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20〕3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5月18日
廣州市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更好地發揮信用在提高市場監管能力、提升社會治理水平、激發市場活力的基礎性作用,營造守信踐諾的社會新風尚,助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完善信用法規制度,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現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推動信用服務行業有序發展、全社會誠信意識顯著增強,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營造公平誠信市場環境,創建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
對標對表全國先進一流,按照“短期見成效、長期打基礎”的原則,用2到3年時間,實現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覆蓋不少于20個行業領域,形成不少于10個具有典型示范效應的信用創新應用場景,培育2家以上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信用服務機構,打造3個信用創新示范區,力爭全市“信易貸”融資規模超過5000億元,擦亮“信用廣州”城市品牌。
二、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在社會誠信、商務誠信領域,全面建立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實現讓守信者“降成本,減壓力”,讓失信者“付代價、增壓力”,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營造規范有序、高效便利的營商環境。探索將新型信用監管機制延伸至平臺經濟領域,研究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特點的監督管理制度,促進平臺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引導良序競爭,更好激發新經濟活力和創造力。其中,社會誠信領域,重點開展安全生產、城市綜合管理、醫療衛生、醫藥服務、食品藥品安全、社會保障、養老服務、嬰幼兒托育服務、勞動用工、教育科研、文化體育旅游、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社會組織管理、來穗人員管理等細分領域信用監管;商務誠信領域,重點開展工程建設(含招標投標)、政府采購、交通運輸、物流、貿易通關、稅務、中介服務、港口管理、金融、價格、知識產權保護、會展等細分領域信用監管;平臺經濟方面,率先探索開展電商平臺、網約車、互聯網居住服務、在線教育、互聯網醫療等細分領域信用監管。
(一)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強化落實信用承諾制,加快推行政務服務告知承諾制,在涉企經營審批、行政許可、政府補貼、資金項目審批等環節,以承諾推進減材料、縮環節、強約束。為市場主體辦理注冊、審批、備案等相關業務時,開展守法誠信教育,提高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意識。在日常監管、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表彰獎勵、資質備案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工作中,及時查詢行政相對人的信用狀況、信用記錄,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實施有效約束。鼓勵使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和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減少證明材料。引導各行業組織建立行業信用承諾制度,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誠信守法經營。主動在“信用廣州”網站信用承諾專欄公示各類信用承諾,鼓勵引導市場主體在線亮信用、亮承諾。
(二)加強事中環節信用監管。在辦理注冊登記、資質審核、日常監管、公共服務等事項中,及時、準確、完整記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實現市場主體、信息類別全覆蓋。建立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完善評價標準,明確信用等級。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建立與評價等級相適應的激勵、預警、懲戒等機制。探索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級管理指標體系、風險模型,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國家試點工作。
(三)完善事后環節信用監管。對行政審批事項申請人的承諾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將不履行承諾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狀況,建立重點關注名單,實施與其失信程度相對應的監管措施。按照“誰認定、誰約談”的原則,對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主體,依法依規開展提示、警示約談,督促失信主體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深入開展失信聯合懲戒,依法依規建立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并保持動態更新。積極運用聯合獎懲系統,落實聯合獎懲措施,及時反饋獎懲工作成效。推動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失信懲戒措施落地,多管齊下提高失信成本、防范失信行為。穩步開展失信案例核查,建立“核查、記錄、監管、懲戒、整改、教育”為一體的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記錄歸集工作機制。
(四)加強市場主體權益保障。完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一網通辦”機制,推動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在“信用中國”網站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修復,提升信用修復透明度、便利度。探索制定行業領域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規范,明確嚴重失信和特定嚴重失信標準以及異議處理機制,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善意關懷,及時開展失信主體信用修復,促進失信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提升信用等級,重點強化“失信被執行人”“海關失信企業”“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D級納稅人”等各類主體的信用修復工作。鼓勵各區、各部門組織面向監管對象的信用培訓,提供增信支持,提升市場主體信用風險意識和信用管理能力。在市政務服務大廳建立信用服務窗口,暢通信用查詢、信用修復、異議申訴等信用咨詢服務渠道,加強個人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權益保障。
三、深化信用支持實體經濟功能
(五)以信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設立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綠色通道,加快防疫重點企業信用修復進程;根據國家、省、市認定的防疫重點保障企業名錄,將企業參與防疫相關信息作為守信信息納入企業信用檔案,為企業獲得融資信貸、財政補貼、通關便利、評先評優提供重要參考。
(六)大力推動“信易貸”工作。加快全國信易貸平臺(廣州站)建設,明確平臺運維管理、數據交換共享、信貸支持與補償等工作機制,加大推廣應用力度。探索經市場主體授權后,采取聯合建模的方式,向金融機構提供標簽化的公共信用信息,改善銀企信息不對稱,提高中小企業信貸可獲得性。進一步深化“粵信融”平臺廣州分平臺建設、豐富“銀稅互動”服務項目、推廣省“中小融”平臺,以信用為基礎豐富企業獲得信貸途徑,為誠信經營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渠道。落實國家監測指標,及時歸集上報本地“信易貸”情況。
(七)深化“互聯網+信用”創新應用。聚焦信用便企惠民,鼓勵市各級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與各類市場主體合作,運用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用產品,推動信用產品創新,拓寬信用服務應用領域。深化醫藥服務、交通出行、出租屋管理、社區服務、家政和養老服務、文化體育旅游、冷鏈物流、商品貿易、電子商務、知識產權服務、水電氣要素服務、綠色金融、公共資源交易等信用信息應用場景,進一步豐富社會化、市場化守信激勵措施,為企業創造良好營商環境,創新市民消費模式、擴大消費需求。
(八)扶持發展信用服務業。引導信用服務機構發展壯大,支持經備案的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為企業提供信用產品及服務。鼓勵行政機關、具有公共管理職能企事業單位在政務活動中使用信用報告、信用調查、信用咨詢等產品和服務。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積極推廣金融機構保函代替繳納涉企保證金。推廣廣州市政府采購合同線上融資業務。
四、以信用建設促進社會治理能力的提升
(九)強化政務誠信建設。市各級行政機關要切實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為由違約、毀約。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誠信教育培訓納入“網絡大學堂”和公務員日常培訓;完善公務員誠信檔案,加強公務員誠信管理。開展市轄區、重點部門和重點行業領域信用狀況監測,定期通報監測結果,促進信用建設水平提升。
(十)推進司法領域信用建設。創新運用新技術手段,強化公開審判信息、強制執行案件信息、檢務信息、司法行政信息,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健全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員、司法鑒定人員等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完善信用檔案管理制度,推動誠信規范執業。推進“線上智慧法庭”建設,以全流程信息化助推訴訟、審判、執行效率提升。
(十一)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失信治理。落實《關于解決政府機構失信的工作方案》,全面核查摸清政府機構失信案件底數,落實政府機構失信案件預警機制,及時防范化解政府失信風險。加強國資國企信用體系建設,完善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文明委有關要求,鞏固18個重點領域誠信缺失突出問題集中治理成果,建立常態化監管治理機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示重大失信案件信息,增強懲戒、威懾力度。
五、擴大“信用廣州”城市品牌影響力
(十二)集中打造一批高質量信用試點示范區。支持黃埔區創建省級信用經濟試驗區,推進信用評價、信用產品運用,夯實信用經濟發展基礎;探索以信用為支撐的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在共享經濟、循環經濟等領域的運用;引導建立供應鏈、產業鏈、物流鏈等行業領域信用聯盟,促進形成生產、物流、銷售、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政府監管、司法保障為一體的信用經濟生態圈。支持南沙區建設信用治理和規則創新先行區,在貿易、市場監管等領域深化運用信用治理工具,率先探索信用治理新規則;發揮自貿區特色開展守信激勵創新,推動“信易+”應用場景落地;加快自貿區市場監管和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強化信息融合,形成市場監管和企業信用“一張網”“一個檔案”。支持越秀區創建信用監管示范區,率先在經營者準入前誠信教育、企業信用監管預警、政務服務告知承諾制等領域取得突破;推進分級分類精準監管和智慧監管,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周期的新型監管機制。
(十三)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信用應用場景樣板。擴大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指數體系應用范圍和影響力,進一步完善信用指數體系,力爭實現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全覆蓋,探索開展跨區域合作。擴大南沙區全球質量溯源公共服務平臺影響力,推進首個全球溯源中心建設,構建綜合性多功能實體中心。擴大AEO(經認證的經營者)培育影響力,積極開展專題輔導培訓,創新優化高級認證企業管理服務措施,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深化完善互聯網司法信用報告制度,進一步拓寬互聯網司法信用評價應用范圍,打造網絡空間司法治理“廣州樣板”。
(十四)積極營造守信踐諾輿論氛圍。結合“誠信宣傳月”“誠信興商宣傳月”“3.15消費者日”和“6.14信用記錄關愛日”等,廣泛開展誠信典型、誠信價值、信用理念主題宣傳活動;各區每年舉辦一場以上的誠信主題宣傳活動,推動誠信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街道。圍繞信用監管重點領域、信用創新應用場景、信用建設試點示范區域,總結提煉具有全國示范效應的經驗做法,依托主流媒體宣傳推介信用建設的“廣州經驗”。開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文明誠信市場”、十大企業家誠信經營典型案例和信用創新案例評選,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六、強化信用信息支撐保障功能
(十五)提升信用信息歸集質量和規模。持續做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重錯碼查驗和糾錯,力爭保持重錯碼率不超過0.005%。落實信用信息標準規范,提升“雙公示”數據歸集質量和校驗通過率,力爭2020年底公共信用信息數據總量較同期提升20%以上、保持全國領先水平。建立完善重點人群職業檔案,加大重點人群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力度。嚴格落實《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資源數據目錄(2020)》,加強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共享,保持信用信息數據動態更新,定期通報數據歸集情況。
(十六)優化提升信用信息系統功能。按照“數字政府”改革要求,升級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全面提高信用數據歸集效能;研究搭建市級信用監管系統,構建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支撐各部門開展事前核查、事中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事后聯合獎懲。
(十七)規范信用信息管理和應用。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披露和使用工作指引,規范信用信息查詢應用。在行政許可、資質等級評定、專項資金安排、行業監管等工作中,積極查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激勵和信用約束。規范認定信用信息,未經立法程序不得將信訪、拆遷、闖紅燈、不文明養犬、欠繳物業費、未執行垃圾分類等輕微失信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嚴格落實信用信息安全保護制度。
七、完善信用建設統籌協調機制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和信用工作聯絡制度,聚焦示范城市創建和城市信用監測,強化任務分工和責任落實,合力推動我市信用狀況優化提升。
(十九)落實主體責任。各區、各部門要切實承擔信用工作主體責任,明確責任機構、充實人員力量,統籌好本單位涉及信用相關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日常溝通聯絡及信息數據的收集、反饋,并保持工作的延續性。
(二十)加強考核監督。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機制,優化考核評價指標,對未完成工作任務或未達到預期目標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對工作積極、成效突出的單位,予以表揚鼓勵,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水平的整體提升。
附件:1. “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職責分工表
2. 《廣州市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工作分工表
附件1
“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職責分工表
序號 | 監管領域 | 負責部門 | 工作內容 |
事前環節 | 事中環節 | 事后環節 | 權益保障 |
1 | 工程建設(含招標投標)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港務局、林業園林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1. 強化落實信用承諾制,加快推行政務服務告知承諾制,在涉企經營審批、行政許可、政府補貼、資金項目審批等環節,以承諾推進減材料、縮環節、強約束。 2. 為市場主體辦理注冊、審批、備案等相關業務時,開展守法誠信教育,提高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意識。 3. 在日常監管、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表彰獎勵、資質備案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工作中,及時查詢行政相對人的信用狀況、信用記錄,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實施有效約束。 4. 鼓勵使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和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減少證明材料. 5. 引導各行業組織建立行業信用承諾制度,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誠信守法經營。 6. 主動在“信用廣州”網站信用承諾專欄公示各類信用承諾,鼓勵引導市場主體在線亮信用、亮承諾。 | 1. 在辦理注冊登記、資質審核、日常監管、公共服務等事項中,及時、準確、完整記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實現市場主體、信息類別全覆蓋。 2. 建立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完善評價標準,明確信用等級。 3. 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建立與評價等級相適應的激勵、預警、懲戒等機制。 | 1. 對行政審批事項申請人的承諾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將不履行承諾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2. 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狀況,建立重點關注名單,實施與其失信程度相對應的監管措施。 3. 按照“誰認定、誰約談”的原則,對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主體,依法依規開展提示、警示約談,督促失信主體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 4. 積極運用聯合獎懲系統,落實聯合獎懲措施,及時反饋獎懲工作成效;推動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失信懲戒措施落地,多管齊下提高失信成本、防范失信行為。 5. 穩步開展失信案例核查,建立“核查、記錄、監管、懲戒、整改、教育”為一體的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記錄歸集工作機制。 | 1. 探索制定行業領域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規范,明確嚴重失信和特定嚴重失信標準以及異議處理機制,及時向社會公布。 2. 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善意關懷,及時開展失信主體信用修復,促進失信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提升信用等級。 3. 鼓勵各區、各部門組織面向監管對象的信用培訓,提供增信支持,提升市場主體信用風險意識和信用管理能力。 |
2 | 政府采購 | 市財政局、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3 | 交通運輸 | 市交通運輸局 |
4 | 物流 | 道路運輸(貨運) | 市交通運輸局 |
快遞企業 | 市郵政管理局 |
商貿流通供應鏈環節 | 市商務局 |
5 | 稅務領域 | 廣州市稅務局 |
6 | 貿易通關 | 廣州海關、黃埔海關 |
7 | 中介服務業 | 房地產中介、物業管理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家政服務 | 市商務局 |
中介超市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8 | 港口管理 | 市港務局 |
9 | 金融領域 |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廣東銀保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
10 | 價格監管 | 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 |
11 | 會展 | 市商務局 |
12 | 安全生產 | 市應急管理局 |
13 | 城市綜合管理 |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14 | 醫療衛生 | 市衛生健康委 |
15 | 食品藥品安全 | 市市場監管局 |
16 | 醫藥服務 | 市醫保局、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17 | 社會保障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 |
18 | 養老服務 | 市民政局 |
19 | 嬰幼兒托育服務 | 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編辦,市市場監管局、社會組織管理局 |
20 | 勞動用工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21 | 來穗人員管理 | 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
22 | 教育領域 | 市教育局 |
23 | 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 | 市科技局 |
24 | 文化體育旅游 | 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體育局 |
25 | 知識產權保護 | 市市場監管局 |
26 | 生態環境保護 | 市生態環境局 |
27 | 能源管理 | 市發展改革委 |
28 | 社會組織管理 | 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
29 | 平臺經濟 | 信息服務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電商平臺 | 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 |
網約車、共享單車等 | 市交通運輸局 |
互聯網居住房屋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在線教育 | 市教育局 |
互聯網醫療 | 市衛生健康委、醫保局 |
附件2
《廣州市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工作分工表
工作內容 | 責任部門 |
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 (一)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 | 強化落實信用承諾制,加快推行政務服務告知承諾制,在涉企經營審批、行政許可、政府補貼、資金項目審批等環節,以承諾推進減材料、縮環節、強約束。 | 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辦公廳牽頭推動,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為市場主體辦理注冊、審批、備案等相關業務時,開展守法誠信教育,提高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意識。 | 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 |
在日常監管、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表彰獎勵、資質備案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工作中,及時查詢行政相對人的信用狀況、信用記錄,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實施有效約束。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鼓勵使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和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減少證明材料。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引導各行業組織建立行業內信用承諾制度,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誠信守法經營。 | 市工商聯、社會組織管理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主動在“信用廣州”網站信用承諾專欄公示各類信用承諾,鼓勵引導市場主體在線亮信用、亮承諾。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加強事中環節信用監管 | 在辦理注冊登記、資質審核、日常監管、公共服務等事項中,及時、準確、完整記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實現市場主體、信息類別全覆蓋。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建立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完善評價標準,明確信用等級。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建立與評價等級相適應的激勵、預警、懲戒等機制。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探索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級管理指標體系、風險模型,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國家試點工作。 |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
(三)完善事后環節信用監管 | 對行政審批事項申請人的承諾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將不履行承諾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根據監管對象信用狀況,建立重點關注名單,實施與其失信程度相對應的監管措施。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按照“誰認定、誰約談”的原則,對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主體,依法依規開展提示、警示約談,督促失信主體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深入開展失信聯合懲戒,依法依規建立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并保持動態更新。 | 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
積極運用聯合獎懲系統,落實聯合獎懲措施,及時反饋獎懲工作成效。推動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失信懲戒措施落地,多管齊下提高失信成本、防范失信行為。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穩步開展失信案例核查,建立“核查、記錄、監管、懲戒、整改、教育”為一體的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記錄歸集工作機制。 | 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政府、各部門負責 |
(四)加強市場主體權益保障 | 完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一網通辦”機制,推動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在“信用中國”網站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修復,提升信用修復透明度、便利度。 | 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負責 |
探索制定行業領域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規范,明確嚴重失信和特定嚴重失信標準以及異議處理機制,及時向社會公布。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善意關懷,及時開展失信主體信用修復,促進失信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提升信用等級。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重點強化“失信被執行人”“海關失信企業”“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D級納稅人”等各類主體的信用修復工作。 | 市法院、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州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鼓勵各區、各部門組織面向監管對象的信用培訓,提供增信支持,提升市場主體信用風險意識和信用管理能力。 | 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 |
在市政務服務大廳建立信用服務窗口,暢通信用查詢、信用修復、異議申訴等信用咨詢服務渠道,加強個人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權益保障。 |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數字政府運營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
深化信用支持實體經濟功能 | (五)以信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 設立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綠色通道,加快防疫重點企業信用修復進程;根據國家、省、市認定的防疫重點保障企業名錄,將企業參與防疫相關信息作為守信信息納入企業信用檔案,為企業獲得融資信貸、財政補貼、通關便利、評先評優提供重要參考。 | 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 |
(六)大力推動“信易貸”工作 | 加快全國信易貸平臺(廣州站)建設,明確平臺運維管理、數據交換共享、信貸支持與補償等工作機制,加大推廣應用力度;探索經市場主體授權后,采取聯合建模的方式,向金融機構提供標簽化的公共信用信息,改善銀企信息不對稱,提高中小企業信貸可獲得性。 | 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廣東銀保監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金控征信服務有限公司,各區政府、各部門負責 |
進一步深化“粵信融”平臺廣州分平臺建設、豐富“銀稅互動”服務項目、推廣省“中小融”平臺,以信用為基礎豐富企業獲得信貸途徑,為誠信經營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渠道。 |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廣州市稅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 |
落實國家監測指標,及時歸集上報本地“信易貸”情況。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
(七)深化“互聯網+信用”創新應用 | 聚焦信用便企惠民,鼓勵市各級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與各類市場主體合作,運用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用產品,推動信用產品創新,拓寬信用服務應用領域。 | 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 |
深化醫藥服務、交通出行、出租屋管理、社區服務、家政和養老服務、文化體育旅游、冷鏈物流、商品貿易、電子商務、知識產權服務、水電氣要素服務、綠色金融、公共資源交易等信用信息應用場景,進一步豐富社會化、市場化守信激勵措施,為企業創造良好營商環境,創新市民消費模式、擴大消費需求。 | 市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化廣電旅游局、衛生健康委、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醫保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地鐵集團負責 |
(八)扶持和發展信用服務 | 引導信用服務機構發展壯大,支持經備案的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利用公共信息為企業提供信用產品及服務。 |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 |
鼓勵行政機關、具有公共管理職能企事業單位在政務活動中使用信用報告、信用調查、信用咨詢等產品和服務。 | 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 |
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積極推廣金融機構保函代替繳納涉企保證金。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林業園林局負責,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配合 |
推廣廣州市政府采購合同線上融資業務。 | 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負責,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配合 |
發揮信用在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用 | (九)強化政務誠信建設 | 市各級行政機關要切實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為由違約、毀約。 | 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 |
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誠信教育培訓納入“網絡大學堂”和公務員日常培訓;完善公務員誠信檔案,加強公務員誠信管理。 | 市委組織部負責 |
開展各區、重點政府部門和重點行業領域信用狀況監測,定期通報監測結果,提升信用建設水平。 | 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政府,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文化廣電旅游局、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局,廣州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十)推進司法領域信用建設 | 創新運用新技術手段,強化公開審判信息、強制執行案件信息、檢務信息、司法行政信息,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 | 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負責 |
健全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員、司法鑒定人員等司法執業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完善司法信用檔案應用制度,推動誠信規范執業。 | 市司法局負責 |
推進“線上智慧法庭”建設,以全流程信息化助推訴訟、審判、執行效率提升。 | 市法院負責 |
發揮信用在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用 | (十一)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失信治理 | 落實《關于解決政府機構失信的工作方案》,全面核查摸清政府機構失信案件底數,建立政府機構失信案件預警機制,及時防范化解失信風險。 | 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 |
加強國資國企信用體系建設,完善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 | 市國資委、各區政府負責 |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文明委精神,鞏固深化18個領域誠信缺失突出問題集中治理成果,建立常態化監管治理機制,依法依規將重大案件信息向社會公示,增強懲戒、威懾力度。 | 市委宣傳部(市文明委)、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公安局,市委網信辦,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生態環境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文化廣電旅游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民政局、體育局,廣州市稅務局,市法院,廣東銀保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
擴大“信用廣州”城市品牌影響力 | (十二)集中打造一批高質量信用試點示范區 | 支持黃埔區創建省級信用經濟試驗區,推進信用評價、信用產品運用,夯實信用經濟發展基礎;探索以信用為支撐的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在共享經濟、循環經濟等領域的運用;引導建立供應鏈、產業鏈、物流鏈等行業領域信用聯盟,促進形成生產、物流、銷售、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政府監管、司法保障為一體的信用經濟生態圈。 | 黃埔區政府負責 |
支持南沙區建設信用治理和規則創新先行區,在貿易、市場監管等領域深化運用信用治理工具,率先探索信用治理新規則。發揮自貿區特色開展守信激勵創新,推動“信易+”應用場景落地。加快自貿區市場監管和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形成市場監管和企業信用“一張網”“一個檔案”。 | 南沙區政府負責 |
支持越秀區創建開展信用監管示范區,率先在經營者準入前誠信教育、企業信用監管預警、政務服務告知承諾制等領域取得突破;推進分級分類精準監管和智慧監管,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周期的新型監管機制。 | 越秀區政府負責 |
(十三)樹立具有全國影響力信用應用場景樣板 | 擴大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信用指數體系應用范圍和影響力,進一步完善信用指數體系,力爭實現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全覆蓋,探索開展跨區域合作。 |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
擴大南沙區全球質量溯源公共服務平臺影響力,推進首個全球溯源中心建設,構建綜合性多功能實體中心。 | 南沙區政府負責 |
擴大AEO(經認證的經營者)培育影響力,積極開展專題輔導培訓,創新優化高級認證企業管理服務措施,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 | 廣州海關、黃埔海關負責 |
深化完善互聯網司法信用報告制度,進一步拓寬互聯網司法信用評價應用范圍,打造網絡空間司法治理“廣州樣板”。 | 市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負責 |
(十四)營造守信踐諾輿論氛圍 | 結合“誠信宣傳月”“誠信興商宣傳月”“3.15消費者日”和“6.14信用記錄關愛日”等,廣泛開展誠信典型、誠信價值、信用理念主題宣傳活動。各區每年舉辦一場以上的誠信主題宣傳活動,推動誠信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街道。 | 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各區政府負責 |
圍繞信用監管重點領域、信用創新應用場景、信用建設試點示范區域,總結提煉具有全國示范效應的經驗做法,依托中央、省、市主流媒體宣傳報道信用建設的“廣州經驗”。 | 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 |
開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文明誠信市場”、十大企業家誠信經營典型案例和信用創新案例評選,增強示范引領成效。 | 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負責,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配合 |
強化信用信息支撐保障功能 | (十五)提升信用信息歸集質量、數量 | 持續做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重錯碼查驗和糾錯,力爭保持重錯碼率不超過0.005%。 | 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編辦,市民政局、民族宗教局、農業農村局、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強化信用信息標準化規范,提升“雙公示”數據歸集質量和校驗通過率,力爭2020年底公共信用信息數據總量較同期提升20%以上、保持全國領先水平。 | 各區政府、各部門負責 |
建立完善重點人群職業檔案,加大重點人群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力度。 | 市委組織部,市司法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局、文化廣電旅游局,廣州市稅務局、廣州海事局等部門負責 |
嚴格落實《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和公共信用信息資源數據目錄(2020),加強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共享,保持信用信息數據動態更新,定期通報數據歸集情況。 | 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強化信用信息支撐保障功能 | (十六)持續優化提升信用信息系統功能 | 按照“數字政府”改革要求,升級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全面提高信用數據歸集效能;研究搭建市級信用監管系統,構建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支撐各部門開展事前核查、事中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事后聯合獎懲。 | 市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 |
(十七)規范信用信息管理和應用 | 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披露和使用工作指引,規范信用信息查詢應用。 |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
在行政許可、資質等級評定、專項資金安排、行業監管等履職工作中,積極查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激勵和信用約束。 | 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 |
規范認定信用信息,未經立法程序不得將信訪、拆遷、闖紅燈、不文明養犬、欠繳物業費、未執行垃圾分類等輕微失信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 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 |
嚴格落實信用信息安全保護制度。 |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