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5〕16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3月30日上午,市政府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2015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承辦工作分工,并對今年的辦理工作進行了部署。為切實做好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和政協提案(以下簡稱提案)辦理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認真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門的法定職責。各承辦單位要站在全市發展大局的戰略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民主意識,不斷增強辦理好建議、提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辦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將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認真抓好、抓實、抓出成效,充分發揮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對于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的促進作用。各主辦單位要切實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對每一件建議、提案都要參與研究分析,并親自牽頭辦理一件以上建議、提案。特別是對市人大常委會確定的重點建議、市政協確定的重點提案和民主黨派提出的提案,承辦單位“一把手”要親自督辦,深入開展調研和廣泛聽取意見,隨時掌握辦理進度,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各種問題。
二、強化溝通,創新方法
各承辦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將與代表和提案人的溝通貫穿于辦理的全過程,堅持辦前、辦中、辦后“三訪”人大代表和提案人的做法,即:辦理前主動與代表和提案人溝通,準確把握建議、提案的核心內容;辦理中加強調研,面對面聽取代表和提案人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后及時反饋辦理情況,讓代表和提案人充分了解、理解政府的工作。對于涉及重大改革任務的建議、提案,各承辦單位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探索,敢破善立,勇于創新,以改革的辦法和勇氣推動落實。對其中的重大問題或難點問題,可以考慮成立“公咨委”參與辦理,充分發揮高校、科研和社科院所、專業人士、市民代表和政府決策論證專家的作用。
三、依法行政,有序推進
各承辦單位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意識,將依法辦事貫穿于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每個環節和整個過程。主辦單位要負起牽頭責任,對綜合性強、涉及面廣、辦理難度大的建議、提案要及時進行協調,會辦單位要支持配合,及時提供會辦意見。對代表和提案人集中或多次提出的“老大難”問題,要成立以主辦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會辦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辦理工作小組,共同商討解決辦法和措施。凡是能夠馬上辦理的,不推諉、不拖延,立即辦理;需要逐步解決的,列出計劃,明確時限,分步實施;因條件限制暫時無法辦理或不能立即辦理的,要實事求是地向代表和提案人說明情況。對應該解決而又超出部門責權范圍的問題,主辦單位要及時上報分管市領導,提請研究解決;需要市政府決策的,及時請示市政府研究決策。
四、加強督查,抓好落實
各承辦單位要建立辦理工作臺賬,對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進展進行逐項督辦,對于現階段可以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解決;對在答復中承諾解決或列入工作計劃逐步解決的,要在9月底前開展辦理工作“回頭看”,并將進展告知代表和提案人。要通過認真的態度、良好的溝通、深入的調研、創新的方法、扎實的辦理,努力交出一份讓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充分認可、廣大人民群眾普遍滿意的答卷。市府辦公廳將會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相關部門,在辦理過程中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檢查各承辦單位辦理落實情況,并向市政府報告。
五、積極公開,正確引導
各承辦單位要認真落實省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15〕9號)要求,主動適應建議、提案工作新形勢和新任務,積極推動辦理結果公開工作,不斷加強和改進服務保障、協調督辦等工作。要建立建議、提案辦理答復文稿與公開同步審查的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單位門戶網站等信息公開平臺,確保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規范、有序,并切實做好解讀、回應和輿論引導工作,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努力形成良好的辦理工作氛圍。
附件: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