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市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穗府[2007]32號
為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廣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定于9月15日18時至18時30分,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防空警報試鳴。
特通告如下:
一、各種防空警報信號試鳴的具體時間為:
9月15日18時00分至18時03分試鳴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3分鐘;18時12分至18時15分試鳴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18時27分至18時30分試鳴解除警報,連續鳴響3分鐘。
二、全市固定警報器和機動防空警報車同時發放防空警報信號,廣州電視臺34頻道和廣州人民廣播電臺調頻廣播(FM96.2MHz)、金曲廣播(FM102.7MHz)和經濟環保廣播(FM106.1MHz)頻道同步發放防空警報信號,廣州電信局、中國移動廣東廣州分公司和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通過小靈通、手機以短信息形式群發防空警報信息。
三、防空警報試鳴期間,全市生產、生活秩序及社會活動照常進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