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建設的通告
穗府〔2009〕10號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是我市重點市政建設項目,全長2023米,南起西華路,下穿東風西路、流花湖公園、流花路、站前路、環市西路,北至廣園西路,計劃于2011年底建成。現就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設范圍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有關文件確定。
二、項目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和管線遷移工作,由荔灣區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廣州市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實施,對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三、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法規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