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6]42號
關于全面推行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的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公用事業單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載體,是政府向廣大群眾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平臺。全面推行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對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轉變政府職能、優化公共服務、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具有重要作用。根據全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全面推行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轉變政府職能、增強公用事業單位活力、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規范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內容,完善制度,創新形式,強化監督,逐步實現公用事業單位標準化服務,做到依法辦事、行為規范、公正透明、優質高效、便民利民。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公開。辦事公開工作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進行。
(二)真實公正。公開的內容必須真實,辦事的結果必須公正。
(三)突出重點。注重針對性,凡與企事業單位及群眾利益相關、群眾普遍關心的事項,容易產生不公平、不公正或滋生腐敗問題的權力運行環節都要實行公開。
(四)講求時效。辦事公開要及時,做到永久性內容長期公開,經常性內容定期公開并及時修改,動態性內容及時更新,階段性內容逐段公開,臨時性或一次性的工作隨時公開。
(五)注重實效。重在可操作性,要方便群眾辦事,便于群眾知情,利于群眾監督。
三、工作要求
(一)規范公開內容和程序,確保辦事公開全面真實。
各公用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根據各自的業務特點,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明確辦事公開的內容和程序,做到公開的內容具體細化,公開的程序便于操作。既要公開辦事依據、辦事結果,又要公開決策過程和辦事過程,重點公開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服務承諾、崗位職責、工作規范、辦事紀律等內容。其中,教育系統以規范教育收費、加強招生管理為主線推行校務公開;醫療衛生單位以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明碼標價為重點推行院務公開,執行門(急)診、住院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制度;供水、供氣、公交等單位以便民利民為出發點推行辦事公開。
(二)豐富公開形式,切實提高辦事公開效率。
一要繼續運用好群眾喜聞樂見的公開形式,普遍建立和規范各類公開欄,并通過發放便民服務卡、辦事指南、信息手冊等方式,更加簡便、靈活地向基層和群眾公開辦事信息。二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行辦事公開信息化建設,利用網站、電子觸摸屏、電子顯示屏、電視、報紙、廣播等進行公開;各級公用事業單位可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實行辦事公開,其獨立網站可與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實行網絡鏈接;要設立服務熱線和舉報、投訴電話、信箱,有條件的應開通網上投訴渠道,方便群眾投訴、建議、咨詢和求助。三要充分發揮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辦事大廳) 的綜合服務作用,對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的服務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將有關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辦事大廳)統一辦理。四要大力推行社會聽證、專家咨詢、新聞發布、依申請公開等適應現代社會發展要求的公開形式,進一步增強公開工作的實效性。
(三)加強制度建設,保證辦事公開規范運行。
一是完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結合行業實際,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目錄,編制公開指南;建立健全咨詢、公示、信息發布、投訴處理等制度。二是健全考核評議制度。按照簡便、實用的原則,把實際效果作為考評的核心,合理確定考評內容,量化考評標準,改革考評辦法;把辦事公開作為行業主管部門政務公開考核的內容,定期予以考評,堅持全面評議與重點評議相結合,現場評議與網上調查、問卷測評相結合,接受群眾監督,并根據群眾評議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工作。三是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從行業主管部門到辦事公開主體、從各工作機構到各崗位、從領導干部到具體辦事人員的責任明確、主體清晰的責任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由市政務公開辦組織推進。各公用事業單位要建立由行政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紀委和工會等有關負責人組成的推行辦事公開工作領導機構,辦事公開的日常工作由各公用事業單位行政辦公室具體負責。各有關單位要研究制定辦事公開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把辦事公開納入單位、部門的整體工作目標管理,明確各參與部門、崗位和人員的責任,并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使辦事公開融入單位管理的各個環節,要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不斷提高辦事公開的水平。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公用事業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要圍繞屬下單位公開內容是否全面、公開形式是否便捷、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程序是否科學等方面,加強監督檢查。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要重點圍繞資金運作和價格收費問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級監察機關要牽頭會同本級政務公開、法制、信息化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健全考核評議制度,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把各公用事業單位推行辦事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和服務質量考核評比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先的重要依據,以形成強有力的激勵約束機制。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題詞:行政事務 公用事業 政務公開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