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4〕40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外貿穩增長調結構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9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4〕27號)精神,加快外貿轉型升級和搶占對外開放制高點,確保外貿穩定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大力發展外貿新業態
(一)促進新型貿易發展。堅持“試點先行,逐步推進”的原則,在南沙保稅港區選擇一批實力較強、貨源充足的企業為旅游購物商品出口試點企業,逐步將試點區域擴大至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推行黃埔外運倉碼頭試行的出口貨物監管模式,吸引本地企業采用該模式出口貨物。爭取花都圣地獅嶺(國際)皮革皮具城等市場申報國家內外貿結合專業市場試點,推動試點市場內發展“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提升專業市場外貿功能。以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通過驗收為契機,加快發展飛機租賃貿易、飛機檢測維修、航材和零部件保稅等業務。(市外經貿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二)抓好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重點培育本地影響力大、輻射力強的跨境電商服務平臺和企業,大力吸引國內外跨境電商、第三方支付、物流快遞等龍頭企業在廣州設立華南地區營運、倉儲、配送中心,推動外貿企業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業務對接,打造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和集聚區。擴大B2C(一般出口)、B2B2C(保稅進出口)兩種業務模式試點,搭建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部署全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零售出口通關系統,建立“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為核心的“平臺+園區”監管模式,制定跨境電子商務貿易便利化配套制度。(市外經貿局、交委,市國稅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負責)
(三)培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抓緊出臺配套政策,重點培育1-2家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一站式”專業化服務。積極創新監管方式,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在報關、檢驗檢疫、退稅等環節設立“綠色通道”,完善相應評級措施。(市外經貿局、財政局,市國稅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二、確保出口穩定增長
(四)支持企業搶抓訂單。整合專項資金資源,加大企業境外參展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支持企業積極參加國際重點展會。鼓勵本市企業到境外以設立展示交易中心、倉儲物流中心、銷售公司和專賣店等方式建立各類國際營銷網絡,提高自主營銷比例和外貿附加值。支持企業通過并購境外品牌、技術和生產線等方式開展境外投資,發揮“走出去”的出口帶動作用。(市外經貿局、財政局負責)
(五)發揮各類外貿平臺作用。加強對我市汽車及零部件等8個國家級外貿基地分類指導和扶持,完善基地公共技術平臺和服務體系建設,發揮基地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我市國家級和省級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申報建設“出口質量安全示范區”,享受有關優惠政策。爭取我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疊加現有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試點,實現區域整合、功能多樣和貿易多元。充分利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要素集聚功能,大力發展現代物流、國際航運、研發設計、高端制造、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等國際貿易,打造新型經濟功能區。(市外經貿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三、著力優化外貿結構
(六)推動出口結構調整。穩定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重點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改善出口產品質量和結構。穩定加工貿易出口,提高加工貿易企業ODM(委托設計)和OBM(自有品牌)混合生產出口比例。深度開拓歐洲、北美市場,積極拓展東盟、中亞、南美和非洲等新興市場,進一步優化市場結構。(市外經貿局負責)
(七)擴大進口貿易。落實國家和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4年版)》,用好進口鼓勵政策,積極支持數字化、智能化等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積極申報省重點培育的進口商品交易中心,支持廣州保稅區申報“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發揮擴大進口的示范和帶動作用。鼓勵企業“走出去”建立境外資源能源采購及供應基地,引導現有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和物資儲備基地擴大進口,進一步帶動大宗商品進口;大力促進江南水果批發市場等具有穩定進口渠道、強大商品集散功能的專業批發市場發展,促進進口與國內流通對接,進一步提高“廣州價格”影響力。(市外經貿局負責)
(八)加快發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抓緊出臺我市加快服務貿易發展的指導意見,重點推進文化、體育、旅游等服務貿易。落實國家對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政策,擴大軟件、動漫、船舶設計、摩托車設計、數控產品技術等優勢領域技術出口。重點引進世界500強、國際服務外包100強等5類企業服務外包高端項目,對新設的5類企業設立落戶獎,加快發展軟件開發、工業設計研發、金融和電信服務外包。推動穗港澳服務貿易率先基本實現自由化,重點在金融、商貿、專業服務和社會服務領域取得突破。(市外經貿局負責)
四、優化貿易環境
(九)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在我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全面實施海關總署業已批準的先行先試政策,爭取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制可推廣監管創新措施在我市優先推廣。爭取開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試點,加快實現“一站式”服務。加快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擴大“屬地申報、屬地放行”試點,深化“一關通”模式。全面推進關檢合作“三個一”,擴大試點企業和商品范圍。全面推行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全部取消一般工業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檢驗,切實提高口岸通關效率。加強企業協調員管理工作,協調企業解決通關難題,確保高信用企業保持較低查驗率。(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十)維護公平貿易秩序。加強對行業協會的指導,充分發揮其預警、組織、協調作用。建立對外貿易不良信用記錄收集和發布機制,促進外貿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強出口產品預警、大類出口商品TBT(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產業損害預警。加快建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專業隊伍和專家庫,推動重點行業中介組織“公平貿易工作站”建設,積極支持企業應對防范國際貿易摩擦。(市外經貿局負責)落實國家和省層面取消和免收的3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整頓和規范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服務和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市物價局負責)
五、強化財稅金融保障
(十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使用好國家、省和市現有支持外經貿發展的各項財政資金,調整資金使用方向,突出穩增長、調結構。市財政新增安排資金,重點支持外貿新業態培育、商業模式創新和市場拓展等。(市財政局、外經貿局負責)
(十二)加強出口退稅支持。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等出口退稅政策落地,爭取我市成為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試點城市。開展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完善函調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出口業務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退(免)稅審批手續,確保及時足額退稅。(市國稅局,市財政局、外經貿局負責)
(十三)積極發展貿易金融。進一步拓寬進出口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商業銀行開展進出口信貸業務。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有訂單、有效益外貿企業的金融支持,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拓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出口退稅賬戶托管和商業保理等融資業務。完善中資金融機構全球授信管理,支持中資企業籌借外債和外保內貸,穩步將供應鏈融資延伸到境外。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中的使用,鼓勵金融機構推出符合市場需求的人民幣資金結算、資金融通、保值避險等產品,幫助企業規避匯率風險,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市金融辦、廣東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廣東省分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