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2〕30號
印發廣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應急委各成員單位:
《廣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廣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
一、序言
“十二五”時期是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全面提速、經濟社會發展加快轉型的關鍵時期,應急管理工作面臨更大的挑戰和考驗。為進一步推動廣州市后亞運時期應急體系建設,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按照新型城市化發展要求和“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思路,制定本規劃,指導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到2015年,全面建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
(一)編制依據。
本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和幸福廣州建設總目標以及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制定。
(二)規劃范圍。
本規劃針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按照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及恢復與重建等工作環節,以及風險隱患管理、基層應急、社會參與、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等重點領域和技術體系建設的不同要求,統一規劃“十二五”時期全市應急體系建設。
(三)規劃性質。
本規劃是以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為對象的專項規劃,是“十二五”時期,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制定應急管理領域相關政策,以及安排應急體系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的根據。
(四)規劃功能。
本規劃是廣州市未來5年應急體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規劃主要是明確應急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等,為開展應急體系建設提供政策依據和支撐。完善“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和“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體系,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與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廣州社會、政治和經濟和諧穩定,為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和幸福廣州建設提供保障。
二、“十一五”期間應急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十一五”時期,是廣州市應急體系建設科學統籌發展的起步階段,也是經受嚴峻考驗和歷練的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與部署,積極推進應急體系建設,圓滿完成應急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任務,應急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初步建立由各級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和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急指揮中心、專項應急管理機構、現場指揮部及鎮(街)、社區應急管理辦事機構等組成的應急組織體系,“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日益完善。形成以總體預案為核心,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地方預案、重點企事業單位預案、重大活動預案為基礎,覆蓋多層級多領域的應急預案體系。形成政府主導、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應急科普宣教體系,公眾應急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逐步提高。建立風險管理長效機制,風險隱患、危險源管理日益規范,應急管理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范轉變。應急隊伍、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應急管理能力水平明顯提升。
“十一五”期間,全市突發事件形勢總體平穩,各類突發事件數量和損失總體呈下降趨勢,重大和特大突發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有效應對處置了甲型HINI流感疫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2008年雨雪冰凍災害、“10.12”番禺卡源事件等眾多復雜、處置難度大的突發事件。應急服務保障作用充分發揮,依托現行應急管理體系,城市應急管理工作與城市運行、亞運應急保障工作全面融合,圓滿完成廣州亞運會、廣交會等大型活動應急保障任務,保障了城市運行和社會秩序安全平穩。
應急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任務的圓滿完成,標志著廣州市應急體系建設邁入完善體系、提升能力的新階段。過去5年應急體系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為“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建設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
三、“十二五”期間應急體系建設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廣州發展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城市安全面臨的挑戰和考驗更加復雜嚴峻,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任務更加繁重艱巨。
(一)特殊地理位置給應急管理工作帶來巨大壓力。廣州市位于東南沿海地區,屬于亞熱帶海洋性氣候,是臺風、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的多發區。廣州市是廣東省政治、經濟、科技、教育和文化的中心和全國重要的交通樞紐,地理位置特殊,毗鄰港澳,輻射珠三角,海陸空交通方便,是人流、物流聚集地,各種不確定因素和風險多,應急管理工作形勢復雜。
(二)轉型期凸現的各類矛盾加大了突發事件的潛在風險。廣州市正處于城市快速發展和社會轉型期,不穩定因素較多,多年來經濟和社會高速發展積累的社會矛盾開始顯現,在社會治安、勞資糾紛、經濟糾紛、環境污染、生產安全等方面存在諸多隱患。城市特有的一些重特大突發事件隱患依然存在,新的致災隱患還可能不斷出現,突發事件危險源呈現分布廣、類型多、重點突出、人為誘因比較多等特點。
(三)應急體系本身存在薄弱環節制約了應急管理工作發展。廣州市應急體系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是“一案三制”建設和規范化程度需進一步深化,基礎設施綜合防范能力需進一步提升,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需進一步提高,基層應急能力需進一步增強;應急管理社會參與程度需進一步擴大。
四、“十二五”期間應急體系建設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共廣州市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圍繞“率先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的核心,以提高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為主線、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為重點,按照“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和“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要求,健全應急體系,強化基礎工作,進一步提升應急管理科學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防處并重。加強監測預警預報、風險排查、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堅持防范和應對處置相結合,協同推進應急體系建設各個環節的工作。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全市各級政府在應急體系建設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積極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管理。
以人為本,科學應急。以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應急管理的根本,以提升應急處置和應急保障能力為重點,全面提高應急管理技術支撐水平,規范有序地開展應急體系建設各項工作。
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從戰略高度統籌規劃應急體系建設工作,著眼長遠推進應急綜合能力建設,優先解決應急管理領域的關鍵問題和突出問題。
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按事權財權合理劃分市各有關部門和各區、縣級市的建設任務,實現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根據現實需要和實際能力確定建設任務和項目,分步組織實施,穩步有序推進。
(三)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15年,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和應急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應急管理水平顯著提高,有效減少較大、重大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堅決杜絕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
2.分類目標。
監測預警能力:監測網絡與預測預報系統進一步完善,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準確性和覆蓋率進一步提高。災害性天氣預警時效提高到30分鐘以內,臺風路徑24小時預報誤差減小到100公里以內;海嘯災害預警預報時效提高到30分鐘;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預報時效提高到24小時,準確率達到90%;森林火災瞭望監測覆蓋率達到90%;高危行業(領域)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街)級以上醫療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達到100%;動物疫情和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監測報告實現全覆蓋;網絡輿情監測預警體系進一步健全;較大以上規模群體性事件預警率達到90%以上。預警信息公眾有效覆蓋率達到90%。
應急救援能力:應急隊伍體系進一步完善,應對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能力進一步提高。一般災害情況下公路搶通時間不超過24小時,公路應急救援到達時間不超過兩小時。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應急志愿者隊伍成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反恐突擊、處突維穩力量進一步加強。
應急保障能力:建成綜合和專業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緊急運輸、通信保障和應急平臺體系。災后12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能得到初步救助,災后24小時第一批次異地應急儲備物資可運抵災區集結點;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公安、民兵預備役等骨干力量具有異地72小時自我保障能力;應急通信網絡實現全覆蓋;較大突發事件圖像等信息確保2小時內報送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
應急管理基礎能力:城鄉生產生活設施的抗災能力得到提升,抗御突發事件的基礎能力得到加強。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設工程完成加固改造,新建、改建及重要設施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應急避護場所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按照標準建成能夠承載1/3以上常住人口的應急避護場所;大江大河綜合防洪減災體系基本建成,重點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全面完成;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區居民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取得顯著成效。
五、工作任務
(一)強化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堅持依法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深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州市突發事件危險源和危險區域管理規定》的宣傳、學習、培訓和貫徹落實,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啟動廣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應急管理規范性文件的修訂工作。推進專項應急管理法規體系建設,制訂自然災害救助、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建設等方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完善應急管理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加大應急管理執法力度,加強應急管理的執法監督。建立健全重要時期、大型活動應急服務保障長效機制,實現制度化、程序化。
(二)深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進一步推動應急預案建設向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和重點部位延伸,完善多層次廣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專家評審論證和應急預案實踐評估機制,完善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評估與更新制度,依法加強應急預案的審批、發布、備案管理,強化各類各級應急預案的銜接。推進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依托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開發智能化應急預案管理系統,實現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加強應急預案宣傳與培訓,促使各級公務人員、專業人員等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學習,熟悉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處置程序;推動公眾參與各類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提高全社會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避險、逃災、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和規范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突出跨區域、跨行業綜合性演練,推動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積極動員公眾參與各類應急演練。
(三)加快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推進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充分依托常態行政管理體制,健全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圍繞城市運行和民生相關領域,重點推進城市生命線工程、關鍵基礎設施、重要防護目標、社會安全等重點項目、重點區域、重大活動(重要時期)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完善風險隱患排查機制,建立風險管理信息數據庫。完善風險隱患評價指標體系,開展風險隱患評估方法研究和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試點工作。
加強預警系統建設,建設完善各類突發事件預警預報系統,實現多種類、跨領域的預警信息匯總、分析、研判,及時、準確發布預警信息。進一步完善氣象、水旱、地震、地質和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預測預警系統,提高數據采集、傳輸及數據管理分析自動化水平,實現對自然災害的綜合預警。推動信息安全監控、預警和應急響應體系建設。依托安全監管、環保部門監督管理網絡,建立較大以上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件信息評估、預測和綜合預警系統。加快城市火災遠程探測報警系統建設,提高城市火災預警防范能力。加強部門、地區、醫療衛生機構之間衛生監測預警體系的信息溝通和協作聯動,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的時效性。建立先進的食品藥品安全監測預警系統。整合社會安全事件情報信息網絡,建立情報信息匯總研判機制,完善社會安全事件綜合預警系統。建立健全糧食、飲用水、民用電氣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預警系統。建立有關災害區域、流域預測預警協調機制,提升綜合監測預警能力。
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監測監控,建立完善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基礎設施的監測監控系統。鐵路、高速公路、城市軌道交通、石化儲備庫(站)、自來水廠、重點水利工程、重要交通樞紐、通信樞紐、油氣輸送管線、大型橋梁及過江通道、電網電廠、銀行清算和金融交易系統、城市生命線工程等基礎設施運營與維護單位,建立起完善的實時監測監控系統,加強安全管理、運行維護和信息報告,提高設施抗風險能力。
加強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體系建設,拓寬預警發布渠道,著力解決預警發布受眾范圍盲區問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防空警報器、現代通訊設備等加強預警信息傳輸通道建設。完善應急信息專用發布系統,在城市大型公共場所、繁華街道、交通要道口、公交地鐵站等場所設立電子屏幕,在偏僻農村、高風險地區、危化企業等區域加強安全站(點)、宣傳欄、宣傳車、警報器等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及時準確發布各類預警信息。
(四)加強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
加快應急平臺體系建設,以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為核心、以部門和區(縣級市)應急平臺為樞紐、以鎮(街)應急平臺為節點,構建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安全暢通的全市應急平臺體系。2013年全面完成市和區(縣級市)兩級綜合應急平臺建設,并適時啟動鎮(街)應急平臺建設工作。
強化專業應急指揮系統。依托公安、消防、民防、氣象、水務、交通、海事、城管、衛生和地震等部門信息系統,根據應急救助指揮的需要,分級建設集災情信息管理、救助決策支持、救助指揮調度等功能的災害應急救助信息與指揮系統,形成市和區(縣級市)兩級災害應急救助指揮體系。整合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及危化品、消防、水上搜救、電力、特種設備等專業信息系統和通信基礎設施等資源,建設市和區(縣級市)兩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形成覆蓋全市的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工程搶險救援應急指揮系統,加強對建設工程搶險救援隊伍的組織協調。完善各級環境污染事故、輻射事故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健全傳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職業中毒、食品藥品安全和動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衛生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進一步完善公安指揮調度系統,加強反恐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整合現有各相關部門的政府服務熱線和公益性服務電話,建設非緊急救助服務平臺,受理公眾非緊急求助及對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投訴建議等,與公安等應急平臺之間通過技術手段實現互聯互通、互為備份。
(五)加強應急隊伍體系建設。
加強綜合應急隊伍建設。加大全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裝備、資金的投入,強化隊伍管理、教育和訓練,提升隊伍綜合素質,滿足跨地區、重特大且搶險救援復雜、難度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工作的需要。加強對區(縣級市)、鎮(街)綜合性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將預備役部隊、民兵、國防動員專業保障隊伍力量納入應急體系,壯大應急救援力量,在管理、保障、演練、使用等方面,與其他骨干應急隊伍統籌謀劃、統一組織,統管落實。建立與市內駐軍、武警部隊的應急聯動機制,發揮駐穗部隊在應急救援中的支援作用。
加強專業隊伍建設。采用共建、合作等方式,調整充實專業應急隊伍力量,補充更新技術裝備,形成數量充足、布局合理、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專業應急隊伍體系。強化自然災害專業應急隊伍建設,提升災害救助、防汛搶險、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和森林消防等隊伍應急救援能力。加強建設工程搶險救援應急隊伍建設,配備必需的工程搶險機械或設備,強化隊伍演練和機械設備維護,提供工程搶險救援的實戰能力。依托市內大型化工企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專業力量,建立相應的危化品事故區域性應急救援基地、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基地。加強水上搜救和防污染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水上救助和污染應急處置力量。建立健全市和區(縣級市)環境監測機動隊伍,提高快速監測評估能力。擴充現有衛生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預備隊,提高現場處置能力。加強市和區(縣級市)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建設,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加強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建設。整合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資源,重點推進危化品、林業、電力、電信、交通、運輸、供水、供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按有關標準和規范配備應急裝備,提高現場先期快速處置能力。指導企事業單位之間建立應急互助機制,應急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按地域共建各類專兼職應急隊伍。抓好大型企業和重要單位消防隊、危化品應急救援隊、鐵路行車事故救援隊、港口碼頭救援隊、城市水電氣搶修隊等隊伍建設,發揮其在區域聯防和救援互助中的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企事業單位隊伍建設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建立相應制度,確保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在當地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加強專家隊伍建設。建立應急管理專家信息收集、分類、建檔制度,完善應急管理專家資源信息網絡,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設立專家組,建立相應數據庫,形成覆蓋各種類、各專業的專家隊伍體系。建立專家隊伍管理制度,形成專家參與應急工作的機制,并有計劃地組織專家對信息進行會商、研判,分析預測公共安全形勢,發揮咨詢與輔助決策作用,提高科學處置水平。
加強社會應急力量建設。將具有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和裝備的社會組織、志愿者組織納入應急體系建設之中,加強引導、推動、扶持和管理,組織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工作。依托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和共青團、紅十字會、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組建形式多樣的應急志愿者隊伍,重點是青年志愿者隊伍,到2015年達到每萬人中有120名應急志愿者。逐步建立應急志愿服務的長效機制,構筑應急志愿者社會參與平臺,發揮志愿者在科普宣教、應急協助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強隊伍培訓和演練。強化應急隊伍培訓,提高應急隊伍實戰能力,尤其是加強應急隊伍的機動性和適應性建設,增強應急隊伍快速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復雜環境下的重大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加強專業培訓和演練基地建設,逐步形成覆蓋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培訓和演練體系。依托相關機構開展應急管理人員培訓,全市應急管理人員每兩年輪訓一遍。應急管理、安全監管部門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定期開展專兼職人員培訓演練工作。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志愿者隊伍教育、培訓和演練,提高志愿者應急能力。
(六)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提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制定應急物資裝備發展規劃,確定各級各類應急物資裝備布局、儲備種類、方式和數量,形成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和儲備體系。借助物聯網等高新技術和管理模式,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化管理制度,實現各類應急物資綜合動態管理和資源共享。各級經濟動員、應急管理、發展改革、經貿、衛生、農業、藥監等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制定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和標準,確定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目錄,綜合匯總各類應急物資信息,實現應急物資儲備與生產的數字化管理。利用國防交通物資儲備、企業儲備、商業儲備和人民防空現有基礎設施,完善軍民兼用、平戰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實現實物儲備、市場儲備、生產和技術能力儲備有機結合。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綜合調度系統,完善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政府采購、征收征用、市場調控與調用機制。充分利用市場資源,完善應急物資投放網絡,建立區域間應急物資余缺調劑和聯運工作機制。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更新、輪換及損耗的補償政策和救災物資社會捐贈機制,提高社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動員能力。利用現有物資儲備設施和資源,優化和完善生活救助、搶險救災、公共衛生防護等各類專業物資儲備。建立市救災物資儲備庫,完善防汛、防寒物資儲備。健全醫藥物資儲備體系,儲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衛生儲備物資,并及時補充和更新。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物資儲備庫建設,分級儲備應急物資。強化公安應急物資儲備,重點加強反恐處突、搶險救援物資儲備。結合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電力和成品油等物資的應急組織協調機制。加強應急裝備建設,改善和提升應急裝備水平,為應急救援隊伍配置技術先進、性能優良的應急處置專業器械和安全防護裝備,實現配置現代化和配備合理化。優先加強風險隱患集中區域、災害易發地區以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設備裝備建設,重點加強航空、水上、地鐵特種消防設備和應急搶險救援特種器材設施配備,提高應急隊伍應對特殊情況和完成多樣化應急救援能力。做好相關應急處置職能部門應急裝備的配備工作;企業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和應急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處置多發、易發突發事件所需器材的裝備。建立科學合理的裝備管理機制,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保證裝備處于良好狀態;建立全市大型專用應急救援設備統籌調用征用機制,實現資源共享。
強化緊急運輸保障能力。依托現有公路、鐵路、民航等運輸能力,建立暢通高效的緊急運輸綜合協調機制,增強緊急快速運輸保障能力和快速恢復能力。建立緊急運輸管理信息系統,掌握資源分布情況,統一調度運輸力量,優化運輸路徑。加強重要交通干線及樞紐的日常監控、維護,補充完善工程搶修裝備,提高緊急情況下的清障及修復能力。完善山區、農村、重點設施的道路網絡,提高通達能力。建立應急隊伍、物資運輸緊急通行綠色通道制度和運行機制,建立交通戰備保障與應急交通保障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交通戰備系統的優勢和作用。完善緊急情況下社會運輸工具征用、補償機制,規范運輸工具征用、補償行為,與骨干運輸企業簽訂緊急運輸保障協議,建立長效應急工作機制。
提高通信保障能力。加強公用通信網絡和公眾通信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完善各部門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立技術先進、較為完整的公眾與專用、保密與非保密相結合的應急通信保障網絡體系,確保應急通信暢通。擴大公用通信網絡覆蓋面,實現全市主要建筑、重要部門、關鍵交通設施公眾通信信號的全覆蓋,增強網絡通信業務處理能力。增強公用通信網的優先接通處理能力和緊急呼叫功能優先處理權。采取分段投資、分期建設、逐步完善的方式,建設以公安、消防、安全監管、城管、交通等政府部門和航空、地鐵、港口、客運、物流等行業管理應用為主,功能齊備、性能完善、覆蓋全市的數字化指揮調度系統,完成數字集群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設。強化應急現場和重點地區應急通信保障,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固定和移動相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
(七)加強科技支撐能力建設。
加強應急技術科研力量,推進相關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強化技術儲備。開展安全技術及產品的利用與推廣,廣泛利用國內外科技資源,引進先進適用的技術與成果。鼓勵相關企業采用自建、共建或合作等方式建設研發機構,開發生產用于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處置的新技術、新裝備。加大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力度,組織力量研究制訂各類應急人員資質管理與培訓考核等標準規范,完善應急能力評估、應急救援績效評估體系。
(八)加強恢復重建能力建設。
提升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救災工作分級管理體制、救災減災協調會商機制和災后救助快速反應程序,保證受災群眾及時得到應急安置和救助。建立現場災情信息通報機制,提供心理干預,穩定受災群眾情緒。完善各級財政救災資金投入機制和重大災害快速撥付機制,推進社會捐助制度建設。強化事發現場恢復能力,重點加強城市生命線工程恢復能力建設,增強交通、通訊、供電、供水、供氣等生命線系統靈活的反應能力和快速的恢復能力,發展應急情況下電力、通訊、供水等生命線系統的替代系統,實現快速恢復和投入應急救援。加強廢棄物、污染物清理和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工程裝備與移動式無害化處理設備。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報災核災機制和災情評估機制,建立災情評估標準體系,規范災情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等。依托有關部門和科研機構,加強災情評估和重建規劃能力建設。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恢復重建,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恢復重建機制,探索建立和完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建立由政府主導和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為恢復重建提供保障。加快推進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受災群眾實際生活需求相適應的救災資金長效保障機制,完善有關災害救助政策,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生活保障水平。
(九)健全應急管理宣教體系。
積極構建各類宣傳教育平臺,推進安全防護、防災減災教育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進人員密集場所,形成上下有機結合的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在城市社區、農村建設集安全教育宣傳、應急知識普及、常用防護體驗、基本物資儲備的公共安全服務站點(室)。把應急知識科普宣教作為公務員培訓重要內容,強化全市各級政府應急責任意識,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災害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水平。企業結合自身特點,對職工開展安全教育。把應急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充分利用少年宮、科技館、文化館、各類體驗場所等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能教育活動。把應急知識和技能普及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提高城鎮居民應急意識和應對能力。完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等合作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結合全國“防災減災日”和“國際減災日”,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各級各類媒體加強對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在欄目、節目中刊播公共安全和應急避險常識。普及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依托醫療衛生機構、紅十字會,分行業、分群體、分區域逐次普及,優先在高風險行業、易受損群體以及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易發、頻發地區普及。制定配套政策,增強接受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的培訓的約束力。
(十)加強信息管理能力建設。
應用現代通信技術,完善突發事件信息收集、發布機制,構建市、區(縣級市)、鎮(街)、社區四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網絡,健全突發事件和風險隱患信息快報、核報工作機制和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加強對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的分析、評估和應用。建立信息發布前評估機制,對信息的發布進行科學、合理的發布前評估分析,使信息公開及時、透明、充分,同時避免因重大、敏感信息的控制不合理,造成社會管治危機。完善應急信息發布機制,建立應急信息發布專用系統和網絡發布機制,及時通過專用系統和應急管理網站、政府門戶網、部門網站發布應急信息。建立各級應急管理機構、政府部門與媒體的聯系機制,及時向公眾發布突發事件信息。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建立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快速反應機制、公眾心理干預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反饋機制,發揮主流媒體的導向作用,正確引導輿情,動員全社會共同應對危機。
(十一)加快應急基礎設施建設。
將應急管理基礎設施建設與區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建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生態環境改善緊密結合起來,推進應急基礎設施和避難場所建設,充分利用人民防空和防震減災部門的指揮、警報、工程、疏散等設施為應急管理、公共安全和群眾緊急避難提供保障。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場所建設,按照就地、就近疏散和以近郊疏散為主、遠程疏散為輔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建設、改建、完善一批城市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地域。強化新建改建城市小區、重點商業場所、人員密集區域的應急避險和避難功能。完善現有城市公園、大面積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應急設施和標識。規劃建設部門按社區人口密度和發展趨勢預留足夠的應急避難空曠地,在城市廣場、市區公園、成塊綠地、學校操場和體育運動場等空間面積較大的處所拓展應急避難功能,增建必要救災設施,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器材和物資。合理布局各個場所的緊急疏散路徑,規范緊急疏散通道標準。
(十二)加強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設。
總結推廣經驗,繼續深化基層應急管理“五個一”工程建設,突出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充實鎮(街)、社區(村)等基層組織應急管理機構,強化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完善鎮(街)、社區(村)24小時值守應急機制。強化基層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推動基層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實現應急預案全面覆蓋。加強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管理,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長效機制。結合實際,組織市民定期開展參與度高、針對性強、形式多樣、簡單實用的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隊伍體系,鎮(街)、社區(村)整合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保安、公益性崗位人員、志愿者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建立基層應急隊伍。繼續深入開展“平安社區”、“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等創建活動,全面提高社區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農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十三)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動員能力建設。
完善應急管理社會動員機制,暢通應急管理社會參與渠道,制定鼓勵企業、非政府組織、志愿者等參與應急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應急救援救助征用補償機制,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建立健全社會捐贈管理機制,積極引導社會各界開展捐贈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慈善機構在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救助中的樞紐作用,加強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建立健全突發事故災難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在事故災難風險補償中的作用,拓寬事故災難風險轉移渠道,完善財稅、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和具體配套措施。加強社會參與防災減災的管理,推動建立政府和社會協同的風險分擔機制。
(十四)強化區域應急管理合作。
深化區域應急管理合作,進一步夯實區域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合作基礎,強化共同應對、共同處置。建立和完善預警信息網絡,實現預警網絡互聯互通,共享專家隊伍、救援隊伍、物資儲備應急資源和監測預警信息。制定聯合處置突發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并組織開展聯合演練,提高跨區域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應急處置合作,根據區域內共性突發事件風險,共同研究對策,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十五)健全應急管理責任追究機制。
強化責任,各級政府、部門一把手是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級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明確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工作機構、責任領導及其工作職責,認真落實各項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措施。凡是對突發事件反應不及時、處置不得力、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建立績效評估制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完善應急管理工作考核機制,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體系。
六、重點建設項目
(一)建設廣州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標準和規范,依托政府現有政務網絡資源,整合全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信息資源,高水平建設廣州市政府綜合應急平臺,形成供市委、市政府應急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實施決策與指揮的綜合應急指揮平臺。2012年底與各區(縣級市)和市各專項應急平臺互聯互通。
(二)建設廣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信息系統。依托廣州市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整合全市醫療救治、120指揮調度、疾病監測預警和衛生監督等醫療衛生信息資源,按照衛生部《地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項目建設技術指南》要求,加快建設覆蓋全市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監控和應急指揮平臺,實現與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急指揮平臺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使之成為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指揮技術支持中心。
(三)建設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系統。建立連通省、市、區(縣級市)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平臺和應急救援移動指揮系統,完善應急救援決策、應急預案管理、資源調度、應急救援培訓及模擬演練等子系統,實現安全生產救援與全市各級各類應急指揮平臺以及110、119、120等信息平臺互聯互通。
(四)建設廣州市救災物資儲備庫。按照《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標準(建標121-2009)》四類儲備庫標準建設,儲備一定量重要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尤其是社會儲量較少而又為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所常用的物資和特種設備,采用專物專用、專人保管的形式,為突發事件救援提供專業物資保障。每個區(縣級市)建設至少1個應急物資儲備庫,除儲備主要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外,根據地域特點,代儲其他應急物資,并加強應急運輸能力建設,確保各類應急物資及時調運。
(五)建設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依托民防部門防空防災人口疏散基地、市國防教育中心、市人防教育基地,以及教育部門中小學生避險技能訓練基地等平臺,完善指揮、通訊、防護和生活基礎設施,建設以文字、圖片、資料展示和實物操作,以虛擬和現實環境相結合,集聲、光、電表現手段于一體,以常識教育、趣味體驗、學習培訓為主要內容的多功能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基地。
(六)建設廣州市綜合應急救援培訓基地。依托公安消防培訓基地,建設綜合應急救援培訓基地,加快基地改擴建,補充和完善訓演練系統裝備設施,建成一個覆蓋地下、空中、水域的綜合性大型救援培訓基地,強化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實戰化、基地化、模擬化專業訓練。
(七)建設廣州市糧食儲備加工中心。建設集儲備、加工、銷售、應急供應一體化糧食物流中心,進一步完善動態儲備機制,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配置糧食資源,保障糧食供給、穩定糧食市場。
(八)建設廣州市水上應急搜救中心。建立水上應急搜救指揮決策系統,完善應急指揮網絡和水上險情報警通訊系統;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快速反應基地和船舶污染應急專用設施、設備和器材儲備庫,配置全天候、多功能、快速化應急搜救船舶,提高水上搜救應急處置能力。
(九)建設廣州市危化品應急救援基地。依托重點企業建設市級危化品應急救援基地,為危化品卸載、儲存提供場所,建立應急物資、搶險設備和防護器材、工程器械等危化品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建立危化品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演練基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應急管理資金投入。財政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按照現行事權、財權的劃分原則,加大財政投入的力度,確保應急儲備資金到位。
各級財政對應急管理應提供資金保障。相關部門用于應急體系建設等應急專項經費,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單位部門預算。企業要加大應急管理資金投入,設立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二)推進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強化應急管理工作政策措施保障力度,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規章及相關制度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依法處理突發事件。
(三)加強協調配合和規劃銜接。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做好各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之間、以及與相關規劃之間的銜接工作,加強規劃的審批管理。在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等規劃中,充分考慮各類危險源、重點目標、應急避難場所等因素,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
(四)強化規劃實施與監督。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編制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優化整合應急資源,統籌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市場等多種手段,確保規劃實施。
實行綜合評價考核。應急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和具體考核辦法,強化對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預防預警、風險管理等工作情況的綜合評價考核。
加強規劃監測評估。應急管理部門要完善監測評估制度,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跟蹤分析、監督檢查和評估,保障規劃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規劃實施的中期階段,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并將中期評估報告提交市應急委。需要對本規劃進行調整時,應急管理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市政府批準。
(五)廣泛開展國內外合作與交流。加強與兄弟省市、毗鄰城市以及有關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之間在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借鑒先進的應急管理理念,密切跟蹤研究國際應急管理發展的動態和趨勢,開展項目的研究與合作,提高應急管理合作的廣度和深度。組織交流和學習培訓,借鑒國內外突發事件預防處置和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有益經驗和做法,促進我市應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主題詞:綜合 應急體系△ 建設 規劃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8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