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1〕39號
關于集中開展防汛防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我市氣象災害頻繁發生,影響城市正常運行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尤其今年4月17日,我市出現強對流天氣造成3人死亡、23人受傷,大面積農田受損,防汛防風形勢十分嚴峻。對此,省市領導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搶險救災和善后工作,并全面落實防范和應對措施,提前做好防汛防風各項工作,確保安全。為貫徹落實省市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防風工作,有效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從現在開始,利用半個月時間,在全市集中開展防汛防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通過專項排查,全面、準確掌握防汛防風工作中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種類、數量和狀況,建立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和風險隱患臺賬與電子數據庫,科學開展分析評估,制定應急預案,落實整改與防范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防汛防風突發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重點
重點排查臺風、暴雨、強對流天氣等氣象災害可能引發涉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具體是指山塘水庫、江河堤岸、危房、臨時廠房、圍墻、工棚、廣告牌、路牌、易滑坡山體、城市內澇積水點、鐵路、港口、機場、公路等,可能因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危險區域、危險源、安全隱患等。
三、職責分工
市三防辦負責防汛防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改總體部署、協調和督查;市有關單位和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具體排查、整改工作,并做好風險隱患的跟蹤監管工作。
四、工作安排
自2011年5月16日至5月30日,各區(縣級市)、各單位在近幾年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整改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單位、本行業的實際,集中開展防汛防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改,對排查出的防汛防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逐一建立檔案,落實整改措施,并填寫《防汛防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改情況登記表》(見附件),于5月30日前將登記表和書面總結報市三防辦,由市三防辦會同市應急辦組織開展督查,并將排查整改工作情況報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管理單位為第一責任人。各區(縣級市)、各單位要把防汛防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改工作作為當前的工作重點,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方案,明確責任,組織精干人員專門開展排查整改工作,并為排查整改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設備保障。對排查工作不落實、排查不到位的單位,給予通報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加強分析評估,夯實基礎工作。
各區(縣級市)、各單位要對各類防汛防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成因,易發時間、地點及發生概率,可控性和緊急程度,需整改的內容和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應急預案、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評估,確定風險隱患級別,并及時落實防范和應對措施。
(三)加強治理整改,消除和控制隱患。
實行邊排查邊整改,短期可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整改的,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應急預案,落實防范和應對措施,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確保能夠妥善處置、減少損失。對問題較多、隱患嚴重、危險較大的單位或區域,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重、特大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完成整改的風險隱患,要及時通知市三防辦銷案。
上報單位(蓋章): 上報時間:2011年 月 日 | |||||||||||
序號 | 所屬區、縣級市 | 所在位置(單位) | 風險隱患源 | 風險隱患級別 | 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引發的危害程度 | 應急處置能力和資源儲備 | 預案有(無) | 可控程度 | 責任單位及采取的工作措施 | 制定治理整改措施情況 | 聯系人及電話 |
備注:1.防汛防風風險隱患等級原則上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等級,只填寫較大以上等級; 2.可控程度原則上分為可控、基本可控、較難控制、可能失控四個等級。 |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題詞:經濟管理 風險隱患 調查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1年5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