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24〕3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健康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月17日
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規定》《廣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扎實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建設,促進廣州市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幼有所育”納入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內容,以擴大服務供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支持措施、加強監管服務為著力點,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十四五”期間,持續深化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建設,不斷完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普惠供給體系、管理指導體系、隊伍建設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全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整體提升,市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多層次、多樣化、高品質的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2023年,每個區建成1個省級示范性托育機構。全市20%街(鎮)建有普惠托育機構,各街(鎮)20%的社區(村)設有社區托育點。全市新增11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建成托育機構。全市各類幼兒園開設托班500個。全市托位總量達到7萬個,千人口托位數達到4.0個。
2024年,建設1個市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11個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每區至少1個)。全市70%街(鎮)建有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各街(鎮)40%的社區(村)設有社區托育點。至少新增55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建成托育機構(每區至少5個)。全市各類幼兒園開設托班700個以上。全市托位總量達到10萬個,千人口托位數力爭達到5.0個。
2025年,全市100%街(鎮)建有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各街(鎮)60%的社區(村)設有社區托育點。至少新增110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建成托育機構(每區至少10個)。全市各類幼兒園開設托班1000個以上。全市托位總量達到12萬個,千人口托位數力爭達到5.8個,其中普惠托位占比不少于30%。
三、任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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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設市、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綜合考慮區域發展特點,結合轄區嬰幼兒家庭需求,因地制宜、科學布局、優化配置資源,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建成具有帶動效應、可承擔指導功能的示范性、綜合性的市、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承擔轄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從業人員培訓及協助開展托育機構督導等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相應的托位,為嬰幼兒照護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市、區按規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程序分別購買有關托育服務,編制財政預算,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支持市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與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協同發展,實現嬰幼兒照護服務與兒童保健有機融合。到2025年,基本建成“1+11+N”(1個市級、11個區級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帶動服務N個托育機構)托育綜合服務網絡。(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2. 鼓勵幼兒園開設托班。在滿足3至6歲適齡兒童入園需求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或擴大托班規模,鼓勵新建幼兒園根據實際統籌考慮設置托班,已規劃與托兒所合設的幼兒園應開設托班,鼓勵有條件的民辦幼兒園開設普惠性托班,招收2至3歲幼兒。完善幼兒園托班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幼兒園開設托班業務指導。通過教育部門審批許可的幼兒園托班,符合一定條件的可參照享受嬰幼兒照護相關補貼及收費政策。到2025年,各類幼兒園開設托班托位達到2萬個以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3. 搭建街(鎮)嬰幼兒照護服務網絡。各區、街(鎮)根據本轄區0至3歲常住嬰幼兒人口數量新增配置普惠托位,穩步推進“一街(鎮)一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圈。全市各街(鎮)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運營合作模式,采取提供場地保障、減免租金或給予資金補貼等支持措施,發展以政府為主導的街(鎮)普惠托育服務。鼓勵街(鎮)普惠托育機構帶動多家嵌入式社區普惠托育點共同發展“1+X”嬰幼兒照護服務模式。到2025年,全市所有街(鎮)至少應建有1個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完成轄區普惠托位建設任務,新增托位2.45萬個。(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4. 發展社區普惠托育服務。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落實每個社區生活圈配置一處0至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支持整合婦女兒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羊城家政服務站、頤康服務站、向日葵親子小屋等公共服務資源,探索增設社區普惠托育點(100—300平方米可為一個點),既可單獨設置場地,也可嵌入社區綜合設施、大型小區物業管理設施、居委活動中心等綜合設置。鼓勵引入優質大型托育企業連鎖經營社區普惠托育點,發展普惠優先的多元化嬰幼兒照護服務。到2025年,全市社區托育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60%,新建居住區配套托育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全市新增社會力量開辦的托位1.4萬個。(責任單位:各區政府)
5. 支持用人單位開辦普惠托育。加強政府部門、群團組織和社會力量的工作協同,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立醫療機構、產業園區和社會組織單獨或聯合舉辦全日托、半日托的托育機構,利用自有資金和場所為本單位職工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向社會開放。到2025年,全市至少新增110個用人單位(或產業園區)建成托育機構,新增6600個托位。(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6. 支持國有資本舉辦托育服務集團。鼓勵市屬、區屬國有企業組建托育服務集團,引領全市托育工作發展。充分踐行國有企業擔當,以市場化原則建設國有托育機構并自主經營。支持國有企業盤活利用國有閑置場地開辦托育服務,降低企業整體辦托成本,逐步開啟自主品牌和運營管理服務的對外輸出。到2025年,依托國有資本舉辦托育服務集團,新增5000個托位。(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二)加強嬰幼兒照護人才培養培訓。
7. 強化嬰幼兒照護領域人才培養。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設置嬰幼兒托育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合理確定招生規模、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完善中職以上各階段學歷教育,加快培養嬰幼兒照護服務中高級專業人才。支持托育機構與職業院校開展合作,支持建立產教融合型企業,共建實習實訓基地,定向委托培養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人才,多渠道培養充實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
8. 重視崗位能力培訓。深化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扎實開展保育員、育嬰員、嬰幼兒發展引導員等職業技能等級培訓和認定,落實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政策。支持技工院校和托育企業深化合作,鼓勵在校學生取得托育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鼓勵相關院校、婦幼保健機構與托育機構合作開展訂單培養或員工培訓,持續開展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新增托育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及在崗保育人員技能提升培訓,不斷提升崗位勝任能力。到2025年,實現托育機構負責人100%持證上崗,托育從業人員每年參加不少于1次技能提升培訓,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組織對每個備案托育機構負責人開展不少于60學時、保育人員不少于120學時的全員培訓。(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
9. 加大衛生保健人員指導力度。組建全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專家庫、現場示范教學機構庫。編寫嬰幼兒照護專業培訓教材,突出科學育兒方法,指導從業人員做好嬰幼兒照護工作。加強醫育結合,強化對托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日常指導,對新開辦托育機構衛生保健人員開展崗前培訓。到2025年,實現新開辦托育機構衛生保健評價指導全覆蓋,每年至少開展1次托育機構衛生保健人員全員培訓。(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10. 提升家庭照護服務能力。依托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等專業力量,發揮社區婦女兒童之家、家長學校等基層陣地作用,面向家庭開展科學育兒指導和科普宣傳。推進“互聯網+嬰幼兒智慧化管理”模式,推動線上線下融合互動。做優做強“廣州家庭科學育兒第一課”,指導年輕父母掌握科學育兒知識技能,提升家庭照護能力。(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婦聯)
(三)完善支持嬰幼兒照護發展措施。
11. 健全政策法規體系。推進《廣州市托育機構管理條例》制定工作,完善托育機構規范標準、分類管理等相關規定。實施《廣州市“十四五”時期“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廣州市托育服務體系規劃(2021—2030年)》,分解細化年度規劃指標,按序時進度推動落實。實施托育機構服務規范地方標準,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質量評價機制,引導托育機構規范化發展。(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12. 完善普惠托育價格體系。開展普惠托育服務試點工作,支持街(鎮)、用人單位及社會力量辦的托育機構提供普惠托育服務,培育市、區級普惠托育機構。探索制定普惠托育機構認定標準,按照經濟發展水平和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情況動態調整。加強對托育機構普惠收費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在供水、供電、供氣企業獨立開戶的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管道燃氣按照居民收費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13. 落實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稅費優惠政策。落實落細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相關政策。基層工會開展職工子女嬰幼兒照護服務,所在單位保障不足且基層工會經費預算足以保證的前提下,可以從工會經費中列支。用人單位設立的職工子女托育點所發生的費用,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嚴格落實托育機構助企紓困政策。(責任單位:廣州市稅務局、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14. 強化托育場地保障。嚴格落實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托育機構,實現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落實《廣州市托育服務體系規劃(2021—2030年)》,由各區提出社區托育服務設施的布點和規模需求。新建居住區公建配套及按要求配建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由土地受讓主體統一代建設、建成后可無償移交屬地街(鎮)政府,用于開展普惠托育服務,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15. 支持存量資源利用。鼓勵各類主體利用閑置場地,盤活用于開辦嬰幼兒照護服務,加大場地供應力度。健全“一事一議”機制,由各區政府牽頭,定期集中處置存量房屋利用、設施改造手續辦理、用地性質變更等事項。在不調整規劃的前提下,非獨立場所直接按照相關安全標準改造建設托育點并通過驗收的,不需申請變更土地和房屋性質。(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
16. 加強場所建設指導。加大對新開辦托育機構建設工程的指導,強化托育機構裝修改造的事前指導、消防驗收指導,分級分類開展托育機構消防驗收和備案管理。在確保建筑結構、消防等安全的基礎上,針對托育功能完備且實際開展收托服務的現有托育場所,可由符合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用途包含“托育服務”的消防安全合格證明材料作為向衛生健康部門申請備案的依據材料。(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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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落實登記備案制度。建立健全登記備案、信息公示、質量評估制度。優化托育機構登記備案環境。依法關停無證照機構,嚴厲查處違法行為,推動托育機構依法依規發展。實施“一園一策”,加強對現有未備案托育機構的指導,全面提高托育機構備案通過率。(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8. 加強安全質量監管。按照屬地管理和部門分工負責原則,各單位依職責定期開展巡查監督,督促托育機構落實質量安全、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主體責任,消除風險隱患。規范托育機構服務和運營行為,引導托育機構與嬰幼兒監護人簽訂服務合同,明確服務條款、收費項目和爭議解決等內容。(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19. 打造智慧化管理模式。加快市托育智慧化管理平臺建設,優化辦事流程,提高機構管理服務效能。完善“廣州托育地圖”功能,為托育機構登記備案等提供便利,引導有需要的家庭就近選擇符合標準規范的托育機構。推進備案信息公開和部門間數據共享。到2025年,建立托育機構信息共享臺賬并動態更新,托育機構年報完成率達100%,提升嬰幼兒照護服務信息化水平。(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20. 加強運營秩序監管。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對托育機構的服務過程加強監管。注重行業監督,將托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信用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依法實施失信懲戒措施。建立托育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對虐童等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四、保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健全廣州市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各成員單位切實履行職責,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體實施方案。完善市、區、街(鎮)三級管理體系,細化安排部署。加強協同治理,充分發揮工會、婦聯、計生協會等群團組織及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責任單位:市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政府、市嬰幼兒托育照護協會)
(二)強化財政支持。積極推動國家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落地實施,加大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財政支持力度,優先支持普惠托育服務發展,對各類符合條件的普惠托育機構實施為期3—5年的運營獎補,對街(鎮)新建公建民營普惠托育機構實施建設獎補,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撬動作用,具體補助政策另行制定。鼓勵引導有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依法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推動建立完善財政支持制度,降低托育機構運營成本,減輕家庭養育負擔。(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ㄈ娀麄饕龑?。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堅持正面宣傳,引導媒體客觀報道,廣泛宣傳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重大意義,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示范,凝聚全社會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共識,匯聚社會各方面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力量。宣傳普及科學育兒的理念和知識,提高嬰幼兒照護服務的知曉度,提升嬰幼兒家庭的認同感,為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營造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ㄋ模娀瘎討B管理。加強項目實施情況跟蹤評估,細化目標任務,建立“定期評估、年度評價、終期總結”的執行情況閉環管理制度。各區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情況納入全市醫改考核、生育友好支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能力評價和高質量發展考核。各級各部門在方案實施過程中,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責任單位:市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政府)。
附件:各區分年度托位指標分解表
附件
各區分年度托位指標分解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4年1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