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24〕16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應急委成員單位,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新修訂的《廣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及時修訂本級、本部門(單位)相配套的應急預案,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指導督促鎮(街)、村(居)和企事業單位修訂相應預案。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應急管理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7月24日
廣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2.2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2.3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任務
2.4 專家庫
2.5 撲火指揮官庫
2.6 地方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2.7 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2.7.1 機構設置
2.7.2 指揮原則
2.7.3 指揮關系
3 應急處置力量
3.1 救援力量編成
3.2 增援力量組成
3.3 增援力量調動
3.4 跨市支援調動
4 森林火險預警和響應措施
4.1 森林火險級別劃分
4.2 森林火險預警發布
4.3 森林火險預警響應
4.3.1 黃色預警響應
4.3.2 橙色預警響應
4.3.3 紅色預警響應
5 森林火情監測和報告
5.1 森林火情監測
5.2 森林火情報告
5.2.1 接報核查
5.2.2 報告要求
5.2.3 報告時限
5.2.4 報告內容
6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
6.1 主要任務
6.1.1 撲救火災
6.1.2 轉移安置人員
6.1.3 救治傷病員
6.1.4 保護重要目標
6.1.5 維護社會治安
6.1.6 發布信息
6.1.7 火場清理看守
6.2 應急響應
6.2.1 先期處置
6.2.2 Ⅳ級應急響應
6.2.3 Ⅲ級應急響應
6.2.4 Ⅱ級應急響應
6.2.5 Ⅰ級應急響應
6.2.6 啟動條件調整
7 應急響應終止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保障
8.2 隊伍保障
8.3 物資保障
8.4 經費保障
8.5 技術保障
9 后期處置
9.1 案件查處
9.2 火災調查
9.3 事故善后
9.4 工作總結
9.5 災后恢復
9.6 獎懲追責
10 預案管理
10.1 預案演練
10.2 預案更新
11 附則
12 處置流程圖
13 附件
13.1 ×××火災撲救指揮部組成表(樣表)
13.2 ×××火災撲救保障清單(樣表)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和省有關實施意見,以及2023年市委十二屆第104次常委會會議部署要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針,科學、高效、有序處置森林火災,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災風險,實現打早打小打了,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土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意見>》《廣東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森林火災“四個一”應急處置機制工作指引》《廣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廣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工作規則》《廣州市森林防滅火工作職責事項劃分意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和相鄰城市發生的對我市造成重大影響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森林火災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立即按照任務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總 指 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協調相關工作的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林業園林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領導,廣州警備區、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同志。
成 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林業園林局,市氣象局,廣州供電局,廣州警備區、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廣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中國鐵塔廣州分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
主要職責: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簡稱市森防指)在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導下,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不代替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森林防滅火工作職責。一是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協調解決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成員單位提出的重要事項;二是指導協調較大以上森林火災及其他需要市森防指響應處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三是監督檢查各區各有關部門貫徹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工作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落實情況;四是組織指導有關森林火災的調查評估處理和掛牌督辦工作;五是完成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森林防滅火工作。
2.2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簡稱市森防指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由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林業園林局共同派員組成,作為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日常辦事機構,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必要時,市林業園林局可以按照程序提請以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常務副主任,市林業園林局分管領導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兼任副主任。
主要職責:一是協調推動各成員單位和各區貫徹落實省森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各項工作部署,以及市領導同志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批示精神、市森防指的工作要求;二是牽頭分析會商全市森林防滅火形勢,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調查研究;三是研究提出市森防指年度工作要點和任務分工方案建議,綜合匯總和通報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情況,承辦市森防指會議、文件起草、制度擬訂、議定事項跟進督辦和成員單位報請以指揮部名義部署工作的文件等工作;四是研判與發布森林火險信息和監測信息,組織實施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督查、約談等工作,組織較大以上森林火災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和重大火災調查評估處理工作;五是按照總指揮、副總指揮要求,做好增援隊伍調派、預案啟動、較大以上森林火災及其他需要市森防指響應處置的火災撲救有關協調指導工作;六是負責市森防指成員單位的日常協調聯絡工作;七是承辦市森防指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任務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是市森林防滅火組織領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確保各項森林防滅火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各成員單位主要任務: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媒體做好森林防滅火政策解讀和成效宣傳;協調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工作和輿論引導;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推進森林防滅火發展規劃內相關項目的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生活救助類救災物資供應;負責林區油氣管道火險隱患排查工作。
(3)市教育局:負責指導市教育系統各學校開展森林防滅火知識和法律法規教育,將森林防滅火內容納入安全教育體系;協同做好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
?。?)市科技局:負責組織、協調森林防滅火科技攻關,支持開展森林防滅火科學研究,協助相關行業部門推廣和運用森林防滅火先進技術。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保障森林防滅火應急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指導協調運營商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公共通信保障工作;指導協調成品油經營企業做好應急搶險救災車輛及撲火裝備的成品油供應;負責森林防火區加油站火險隱患排查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協同林業主管部門開展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按程序調派警務直升機執行航空滅火和運送人員、裝備及物資等任務;指導、協調屬地公安機關設在林區的看守所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民眾文明祭祀,指導、督促殯儀館、公墓、骨灰樓(安放地)等殯葬服務機構和森林防火區養老機構落實森林防火主體責任,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完善防火保障措施、安全警示標識和應急處置裝備,做好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
(8)市司法局:協助做好森林防滅火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指導、督促設在森林防火區的監獄、戒毒等場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市財政局:統籌安排森林防滅火工作中應由市財政解決的經費,并及時撥付到位;按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對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增強森林防滅火能力所需經費給予必要保障。
?。?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技工院校特別是森林防火區內的技工院校開展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法規教育;協同做好森林防火宣傳。
?。?1)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及時提供森林防滅火所需的地理信息數據、地圖和資料。
?。?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督促公路管養單位落實森林防火主體責任,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及時清理國道、省道(含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的森林火災隱患;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時的撲救人員和撲救物資等應急運輸保障;協調落實森林防滅火車輛公路通行保障和執行森林防滅火搶險救災任務車輛免交收費公路通行費等工作。
?。?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監督野外農事用火管理;協同做好農村森林火災預防工作。
?。?4)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指導、督促以森林景觀為主的A級旅游景區和在森林防火區的文物保護單位落實森林防滅火主體責任,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完善景區防火保障措施、安全警示標識和應急處置裝備,做好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協同做好森林防滅火宣傳及引導工作。
?。?5)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做好災區傷病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協助當地進行救治;組織醫務人員參加森林防滅火演練。
?。?6)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綜合指導各區和相關部門森林火災防控工作,牽頭開展火災預警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協調火災撲救工作。
?。?7)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指導、督促森林防火區的垃圾焚燒廠、填埋場落實森林防火主體責任,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完善防火保障措施和應急處置裝備,及時消除森林火險隱患,做好火災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
(18)市林業園林局:履行森林防滅火工作行業管理責任,牽頭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工作,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火情早期處理和林區森林防火宣傳等工作;組織、指導市屬國有林場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必要時,可以按程序提請以市森防指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9)市氣象局:會同市應急管理局和市林業園林局根據森林防火需要,建設森林火險監測臺站和預報預警平臺,做好林火衛星監測和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測預報,并綜合考慮氣象因子和林情、民情及重要活動保障需要,確定和發布森林火險預警信息;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提供火災地區天氣預報和火場天氣實況服務,并根據天氣條件協調做好人工增雨作業。
?。?0)廣州供電局:指導、督促管轄單位落實森林防火主體責任,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及時清除塔基和線路沿線的森林火災隱患;教育引導電力巡查人員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規定,協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野外工程施工的火災防范措施。
(21)廣州警備區:負責協調駐穗部隊做好軍事禁區及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協調駐穗解放軍、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撲火救災工作。
?。?2)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負責組織、指揮解放軍指戰員和武警官兵參與撲火救災工作。
?。?3)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指揮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撲火救災工作。
?。?4)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廣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中國鐵塔廣州分公司:負責指導、督促管轄單位落實森林防火主體責任,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及時清除設施設備周邊的森林火災隱患,做好野外工程施工的火災防范措施;協助做好森林防火公益宣傳、火險應急信息發布和報警電話(12119)等公用通信服務;根據撲火救災需要,做好應急通信保障。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任務外,還應根據撲火救災工作需要,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2.4 專家庫
建立健全由應急管理、林業、公安、森林消防、氣象、法律、地理信息、通信管理、石油化工、電力等領域專家、學者和技術人員組成的森林防滅火專家庫,為組織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提供專業咨詢、理論指導、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等。
2.5 撲火指揮官庫
按照政治覺悟高、責任心強、懂林火特性、有豐富實戰經驗和適合野外作業身體條件等標準和要求,經鎮街、應急管理部門和林業職能部門推薦,同級森防指辦公室審核,評定為市、區、鎮街撲火指揮官(鎮街有林地面積1萬畝以內的不少于2名、1萬畝以上的不少于3名,市和各區均不少于5名)。每2年組織遴選一次。
2.6 地方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有森林防火任務的區人民政府按照“上下基本對應”的要求,設立區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滅火工作。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鎮街、林場、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及其他有林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做好本轄區、本單位的森林防滅火工作。
2.7 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2.7.1 機構設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負責應急處置的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和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撲火救災需要設置綜合協調組、火災撲救組、治安疏散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布組等工作小組。
2.7.2 指揮原則
現場指揮部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F場總指揮有權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資源。現場總指揮的級別應根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等級變化及時進行調整?,F場總指揮指定撲火指揮官,具體負責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7.3 指揮關系
現場總指揮:主要承擔行政指揮,組織、協調、指揮和調動本級政府資源和到達現場的其他隊伍及裝備參與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指定撲火指揮官。
撲火指揮官: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承擔撲火指揮工作。具體負責制定森林火災撲救實施方案,應急力量的編成和確定隊伍部署、撲火方法、接火行進路線等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上級工作組: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工作,支持和幫助解決撲火救災工作困難。
上級及后方視頻調度:了解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指示精神,協調解決現場指揮部撲火救災工作困難。
3 應急處置力量
3.1 救援力量編成
撲救森林火災以區、鎮街和市屬林場、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單位組建的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第一梯隊;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和國家消防救援隊伍為第二梯隊;廣州警備區民兵應急分隊為第三梯隊;鎮街干部職工、村居干部群眾和社會應急力量等非專業力量組建應急保障力量,協助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做好撲火救災工作。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火救災工作。
3.2 增援力量組成
如事發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市森防指辦公室可根據區增援請求和各地火險程度、火災發生情況,統籌調度全市森林消防應急力量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主,解放軍、武警、民兵和國家消防救援隊伍為輔,社會救援力量為補充。
3.3 增援力量調動
?。?)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的調動。當需要跨區調動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時,由市森防指辦公室綜合衡量各區火情形勢提出調動方案,報請由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的市森防指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同意,向調出區森防指辦公室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組織實施;擬調入區負責增援隊伍的相關保障,并按調入隊員人數的3倍準備應急保障力量。
(2)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和國家消防救援隊伍的調動。由市森防指辦公室向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廣州警備區、市消防救援支隊提出用兵需求,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航空消防飛機調動。撲火救災中根據需求提出直升機使用申請。向市公安局警航支隊申請執行空運、拋投、索降等任務時,由市森防指辦公室按規定向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向省航空護林站申請執行吊桶灑水撲滅森林火災時,由區森防指辦公室或市森防指辦公室按規定向省應急管理廳值班室提出申請。
3.4 跨市支援調動
根據省森防指辦公室調度通知,或相鄰城市的市森防指辦公室增援請求,或邊界聯防區域發生需要我市增援處置的森林火災,市森防指辦公室綜合衡量全市火情形勢,報請市森防指副總指揮同意,統籌調動市內有關專業森林消防力量組成增援隊伍完成跨市支援任務。
4 森林火險預警和響應措施
4.1 森林火險級別劃分
根據森林火險氣象條件、林情、民情和重要活動保障需要,以及火災發生規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森林火險預警等級,預警級別分為3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用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4.2 森林火險預警發布
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林業和氣象等部門會商,確定森林火險預警響應等級,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按照《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以市森防指名義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4.3 森林火險預警響應
根據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各森林防滅火責任單位應當按照《廣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級別的預警響應措施。
4.3.1 黃色預警響應
按照森林特別防護期的工作要求做好預防工作,加強護林巡查、無人機巡航、遠程監控視頻、瞭望監測和衛星監測等,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安排人員晝夜值班,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級森防指辦公室及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備戰狀態。
4.3.2 橙色預警響應
在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加強森林防火督導檢查,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度,加強值班調度,密切監測林火動態,各級森林消防隊伍安排值班分隊集中居住,隨時做好撲火準備。
4.3.3 紅色預警響應
嚴密關注森林火險動態,市森防指辦公室應將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息通報市有關撲救應急響應聯動單位。各級森林消防隊伍增加值班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天氣情況或舉行重大活動需要,視情發布行政命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5 森林火情監測和報告
5.1 森林火情監測
各森林防滅火責任單位要加強巡山護林,利用瞭望監測、衛星監測和遠程監控視頻等監測設備,在高森林火險預警和重要節日、活動期間,還應視情派出無人機巡護隊伍前往高火險區巡航,及時發現和處置火情。
5.2 森林火情報告
5.2.1 接報核查
各有關單位及個人發現森林火情后,應立即撥打12119、119、110報告,市森防指辦公室值班室(市應急管理局總值班室)第一時間通知屬地森林防滅火值班室(區應急管理局值班室)核查處置,并同步轉林業、公安等森防指成員單位。
5.2.2 報告要求
森林火災信息實行歸口報告及“有火必報”制度,統一由各級森防指辦公室自下至上逐級報告。區森防指辦公室接報森林火災后應立即報告市森防指辦公室;市森防指辦公室及時整理和分析收集的火災信息,經市森防指辦公室主任審批后,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和省森防指辦公室;火災撲滅后,各級森防指辦公室按時填報“廣東省森林防火應急指揮調度平臺”有關信息,做好火災要素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其他相關部門積極配合。
5.2.3 報告時限
對省、市通報的熱點或火情,區森防指辦公室要在1個小時(從接警起算,下同)內核實反饋。2個小時內撲滅的森林火災可先通過電話報告,書面材料在月底報告時匯總上報;燃燒時間超過2小時,但在4個小時內撲滅的森林火災,應先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書面材料;燃燒時間超過4小時仍未得到控制,或發生人員傷亡,或發生在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或發生在城區及其他敏感、危險區域的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書面材料。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各級森防指辦公室應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做好相關防控措施。
5.2.4 報告內容
起火時間、地點、原因、已造成的后果和影響范圍、火情態勢、過火面積、火場附近環境情況及已經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存在的困難及需要上級協助解決的事項等。
6 森林火災應急處置
6.1 主要任務
6.1.1 撲救火災
立即就地就近組織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鎮街干部職工、村居干部群眾等力量參與撲救,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及時進行科學研判,組織友鄰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協調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民兵和國家消防救援隊伍等增援力量參與撲救。
各撲火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科學組織撲救,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情況下有序開展撲救工作,嚴防各類次生災害發生。撲火指揮官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宿營和撲火作業時應設立安全觀察員,預設和建立安全避險區域,加強火場管理,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一旦出現險情,應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確保各類撲火人員安全。
6.1.2 轉移安置人員
當民居、廠礦、學校等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開放有關應急避難場所,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住處、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醫療救治。
6.1.3 救治傷病員
組織醫護人員和救護車輛在撲救現場待命,如有傷病員立即開展緊急救護,并迅速送醫院治療。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開展現場救治。
6.1.4 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設備、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6.1.5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財物、傳播謠言、堵塞交通等違法犯罪行為。在軍事設施、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羈押場所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6.1.6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通過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6.1.7 火場清理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撲滅后,撲火隊員操作分水器采取“分段撤收”水帶的方式對火燒跡地噴淋澆透,防止復燃。對林下可燃物載量較多或二號工具、風力滅火機等常規機具撲滅的森林火災,以及現場指揮部根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撲火清理效果,要求組織清理看守的,由屬地政府負責組織清理看守。屬地政府明確責任區域,嚴肅工作紀律,扎實做好清理看守,經上一級森防指辦公室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清理看守人員方可撤離。
6.2 應急響應
按照森林火災涉及范圍和危害程度,結合我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實際,森林火災應急響應分為:先期處置和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響應。應急響應期間,各級領導按照《廣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2.1 先期處置
發生森林火情后,事發地鎮街、村居及林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有林單位應迅速調集自有應急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撲火救災工作。鎮街相關負責同志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的區森防指辦公室及轄區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視情增援參與處置。
6.2.2 Ⅳ級應急響應
6.2.2.1 啟動條件
經先期處置未能撲滅,且燃燒時間超過2小時的,或初判過火面積超過5公頃的森林火災。
6.2.2.2 啟動程序
由市森防指辦公室報請由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的市森防指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區按照本級預案規定,成立區或鎮街森防指現場指揮部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6.2.2.3 響應措施
市本級:市森防指辦公室向市林業園林局、市公安局等單位通報火災信息,督促市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依職責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并向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和廣州警備區通報火情,預先通知做好應急支援準備。市應急管理局進入應急工作狀態,通過系統查閱、視頻調度和與現場指揮員聯系等方法手段,迅速了解火場周邊情況,全面掌握火災發生地的地名、經緯度、林情、地形、氣象和道路、重要設施分布情況,當前投入力量、人員轉移、災害損失、公安介入和火情態勢,火災發生地周邊可利用的撲火資源和可調動的應急力量,以及需要市協調解決的問題。必要時市應急管理局派出工作組趕赴火災現場,指導、協調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事發地政府:啟動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由區或鎮街負責森林火災應急處置。
現場總指揮:由事發地區政府或鎮街負責同志擔任。
6.2.3 Ⅲ級應急響應
6.2.3.1 啟動條件
持續燃燒時間超過4小時的,或初判過火面積超過20公頃的,或發生在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或同時發生3起以上燃燒超過2小時的,或發生在森林火險橙色以上預警、5級以上大風天氣且燃燒時間超過2小時的森林火災。
6.2.3.2 啟動程序
由市森防指辦公室報請市森防指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Ⅲ級響應。區按照本級預案規定,成立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6.2.3.3 響應措施
市本級:市應急管理局進入戰時狀態,成立現場指導組和后方值守組,調派力量增援,指導、協助區政府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市林業園林局、市公安局相關負責同志參與現場指導組工作,市森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根據需要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指導組:成立由擔任市森防指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的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處室、單位和專家,以及市林業園林局、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組成的現場指導組。負責傳達和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森防指領導工作要求,協助、指導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制定火災撲救、安全警戒、人員疏散、應急保障等撲火救災應急處置方案;負責增援隊伍的調派報到和儲備裝備物資的調運接收;督促事發地的區、鎮街落實應急保障力量,配合增援隊伍開展撲火救災;操作移動通信基站、無人機和移動通信指揮車,為現場指揮提供決策依據,保障火場無線電通信需求和與市應急指揮中心建立音視頻連線,及時向后方值守組反饋現場應急處置情況;會同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向媒體及社會公眾提供專業技術問題解答工作;督促區森防指做好火災案件查處和調查工作。現場指導組到達現場后,組長會同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總指揮一并開展工作,各小組成員由組長根據業務專長和撲火救災需要,安排進駐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相應小組開展工作。
后方值守組:市應急管理局成立由值班局領導或應急值守工作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處室和單位工作人員組成的后方值守組。負責向現場指揮部傳達市領導和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跟進火災處置情況,按規定做好相關信息的報送和發布;負責市領導在市應急指揮中心與現場指揮部調度的音視頻保障,為赴現場指導組工作人員提供車輛、物資和后勤保障;根據撲火救災需要,通知市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安排人員參與應急處置,調度全市各級各類應急隊伍增援處置;協調解決現場指導組反映的困難和問題。
事發區:啟動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區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區森防指成員單位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總指揮:由事發地的區政府領導(區森防指總指揮)擔任。
6.2.3.4 特殊情形應急響應
情形一:森林火災持續燃燒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市本級:擔任市森防指副總指揮的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園林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氣象局等成員單位的承辦處室負責同志,以及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同志趕赴現場,進駐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及其相應小組,指導、協調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現場處置的具體任務由市森防指辦公室通知。
事發區:根據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領區森防指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現場組織處置火情,處理善后工作。
現場總指揮:根據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確定。
情形二:森林火災持續燃燒12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市本級:市森防指總指揮帶領擔任副總指揮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廣州警備區、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同志,以及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氣象局等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會同前期到達的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園林局等成員單位負責同志,進駐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及其相應小組,指導、協調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事發區:根據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區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領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現場組織指導撲火救災工作。
現場總指揮:根據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確定。
情形三:同時發生3起以上燃燒超過2小時的森林火災。
市本級:市森防指副總指揮(市應急管理局局長)統籌調度,成立由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園林局的局領導任組長,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園林局相關處室負責同志,以及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氣象局等成員單位的承辦處室負責同志組成的現場指導組,進駐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及其相應小組,指導、協調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現場處置的具體任務由市森防指辦公室通知。
事發區:根據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由區或鎮街負責森林火災應急處置。
現場總指揮:根據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確定。
情形四:發生因火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的,或持續燃燒時間20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市本級: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市森防指總指揮帶領擔任市森防指副總指揮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園林局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氣象局、廣州警備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會同前期到達的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園林局等成員單位負責同志,進駐區森防指現場指揮部及其相應小組,指導、協調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和善后工作。
事發區:根據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領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現場組織做好撲火救災和善后工作。
現場總指揮:根據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確定。
6.2.4 Ⅱ級應急響應
6.2.4.1 啟動條件
持續燃燒時間超過36小時的,或初判過火面積超過300公頃的森林火災。
6.2.4.2 啟動程序
由市森防指辦公室報請市森防指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區按照本級預案規定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6.2.4.3 響應措施
市本級:啟動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成立市森防指現場指揮部和后方調度中心,在省森防指工作組的指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成員單位及相關力量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指揮部。市森防指總指揮或由其指定負責同志擔任總指揮。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林業園林局、市氣象局、廣州供電局、廣州警備區、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廣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中國鐵塔廣州分公司等單位和專家、撲火指揮官組成,開設在火場附近安全、開闊、交通便利的場所或區域,下設綜合協調組、火災撲救組、治安疏散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布組等6個工作小組。
?。?)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園林局等成員單位組成,組長由市森防指副總指揮或指定負責同志擔任,做好現場指揮部統籌協調工作,傳達貫徹市委市政府和省森防指的工作要求,與省、市建立音視頻聯系,及時掌握和報告火情處置情況,統籌做好交通、醫療、通信、氣象、電力、油料、地理信息等撲火救災保障和人員疏散、現場秩序管理,為火災撲救組協調落實增援力量、裝備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火災撲救組。由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牽頭,市林業園林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氣象局、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專家、撲火指揮官組成,隨現場指揮部開設,或隨撲火隊伍推進,開設在火場周邊安全且便于觀察地域,組長由市級撲火指揮官擔任。負責監測火場氣象,掌握火場動態,制定隊伍部署、撲火方法、接火行進路線等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滅火行動;向現場指揮部報告火場情況,提出增派撲火力量、補充裝備、航空支援和運送油料、飲用水、食品等撲火需求,以及人員轉移、重要設施保護等撲火救災保障需求;明火撲滅后向屬地移交火場,指導做好清理看守。
?。?)治安疏散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廣州警備區等成員單位及事發地政府組成,組長由擔任市森防指副總指揮的市公安局負責同志擔任。負責應急處置中的人員疏散、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安全保衛和證據收集等工作,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在主要交通要道設置路牌或安排向導,引導增援隊伍到達預定位置,組織直升機起降點安全警戒,實施交通管制等工作。
?。?)后勤保障組。由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廣州警備區、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廣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中國鐵塔廣州分公司、廣州供電局等成員單位組成,組長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擔任。負責做好火災處置中食品、飲用水、燃油、被褥等物資供應的調度、發放和運送,及時撥付救災資金,協調相關單位快速運輸撲火人員、撲火裝備器材及救援物資、藥品,保障公網通信等工作。
?。?)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相關醫療機構及事發地政府組成,組長由市衛生健康委擔任市森防指成員的負責同志擔任。負責組織醫療隊赴火災現場為撲火救災提供醫療保障,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協調落實受傷人員的醫治醫院和轉運工作。
?。?)信息發布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園林局及事發地人民政府的新聞宣傳工作部門組成,組長由市委宣傳部擔任市森防指成員的負責同志擔任。負責信息發布工作,協調新聞單位采訪報道火災和撲火救災情況等。
后方調度中心。在市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后方調度中心,由擔任市森防指副總指揮的市政府協調相關工作的副秘書長或由其指定負責同志擔任總調度,市應急管理局和市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在后方調度中心參加值守。負責收集報送撲救過程有關信息,向現場指揮部傳達上級和領導工作要求,配合現場指揮部協調調派增援力量,提請省應急管理廳、市公安局調派航空消防飛機,商請相鄰城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增援,協調解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事發區:擴大應急響應,區森防指成員單位增加處置力量,全面配合市森防指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當市森防指有商調區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和商請駐穗部隊、友鄰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國家森林消防隊伍等應急力量增援時,成立工作專班,負責做好跨區、跨市增援隊伍的食宿保障。
6.2.5 Ⅰ級應急響應
6.2.5.1 啟動條件
持續燃燒時間超過48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或初判過火面積50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6.2.5.2 啟動程序
市森防指現場指揮部組織會商研判,對森林火災影響及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判斷現有力量難于控制災情,報請市政府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6.2.5.3 響應措施
市本級:在省森防指的組織、指導下,市森防指各成員單位全要素運行,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擴大應急動員,增加應急力量,統籌做好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事發區:在省、市森防指的組織指揮下,承擔屬地政府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職責任務,重點做好轉移人員安置、物資運送和發放、撲火人員食宿保障等工作。
6.2.6 啟動條件調整
對發生在城區或敏感、危險區域,以及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的森林火災,可酌情提級響應,負責處置的各級政府相關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處置。
7 應急響應終止
森林火災得到控制后,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現場指揮部報請解除應急響應,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并向社會公布。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保障
健全森林火災應急通信保障機制,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建立完善對講指揮通信系統;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現場無線電通信和視頻指揮調度保障;必要時,電信運營企業在火災現場開通應急通信設備,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保障工作。
8.2 隊伍保障
各森林防滅火責任單位要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重點建設專業撲火力量,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撲火力量在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必要時,商請解放軍95316部隊、武警某機動第六支隊、民兵分隊、消防救援隊伍和社會應急力量增援。
8.3 物資保障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轄區森林防滅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以及采取企業代儲方式,儲備足夠的撲火裝備和物資,并按規定做好維護保養,保障撲救森林火災的急需物資供給。
8.4 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將森林防滅火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工作所需經費。
8.5 技術保障
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象服務,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森林防滅火專家組專家、林火監測及其他相關技術人員為撲火工作提供滅火技術咨詢和現場指導。
9 后期處置
9.1 案件查處
市公安局、市林業園林局根據相關法規和部門職責,組織、指導做好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公安機關負責火案偵破,會同林業等部門做好起火點、起火原因的調查認定。違規用火造成森林火災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由公安機關協同林業部門查處。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森林火災案件,由公安機關查處。在不影響案件查處的情況下,應及時向本級森防指辦公室反饋案件查處的進展情況和偵破結果。
9.2 火災調查
根據《廣東省森林火災調查工作規范》相關規定,各級森防指辦公室組織應急、公安、衛生健康、林業和氣象等職能部門,必要時可聘請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聯合做好火災調查評估,形成包括火災概況、起火原因、發生經過、撲火救災、人員傷亡和損失評估、存在主要問題、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等內容的火災調查報告。
森林火災調查按照受害情況分級組織: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下,或因災造成3人以下受傷的,由區森防指組織調查,于撲滅后10個工作日內向本級政府和市森防指辦公室提交調查報告;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因災死亡3人以下的,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以及兩個及以上行政區交界處、起火點位置不明確的,由市森防指組織調查,于撲滅后15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府和省森防指辦公室提交調查報告;受害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0人以上的,市、區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配合上級組織調查。必要時,可提級組織調查。市森防指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或市森防指領導工作要求,抽查由區組織調查的森林火災案件。
9.3 事故善后
因撲火救災負傷、致殘的人員,由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辦理傷殘評定,落實生活補貼;因撲火救災犧牲人員,由區政府負責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按照規定發放撫恤金,對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9.4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認真查找應急響應啟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并報上級森防指辦公室。必要時,組織復盤推演。
9.5 災后恢復
應急管理部門根據應急物資征用有關規定,辦理歸還或補償手續;林業職能部門要做好火燒跡地的更新復綠;事發地政府要及時組織修復被森林火災破壞的設施,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9.6 獎懲追責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火災調查報告和案件查處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廣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和在森林火災處置中處置不及時、組織不得力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和責任追究,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 預案管理
10.1 預案演練
市森防指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學習、宣傳和培訓,并定期組織預案應急演練。
10.2 預案更新
根據實際需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11 附則
?。?)本預案由廣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各相關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他相關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單位實際情況和森林火災危險源狀況,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或工作方案。各區及市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或工作方案應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以上、以下、以內、以外的含義。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數。
(4)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21年印發的《廣州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穗應急〔2021〕42號)同時廢止。
12 處置流程圖
13 附件
13.1 ×××火災撲救指揮部組成表(樣表)
13.2 ×××火災撲救保障清單(樣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4年7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