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4〕54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經貿委反映。
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推動電子商務跨越式發展,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建設國際商貿中心,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辦公廳《關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2〕22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意見》(粵府辦〔2012〕131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于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和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城市的作用,做好電子商務頂層設計,以培育網商龍頭企業、電子商務平臺、發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和深化電子商務應用為重點,完善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推進電子商務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促進“千年商都”向“現代商都”轉型。到2017年,全市企業電子商務普及率超過70%,電子商務交易額達4萬億元,企業網上采購額年均增長20%以上,網絡購物交易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達10%,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額年均增長20%以上;培育20家以上電子商務交易額超百億元的企業、10個交易額超千億元的電子商務平臺,力爭打造萬億元級電子商務平臺,推動廣州成為全球性生產資料和生活消費品的重要交易平臺和分撥中心、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中心城市、亞太地區重要的電子商務中心。
二、具體任務和分工
(一)重點培育電子商務集聚區、平臺、龍頭企業。
1. 加快建設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強化電子商務產業園分類規劃,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市電子商務與移動互聯網集聚區總體規劃布局的意見》(穗府辦〔2014〕41號),依據錯位發展、分層次建設的原則,加快推進“1+1+9電子商務與移動互聯網集聚區”規劃建設,即海珠區琶洲電子商務與移動互聯網產業總部區、荔灣區白鵝潭電子商務與移動互聯網產業集聚發展區以及越秀、天河、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等9個產業基地等,形成總部引領、集聚發展、各具特色、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電子商務和移動互聯網產業集群。對經國家、省級相關部門認定的基地、園區等電子商務集聚區,可優先列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資金扶持,支持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按照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管理相關規定,采取競爭性資金安排方式,根據園區規模和發展水平,分層次對電子商務園區管理機構進行專項補貼,支持園區為入駐企業完善電子商務配套設施,提供信息服務、宣傳推介、培訓交流等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區、縣級市建立電子商務創業孵化機制,建設具有產業特色的電子商務創業孵化園;在規劃許可情況下,提高電子商務企業用地在總建設用地中的比例,通過“三舊”改造和“退二進三”工作,盤活存量土地發展電子商務行業,允許自主改造企業在政策范圍內分批繳納土地出讓金。(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國土房管局、規劃局、金融辦、交委、外經貿局、“三舊”改造辦,各區、縣級市政府)
2. 分類發展電子商務平臺。(1)按照“政府引導、企業運作”的原則,做好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的頂層設計工作,組織有條件的企業建設廣州國際電子商務總門戶網絡交易平臺,提供政務、商務、信用、撮合、交易、結算、保險、物流等多種網絡服務及多語種服務。(2)建設“網上廣交會”,與實體廣交會高效聯接,把實體會展延伸到“全天候”采購交易。(3)近期重點依托專業市場和產業集群,進一步整合行業電子商務平臺的資源,培育若干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務于一體的行業電子商務平臺,推進現有行業電子商務平臺由信息流服務向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資金流綜合服務發展。(4)繼續規范發展大宗商品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支持有條件的生產資料流通企業和專業批發市場開展大宗商品網上交易,推動塑料、有色金屬等交易中心搭建可提供網上交易、銀行結算、聯盟倉儲、物流加工、質押融資、咨詢發布等全方位一體化服務的區域性、社會化的電子交易平臺,打造“廣州價格”指數。(5)培育發展服務民生的社區商業服務平臺,利用電子商務便捷、及時、超值的特性發展“網絡+實體+配送+體驗”的新型社區商業服務體系和商業模式,不斷拓展服務范圍,提升服務品質,提高社區商業便利服務水平,滿足市民個性化的消費服務需求。(6)加大力度培育和引進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重點支持綜合性電子商務平臺提升服務能力、延伸服務功能,拓展業務范圍,加快形成向中小企業提供電子商務應用服務的普及覆蓋。對通過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客戶)等形式實現電子商務平臺年總交易額(進出口額)或單一品牌(品類)產品年交易額(進出口額)名列全國電子商務平臺前3位的電商企業,結合其社會貢獻,市財政每年一次性安排總計500萬元對企業進行獎勵。(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金融辦、工商局、外經貿局、供銷總社,各區、縣級市政府)
3. 培育50家示范龍頭企業。實施“電子商務示范工程”,開展示范試點培育;對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實行“一企一策”幫扶服務制度。對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的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且企業近3年的電子商務交易額年增長速度不低于30%的,市財政對示范企業給予每家2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鼓勵企業創新服務、創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引導優勢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幫助有實力、發展前景好的企業打響知名度,著力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外經貿局、工商局)
4. 加大力度引進高端項目。積極引進國際國內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的區域總部、營銷中心、數據中心、結算中心、研發中心等高端項目。完善我市總部經濟政策措施;對將注冊地和納稅地遷入我市并在我市交易結算的國內50強電子商務企業和國際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區域總部,結合其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情況綜合考慮給予獎勵;對將總部從外地遷入廣州的電子商務類上市公司,按我市總部經濟獎勵政策給予一次性補貼,其中對地方經濟及社會貢獻大、行業帶動能力強的上市企業,補貼標準適當上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經貿委、財政局、外經貿局、金融辦)
(二)重點以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1. 推動制造企業電子商務應用。重點發揮支柱制造業企業供應鏈一體化電子商務應用的示范帶動作用,構建采、產、供協同電子商務信息平臺,推動企業內部網絡資源整合及與外部電子商務平臺對接;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領域在供應鏈一體化與標準認證的信息應用服務相互對接。對積極推廣應用電子商務轉型升級、開拓國際市場的制造企業,市財政對其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建設項目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外經貿局、國資委)
2. 推進商貿企業電子商務應用。鼓勵傳統零售企業、貿易企業建立或應用現有網絡購物平臺,發展線上線下聯動的新型營銷模式。按照“區區有特色、區區有亮點”的原則,依托建材、木材、茶葉、鞋業、服裝、皮革皮具、汽配、電子數碼產品、酒店用品、農產品等專業市場,引導市場商戶開展在線洽談、網上貿易,推進商品交付標準化、交易透明化和監管規范化。對積極推廣應用電子商務轉型升級的專業市場,市財政對其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建設項目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供銷總社)
3. 加快發展網絡營銷。鼓勵大中型零售企業和生產企業創新發展B2C網絡營銷,組織參加“廣貨網上行”活動。積極發展數字影視、網絡音樂、網絡文學、網絡廣告等網絡新媒體,提升數字出版、游戲動漫的網絡銷售比重。鼓勵發展網絡零售平臺和生活服務業綜合消費平臺,建立虛擬特色商業街區,探索發展社區商業服務O2O(線上到線下)新模式。建立完善信息全面及時、服務渠道多元化的旅游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大力發展電子客票、電子貨單等,整合優質旅游資源,扶持具有實力和發展潛力的電子商務企業發展壯大。對電子商務平臺積極吸引我市傳統工商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根據平臺使用成員的數量和上線企業網絡交易額的增幅,優先推薦享受市級或以上財政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旅游局、工商局、外經貿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4. 推動移動電子商務發展。加快國家移動電子商務試點示范工程建設,在手機瀏覽器、手機購物、手機訂票、手機預約、手機廣告媒體、手機游戲等應用領域,支持一批移動電子商務收入超億元的企業優先列入市電子商務示范企業。重點扶持一批移動電子商務創新項目,按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對重點移動電子商務創新項目給予扶持,推動與移動、電信、聯通等電信運營商的“強強聯合”,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電信增值業務服務商、內容服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相互協作,建設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臺,深化移動網絡在企業運營、電子政務、便民服務中的應用。加快中國移動南方基地、移動互聯網產業基地和移動互聯網應用研究院建設。加強移動智能終端、智能卡和芯片等技術與裝備研發,積極發展移動電子商務軟硬件研發、系統集成、電子交易、手機支付、安全認證、信用服務、咨詢服務、外包服務和業務運營,建設世界級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創新中心。(牽頭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經貿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工商局)
(三)完善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
1. 完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推動信用市場和企業經營取得新發展,發揮廣州信用網平臺作用,整合紅盾信息網、銀行征信系統及稅務、質監等市相關部門的信用信息和質量追溯網站(平臺),形成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實現信用信息平臺與電子商務網站信用信息的交換和共享。加強電子商務信用資源開發利用,建立權威、公正的信用評估機構,發展在線信用服務。建立電子商務企業聯盟,抵制不誠信經營,鼓勵企業聯合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風險賠償機制。(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金融辦〔并負責協調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開展相關工作〕、地稅局、國稅局、質監局)
2. 健全電子商務支付體系。引導和鼓勵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加快發展;推動行業支付平臺、第三方支付平臺建設,支持有實力的電子商務企業申請第三方支付牌照,對于注冊地在廣州市,且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許可,從事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支付業務的法人機構,結合市有關金融政策,由市財政給予相應的獎勵補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支付機構進一步促進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牽頭單位:市金融辦〔并負責協調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開展相關工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3. 增強電子商務安全認證能力。認真落實國家、省電子簽名證書互認等有關規定,鼓勵電子認證的技術研發,加大電子商務認證機構(CA)認證的應用推廣力度。依托我市電子政務電子認證聯合服務體系,建立我市電子認證服務聯盟,促進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的合作與互認?;谖沂薪y一的網絡信用體系,依托我市電子認證和電子簽名應用支撐服務平臺,建設我市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為我市電子商務提供身份認證、電子合同、電子印章、電子公證、電子票據保全、電子交易責任認定等云服務。(牽頭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
4. 增強物流配套支撐能力。利用物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推動產業升級換代,推動廣州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等公共平臺服務功能拓展。鼓勵電子商務和物流企業運用城市配送運營管理平臺,充分運用運輸管理系統(TMS)、全球定位系統(GPS)、地理系統(GIS)、倉儲管理系統(WMS)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智能標簽、無線射頻識別(RFID)等物流信息化技術,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支持我市電子商務企業和信息化物流企業在其他城市布局發展,設立分公司,加強物流配套設施建設,鼓勵在物流園區投資建設標準化倉儲設施和電子分撥中心。(牽頭單位:市經貿委、交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經貿局)
(四)強化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
1. 建設人才培養高地。鼓勵高校、中等職校、園區和企業開展合作,加強電子商務職業教育培訓,建設電子商務人才實訓基地。發揮高等院校、培訓機構、社會力量的作用,研發針對性的培訓課程,建立電子商務培訓認證體系。鼓勵有關行業協會組織企業參加市及以上部門的電子商務培訓,并對組織培訓的服務機構給予總培訓費用的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經費補貼。(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貿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2. 構建人才引進激勵機制。結合國內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貫徹實施《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意見》(穗字〔2010〕11號)及其配套政策,建立有效的人才培養、引進和獎勵機制,在安家落戶、出入境、醫療保障等方面為電子商務高端人才提供優質服務。組織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到國內著名高校集中招聘高校畢業生。鼓勵和扶持大學生開展電子商務創業活動,組織國際性網絡經濟創新創業大賽,吸引一批國內外創新創業項目和團隊落戶。對市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和進入市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的企業,聘用年薪在3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高級管理人才、高端營運人才、核心技術人才,連續3年按年薪的一定比例對個人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教育局)
(五)拓寬電子商務投融資渠道。
1. 拓寬電子商務企業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開展多種有針對性的投融資服務,對電子商務企業發展所需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引進等項目提供融資支持。爭取國家有關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引導金融機構改善對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知識產權局)
2. 扶持電子商務企業創業。充分發揮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杠桿作用,引導風險投資資本(VC)、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等增加電子商務產業投入,形成政府引導性投入與風險資本、私募股權資本投入互補的投融資機制。鼓勵電子商務企業以各種方式引入風險投資、私募基金、戰略投資,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緩解電商企業融資難等問題,加快企業發展。對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廣州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廣州電子商務企業,以及在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新發行債券的廣州電子商務企業,結合市有關金融政策,由市財政分別給予不同額度的一次性補貼。(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經貿委)
3. 推動電子商務企業上市。篩選本土優秀電子商務企業作為重點培養對象,引導和支持企業改制上市,力爭到2017年扶持5家以上的企業上市。對在境內外證券市場新上市的廣州地區電子商務企業,每家企業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經貿委、外經貿局)
(六)實施電子商務技術創新發展工程。
1. 加強技術應用與商務模式創新的有效結合。推動新一代移動通信、物聯網、云計算、三網融合、移動互聯網、下一代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電子商務的集成應用,支持利用微信、微博、微會、社交網絡等創新電子商務服務模式,催生電子商務新業態。支持建設電子合同談判簽約和電子單據服務平臺。(牽頭單位:市經貿委、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金融辦)
2. 落實電子商務研發優惠和獎勵政策。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增強模式創新和技術集成應用能力。對創新能力較強、創新業績顯著的研發機構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并給予資金支持,篩選部分優秀研發機構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和專業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支持電子商務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按國家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電子商務企業申請國內專利、PCT(專利合作條約)發明專利給予相應資助和獎勵。(牽頭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知識產權局、財政局、地稅局、國稅局、外經貿局、經貿委、質監局)
3. 完善信息網絡基礎設施。支持基礎電信運營商加快寬帶互聯網建設,推廣寬帶網絡新技術應用,加快普及寬帶入戶工程。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軟件供應商、系統集成商的業務轉型,發展信息技術外包服務,降低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應用成本。推動新一代移動通信網絡、下一代互聯網、無線寬帶城域網等信息網絡發展。加快建設廣州超級計算中心和一批國際水平的云計算平臺,鼓勵基于云計算方式的電子商務應用和模式創新,為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提供高性能、高安全、低成本的基礎設施服務(LaaS)、平臺服務(PaaS)、軟件服務(SaaS)。(牽頭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七)加強電子商務宣傳推廣。
1. 加強電子商務“廣州品牌”宣傳。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用戶體驗中心、大型廣告牌等多種渠道,以及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州創新獎、留交會和各類境外經濟技術展覽會、推介會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廣州電子商務的大型平臺。組織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宣傳報道,以重點行業或明星企業、平臺為范例,形成聲勢浩大的輿論宣傳攻勢,擴大廣州電子商務的影響力。(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經貿局、工商局、城管委)
2. 組織電子商務會展活動。推動各類會展實施信息化轉型升級,引導、支持中國對外貿易中心辦好“網上廣交會”;增強電子招商招展、網上參展參會等功能。舉辦電子商務高峰論壇、標準化高端會議、創業比賽、企業影響力評選等多項活動。對符合條件的舉辦電子商務會展活動的主辦方,在市商貿流通發展資金(會展專題)給予一定扶持。(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外經貿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質監局)
(八)加快發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1. 建設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引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平臺與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對接,對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全流程實現有效監管,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納入電子商務專項資金扶持范圍。鼓勵企業自建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根據通過平臺實現的進出口額,結合其經濟社會貢獻,對符合條件的平臺建設項目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外經貿局,配合單位: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2. 完善跨境電商倉儲物流體系。根據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發展需求,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或有條件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園區等區域內設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倉儲物流中心,為經營主體提供入區即退稅、倉儲、配送、分揀、加工和郵遞等服務。對在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中心開展進出口業務的經營主體的電子倉儲管理系統、分揀系統等建設項目,結合其經濟社會貢獻,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額度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外經貿局,配合單位: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3. 推動制訂電子商務國際業務合作與行業標準。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業務流程整合和服務外包,鼓勵國內外專業機構建立電子商務和電子物流呼叫服務中心、在線多語即時轉換中心、網絡架構維護和數據采集分析中心等,鼓勵面向全球產業鏈協作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推動市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加強與世界各國的信息網絡交換和信息資源共享,推進電子商務物流、認證、標準、支付、監管等合作。對企業主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制定和修訂的,優先推薦享受市級或以上財政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外經貿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質監局)
4. 提升跨境電商的第三方服務。支持面向國際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的發展,鼓勵建設面向細分行業的專業國際貿易平臺,為企業提供海外推廣、物流、融資等一站式服務;鼓勵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第三方交易平臺、通關服務平臺進行技術改造和技術升級,幫助這些平臺在境內外進行推廣和宣傳。對第三方交易平臺進出口成交量年均增速較快的,結合其會員數量、網站流量等,對符合條件的平臺建設或改造項目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扶持;對第三方通關服務平臺,根據其報關訂單數量,結合對外貿貢獻度,對符合條件的平臺建設項目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外經貿局,配合單位: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九)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 加強組織保障。由分管市領導牽頭,組織市經貿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經貿局、金融辦等部門統籌協調全市電子商務發展工作。市各有關部門結合自身職能,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形成推動電子商務發展合力。加強電子商務相關行業協會、聯盟的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行業自律、統計、監測、技術推廣、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外經貿局、工商局、金融辦、地稅局、國稅局)
2. 優化政策支持。從2013年起,連續5年,市財政每年投入5億元用于扶持電子商務發展。由市經貿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經貿局、金融辦等部門制訂具體操作細則,按照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的管理要求,統籌落實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扶持政策。建立電子商務應用重點企業聯系機制。積極將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列入省、市政府綠色通道服務范圍,對電子商務重點企業的工商、稅務注冊登記等事項實施并聯審批、集中辦理、限時辦結。稅務部門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高效便捷、個性化納稅輔導等優質服務,積極推動電子發票及電子會計檔案綜合試點工作。對國家、省重點電子商務企業納稅有困難的,報經地稅部門批準,按照國家稅收法規政策,依法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當年度僅可享受本實施方案中的一項資金扶持;同時獲得當年總部企業獎勵、民營企業獎勵和本專項資金獎勵的,以其中獎勵額度最高的一項為限安排。(牽頭單位:市經貿委、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外經貿局、國土房管局、工商局、金融辦、地稅局、國稅局)
3. 建立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建立網絡零售和電子商務統計制度,定期對電子商務市場主體狀況、產品信息、交易規模、發展趨勢、政策需求等開展統計分析和研究,重點加強對市場發展新情況、新方向的分析研究,引導市場投資行為,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依據。建立電子商務市場主體統計指標體系,完善市場主體狀況動態信息數據庫。(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統計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經貿局、工商局)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