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穗府辦〔2003〕11號
關于調整廣州地區公文交換站公文交換時間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駐穗各有關單位:
為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決定調整廣州地區公文交換站公文交換時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03年4月21日(星期一)起,廣州地區公文交換站集中進行公文交換的時間調整為每個工作日上午9:00-9:30。
二、請各參加公文交換的單位在每個工作日上午9:00前將公文送達廣州地區公文交換站參加公文交換。
三、廣州地區公文交換站封閉交換時間調整為每個工作日上午9:00-9:30。在此時間內禁止人員進出公文交換站,以保障公文交換順利進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