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7〕24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農業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衛生計生委、工商局、統計局、法制辦、地稅局:《廣州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6日
廣州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13號)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粵發〔2016〕23號)要求,切實加強我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經市政府同意,建立廣州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能
在市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全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研究擬訂全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計劃,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組織協調和指導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推動各部門溝通與協作,細化職責任務分工,加強政策銜接和工作對接,完善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救助保護機制;督促、檢查全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落實,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長、協助市領導分管民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及市委政法委、市委農辦、市網信辦、市人大法工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市統計局、市法制辦、市地稅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婦兒工委辦、市關工委等單位(組織)組成。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長擔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協助市領導分管民政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及市民政局主要領導擔任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指定相關處室負責人擔任。
三、工作機制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總召集人或總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會議。在全體會議召開之前,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有關單位并抄報有關市領導,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廣州市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總召集人:黎 明 副市長
召 集 人:馬 曙 市政府副秘書長
何鏡清 市民政局局長、黨委書記
成 員:鄭幼敏 市委政法委副巡視員
蔡偉科 市委農辦副主任、市農業局副局長
江永忠 市網信辦主任
陳 寧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鄧宏永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江 東 市教育局副局長
駱振輝 市公安局副局長
龍少齊 市民政局副巡視員
何友漢 市司法局副局長
傅曉初 市財政局副局長
馮星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巡視員
李希平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巡視員
任天華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歐陽資文 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盧 燕 市工商局副局長
吳永紅 市統計局副局長
田 路 市法制辦副主任
候邦安 市地稅局副局長
向金華 市法院副院長
李學東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周志堅 市總工會副巡視員
孫 柱 團市委副書記
李艷林 市婦聯副主席、市婦兒工委辦主任
傅 蝶 市殘聯副理事長
劉德謙 市關工委常務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