禺區土地開發中心會同大石街街道辦事處和鐘村鎮政府依照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三、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法規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