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穗府辦〔2003〕14號
關于上報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聯系方式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成立廣州市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的通知》(穗府〔2003〕21號)的要求,請各單位在2003年4月29日下午6時前將本單位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人員或應急處理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聯系方式按附表的要求上報廣州市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并請廣州市衛生局將駐穗部隊衛生部門和廣州地區市以上醫院的應急處理人員方式聯系表統一收集匯總上報我辦,以便協調和緊急處理我市非典型肺炎疫情。
為保證"五一"期間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各有關單位務必按時上報聯系方式,各級應急處理辦公室以及有關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必須24小時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附件:各區、縣級市政府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聯系方式表。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各區、縣級市政府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聯系方式表
辦公地點 辦公電話 傳真
成員名單 姓名 單位及職務 手機號碼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市直屬單位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人員聯系方式表
姓 名 工作部門及職務 辦公電話 手機號碼 應急電話(24小時接處)
負責人
責任人
填報單位(公章):填報人:填報日期:
關于上報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聯系方式的通知
2003-08-25
來源:
市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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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上報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聯系方式的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穗府辦〔2003〕14號 關于上報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聯系方式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成立廣州市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的通知》(穗府〔2003〕21號)的要求,請各單位在2003年4月29日下午6時前將本單位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人員或應急處理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聯系方式按附表的要求上報廣州市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并請廣州市衛生局將駐穗部隊衛生部門和廣州地區市以上醫院的應急處理人員方式聯系表統一收集匯總上報我辦,以便協調和緊急處理我市非典型肺炎疫情。 為保證"五一"期間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各有關單位務必按時上報聯系方式,各級應急處理辦公室以及有關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必須24小時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附件:各區、縣級市政府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聯系方式表。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各區、縣級市政府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辦公室聯系方式表 辦公地點 辦公電話 傳真 成員名單 姓名 單位及職務 手機號碼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市直屬單位非典型肺炎應急處理人員聯系方式表 姓 名 工作部門及職務 辦公電話 手機號碼 應急電話(24小時接處) 負責人 責任人 填報單位(公章):填報人:填報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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