焖骚寡妇影院,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入口网站,插我一区二区在线观看,亚洲av无码专区国产不卡顿

相關新聞
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規公文

印發廣州市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的通知

  • 2012-02-20
  • 來源: 本網
  • 分享到
  • -

穗府辦〔2012〕6號

印發廣州市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局(市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聯席會議召集人)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廣州市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部關于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32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1〕74號),以及市政府工作會議(穗府會紀〔2011〕216號)的精神,確保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清理化解工作順利推進,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按照“制止新債、鎖定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在嚴格制止發生新債的基礎上,于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債務的清理化解工作。

  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先清理后化解”的原則,在全面摸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底數的基礎上鎖定債務,由各區(縣級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化債的先后順序,逐步化解。

  二、債務化解范圍

  由政府辦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用于業務用房、輔助用房建設維修和醫療設備購置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直接相關的長期債務,納入本次債務化解范圍。2010年1月l日以后形成的債務由各區(縣級市)自行解決。

  三、資金來源

  各區(縣級市)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所需資金從以下渠道籌集:一是區(縣級市)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二是上級財政安排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以獎代補”資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債務的專項補助資金;三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前的收支結余資金;四是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任務、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償債;五是通過統籌有關非稅收入途徑籌集資金;六是社會捐資贊助的償債資金。鼓勵有條件的鄉鎮積極籌資用于償債。各區(縣級市)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落實償債資金。市級財政對財政相對困難的區(縣級市)化解債務工作的資金予以適當支持。

  四、工作組織

  建立由市衛生局、發展改革委、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參加的市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市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召集人為市衛生局。各區(縣級市)要參照市的做法,加強對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五、實施步驟

  (一)摸查核對階段(2012年2月29日之前)。

  各區(縣級市)衛生局對納入化解范圍的債務進行清理統計,逐個單位、逐項債務進行分析填報匯總,并會同級發展改革、監察、財政、審計部門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逐項進行核實、鎖定,按照債務來源和用途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數據庫,匯總書面報送市聯席會議召集人。市相關部門對上述債務情況進行復核,并予以分類管理,提出相應處理意見,報市政府審批后,報送省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清理化解階段(2012年3月1日至9月15日)。

  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市聯席會議召集人組織相關部門根據省、市審批意見,將經認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剝離,轉交區(縣級市)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日至9月15日,由區(縣級市)制定債務化解計劃,統籌使用上級補助資金和自有資金,按照債務協議償還相關債務。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2年9月16日至11月15日)。

  市聯席會議統一對各區(縣級市)債務化解情況組織考核,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債務化解任務的區(縣級市),收回市以上財政補助資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穩步推進債務化解工作。

  市聯席會議召集人要制定工作計劃,各成員單位要強化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債務化解與醫改其他工作的銜接,并加強向省醫改辦的溝通匯報。各區(縣級市)要在本方案印發后20個工作日內,制訂有關方案,報市醫改辦、聯席會議召集人備案,并切實做好債務清理、核實、鎖定和資金籌集、審計監督等工作。

  (二)摸清底數,鎖定債務。

  各區(縣級市)醫改辦要組織審計、財政、衛生、監察等部門或聘請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每一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每項、每筆債務認真清理核實,剔除不實債務,鎖定實際債務。要堅持程序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各項債務情況,接受監督。

  (三)明確化債主體,分類化解債務。

  各區(縣級市)要按照舉債主體、債務來源、債務用途對債務進行分類,嚴格劃分區(縣級市)及鎮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的責任,將審核認定的全部債務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剝離。市、區(縣級市)財政要在預算中單獨安排用于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支出,相關資金不作為預算安排正常衛生支出的基數。區(縣級市)財政要在現有財政專戶中對償債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并通過財政直接支付方式償還債務資金。要區分輕重緩急,明確償債次序,分類逐步化解債務。要優先化解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債務,優先償還醫務人員集資等個人債務。

  (四)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堅決制止發生新債。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11〕33號)和市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辦〔2011〕28號)要求,落實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等各項經費,不留經費缺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項目和購置設備要按程序申報,經批準后實施,所需資金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足額安排。未經批準、資金未落實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經批準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不得隨意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都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舉借新債。各區(縣級市)要加強源頭控制,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與政府財力水平相適應,不得將應由地方政府承擔的資金轉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五)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財經紀律,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各地不得借新債還舊債,不得向群眾攤派,不得擠占挪用其他醫改專項資金,不得影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推進綜合改革。要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清理化解和不得舉借新債的落實情況,作為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的監督體系和制約機制。對違反規定搞建設、上項目、借新債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部門,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及造成資金損失的,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主題詞:衛生 醫藥 債務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2月28日印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新聞
-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