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1〕37號
關于廣州市民用建筑節能領導小組更名和調整成員單位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節能工作,加快發展綠色建筑,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將“廣州市民用建筑節能領導小組”更名為“廣州市建筑節能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分管建設工作的市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協助分管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建委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建委、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國土房管局、環保局、水務局、規劃局、城管委、物價局、工商局、林業和園林局、質監局、法制辦、地稅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廣州供電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機構 節能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1年5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