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9〕36號
印發廣州市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工作實施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國土房管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廣州市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和《印發廣東省建設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明電〔2009〕16號),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戰略目標,在“南拓、北優、東進、西聯、中調”城市發展戰略指導下,統籌區域土地利用,通過提升改造、理性引導、優化城鄉用地布局與結構,著力建立以保護耕地為前提,以規劃和標準控制為基礎,以政策激勵約束為導向,以評價、監管、考核為保障,以市場配置為主導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長效機制,有效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產業結構升級轉型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努力走出一條耕地保護嚴、建設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學發展道路,推動廣州成為全省建立現代產業體系和建設宜居城鄉的“首善之區”。
(二)工作目標。以土地綜合效益為“指揮棒”,設立單位GDP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長的新增建設用地消耗指標等,從而實現每新增億元GDP所需新增建設用地量逐年下降,至2012年全市單位建設用地第二、三產業增加值約達到每平方公里7.1億元,比2007年增長約65%,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居全國前列。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按質按量完成國家、省下達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順利完成試點示范工作各項任務。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統籌,扎實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各項基礎工作。切實做好廣州市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確保2009年底前完成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審批。加強相關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逐步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的“三規合一”。統籌城市用地的空間布局,科學確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標和發展規模,逐步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全覆蓋,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加快城市規劃相關技術標準的制訂和修訂。按時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加快“金土工程”建設,逐步建立以土地管理相關信息數據庫為核心的信息系統。
(二)嚴格管理,切實落實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宏觀調控作用,引導建設項目少占或不占耕地;開拓土地開發利用的新途徑,合理利用開發未利用地,減輕建設占用耕地壓力。制訂相應的農業政策,提高耕地的比較效益,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向不減少耕地以至增加耕地的方向發展。積極開展本地土地整治(即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提高農用地的經濟和生態效益。繼續認真做好易地補充耕地和跨市補劃基本農田工作。落實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完善耕地資源保護利益激勵機制。
(三)合理規劃,促進建設用地布局優化和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推進《廣州市產業用地指南(2007年版)》(以下簡稱《指南》)修訂工作,增強《指南》的覆蓋面和評價標準的科學性,建立完善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土地產出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綠地率等標準,推動《指南》成為立項、土地預審、規劃用地選址與許可、供地等項目準入的依據。完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決策機制,優先保障重點發展地區、產業升級、基礎建設、重點項目、重要產業和民生項目用地需求,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公共服務均等化和產業結構調整。大力推進工業企業集中進園進區,以“集約”促“節約”,對土地利用績效高的開發區實行用地傾斜政策,充分發揮園區集約用地示范帶動作用。鼓勵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加快制訂相關規劃、建設、權屬設定和登記、使用管理等制度體系。健全完善各類建設用地定額指標體系,嚴格執行用地定額標準。鼓勵各行業尤其是基礎設施、教育等項目在工程設計上積極制訂并實施節約集約用地標準。
(四)健全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采取多元補償安置途徑,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就業、住房和社會保障等問題,盡快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一步創新土地儲備模式,優化儲備流程,激勵多種主體參與土地前期開發,集中力量推進重點區域和重點工程項目的土地儲備和整理工作;積極推進投融資集團參與土地儲備工作,提高土地開發效率和價值。建立用地需求預申報平臺,加大對擬供應土地的市場宣傳推介力度,進一步提高土地供應年度計劃編制和管理的科學性,切實提高土地供應計劃與市場需求的銜接程度。在確保國家土地收益不流失的前提下,探索改革現行一次性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的方式。加快制訂符合廣州實際的工業用地公開出讓辦法。完善和豐富供地方式,深化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繼續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嚴格劃撥土地管理。繼續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制度,嚴格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建立并完善低價轉讓土地政府優先購買制度。合理調整建設用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約束粗放浪費用地行為。加快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交易市場,促進城鄉統一土地市場和信息發布平臺的形成。
(五)深入挖潛,不斷提高存量建設用地的利用效率。摸清、摸準、摸細全市低效存量用地情況,并對其開發利用的潛力和效益進行分析評價,制訂促進合理開發利用的方案和措施。探索通過土地轉讓市場收購儲備存量土地和沒收、儲備違法用地的做法。完成閑置土地處理辦法修訂工作。抓緊對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進行全面清理,采取便捷、有效的措施促進閑置土地、批而未用土地按照城鄉規劃要求加快開發建設。加快推進“退二進三”工作,抓緊修改、調整相關用地政策,適當擴大適用范圍,用更加優惠的政策激勵原用地單位自發、主動地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功能。穩步實施“騰籠換鳥”工程,引導企業通過合作、轉讓、退出、租賃等形式,促進低效用地向優質項目轉移配置。鼓勵企業壓縮綠化面積和輔助設施用地,擴大生產性用房。已出讓的工業項目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原有建設用地上加層改造、提高容積率、增加投資強度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和城市建設配套費。針對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引發的原已審批用地部分不允許開發、未審批用地的部分區域納入了可發展區問題,抓緊研究建立土地置換機制,在不超出原審批用地面積的前提下,將已審批的用地置換到可發展區。積極實施“雙轉移”,加強珠三角區域間土地利用合作,為加快建立現代產業體系拓寬土地利用空間。繼續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并推廣通過空間置換將分散、零星的農村存量建設用地集中起來統一策劃、招商和開發經營的模式,切實提高農村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用好用足省國土資源廳《印發關于促進擴大內需支持現代產業發展用地若干意見的通知》(粵國土資利用發〔2009〕71號)關于鼓勵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的政策和措施。
(六)健全制度,提高集體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加快編制和修訂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城鎮規劃和村莊規劃,合理確定鎮、村數量、布局和用地規模,引導農民住宅建設逐步向城區、集鎮和農民集中居住點集中,促進自然村落適度撤并。嚴格宅基地管理,改革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抓緊修訂現有宅基地使用標準,以區、縣級市政府為主體,查清各村歷史用地(包括合法和違法)的規模,對“一戶多宅”、超標準使用宅基地等行為依法進行整改及清理,積極復墾開發利用廢棄地、空閑地、舊村和空心村。簡化農民建房審批程序,下放審批權,提高審批效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務措施,引導、鼓勵農民建設公寓住宅。實現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全覆蓋,穩步推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抓緊出臺全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實施辦法,規范、促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加快制訂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管理辦法。結合產業供地,按照由區、縣級市政府為主體統籌實施、將農村經濟發展留用地集中納入產業集聚區的原則,采取集中留地、指標流轉、貨幣補償、分散留地、違法用地抵扣指標等多種方式,力爭用2年時間基本解決歷史遺留的留用地欠賬問題。積極探索制訂促進現代農業、生態旅游農業發展的土地管理政策。積極推廣廣州開發區、番禺區實施的返租村集體經濟發展留用地和整理農村建設用地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做法和經驗。
(七)強化監管,切實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責任。建立健全國土房管、規劃、建設等跨部門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構建土地審批、供應、使用各環節緊密銜接、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的全過程監管體系。將建設項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的情況作為竣工驗收的內容,沒有國土房管部門的檢查核驗意見,或檢查核驗不合格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嚴格落實《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土地執法共同責任制的意見》(穗辦〔2009〕1號),繼續深化土地執法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完善耕地保護和土地執法屬地責任制和共同責任制,創新執法手段,前移執法關口,提高基層土地執法能力,實現土地執法常態化、程序化、精細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發生。
(八)先行先試,加快推進專題試點工作。用好用足國家、省“三舊”(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有關政策,結合實際制訂統籌推進“三舊”改造試點工作方案及進一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和舊城改造工作若干意見。增城市、廣州開發區要把開展閑置地處置、開發區節約集約先行先試專題試點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成立相關領導機構,做好協調指導,制訂專門工作方案,切實抓出成效,為全市、全省進一步做好閑置地處置和推進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積累寶貴經驗。
三、實施步驟
(一)制訂實施方案階段(2009年5月底前完成)。由市國土房管局牽頭制訂市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工作方案報市政府審定后公布實施。
(二)推進實施階段(2009年6月至2012年7月)。按照實施方案及其分工,全市各級政府及其相關組成部門逐項落實工作任務,穩步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各項工作。
(三)總結推廣階段(2012年8月至2012年底)。全面總結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工作的階段性工作情況,形成報告報省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障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執行落實。各區、縣級市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提出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制定有利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政策措施,確保節約集約用地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從2009年開始,各區、縣級市政府應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報告本年度本區域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情況。
(二)加強協調聯動,形成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共同責任。充分發揮市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以市國土資源管理聯席會議為平臺,構建土地資源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協調解決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問題,變土地資源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一家管”為“大家管”,增強土地管理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三)加強評估考核,建立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綜合評價體系。逐步建立各行業節約集約用地定期評估機制,定期組織對各區、縣級市的工業園區、重點行業門類土地利用情況進行調查分析,評估節約集約用地水平,評估結果由國土房管部門定期公布,并作為向各區、縣級市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一項依據。完善考核獎懲制度,把節約集約用地考核納入各區、縣級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區、縣級市政府領導干部政績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嚴格落實責任考核與獎懲制度。
(四)加強宣傳引導,創造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將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作為領導干部、鎮村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土地憂患意識和依法用地、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認真總結、推廣節約集約用地的先進典型,并給予表彰獎勵;依法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破壞土地資源的犯罪行為,公開曝光違法用地典型案例。
附件:推進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工作分工表附件(略)
主題詞:城鄉建設 土地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