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3〕147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有關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廣東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的通知》(粵辦函〔2013〕288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廣州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駱振輝 市公安局副局長
副主任:司徒華森 市委宣傳部副巡視員
黃樹生 市教育局副巡視員
黃躍強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
許永明 市民政局副巡視員
譚祥平 市司法局副局長
段彩英 市財政局副局長
王衛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巡視員
易松翠 市國土房管局巡視員
唐小平 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田 路 市法制辦紀檢組長
劉繼生 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
成 員:鮑 煒 市文明辦副主任
劉平倫 市教育局法規處處長
黃學銘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五大隊大隊長
黃瑞權 市民政局優撫處副處長
沈 敏 市司法局律管處處長
陳 斌 市財政局政法處副處長
黃慧娟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培訓與考核獎懲處處長
何劍虹 市國土房管局住房管理處處長
徐國智 市衛生局醫政處副處長
何兆升 市法制辦規范性文件審查處處長
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不納入市政府系統議事協調機構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委員會成員如需調整,由成員所在單位與市公安局協商后,報委員會主任批準。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要參照市的做法,盡快成立區、縣級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