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6〕2號
印發廣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一月六日
廣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規范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改善渡口渡船安全渡運條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全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政府《關于廣東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05〕88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市委八屆五次全會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健全并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進一步減少水上交通事故,穩定我市安全生產形勢,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整治對象
全市范圍內的渡口、渡船以及從事非法載客的其他船舶,重點是鄉鎮渡口、渡船和從事非法載客的漁船、農自用船等非法運輸船舶。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逐步建立在各區(縣級市)政府統一領導下,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負責制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行業管理為重點,以海事部門執法監督為保證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隱患,杜絕非法渡運,力爭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達標率達95%以上,確保不發生水上重特大責任事故,維護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
四、整治任務
?。ㄒ唬┌凑諊液褪∮嘘P規定,一是落實各級政府的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機構,指定部門負責對渡口渡船安全實施監督檢查;二是農業、漁業、公安、旅游等部門各負其責,嚴把渡口渡船審批程序;三是明確落實渡口經營人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ǘ氐着挪槎纱踩[患,嚴禁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船舶參與渡運;加強渡工培訓工作,定期組織渡工進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渡工技能;嚴禁無證人員從事渡運工作,保障渡運安全。
?。ㄈ┘訌娻l鎮船舶安全管理,堅決制止非客渡船非法載客渡運行為。通過建立臺帳,加強對船舶和船員的源頭監督管理;簽訂責任書,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內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督促船舶經營人守法經營;加大對非客運船舶非法載客行為的查處,堅決維護正常水上渡運秩序。
?。ㄋ模┘哟筻l鎮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根據全省鄉鎮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各區(縣級市)要多方籌措資金,深入開展鄉鎮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徹底淘汰水泥、木質和老舊渡船,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碼頭適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簡單適用的原則,對渡口碼頭進行更新改造,并結合農村公路網建設,大力推進撤渡建橋工程,進一步完善渡運條件,保障渡運安全,從根本上改善群眾的出行條件。
?。ㄎ澹┙⒔∪煽诙纱踩O管制度,特別是對客流量大的重點渡口、重點時段,要加強現場監管,維持渡運秩序,堅決制止農自用船、漁船等非客運船舶載客,杜絕客渡船舶超載行為,保障渡運安全。
?。┘訌娦麄鹘逃ㄟ^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多角度、多形式地宣傳開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的意義,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ㄆ撸┐罅ν茝V應用現代科技,積極采用現代信息技術,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管理效能,促進全市鄉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個新的水平。
五、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活動的領導,成立市渡口渡船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開展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廣州海事局)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導、渡口整治、渡船整治、渡工整治、農用漁船整治等五個專責工作組,負責全市渡口渡船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甘新副市長
副組長:范湘平廣州海事局局長
葉波市交委副主任
方少華市安監局副局長
丁志明廣州港務局副局長
鄒榮亞省漁政總隊廣州支隊支隊長
成 員:羊少剛廣州海事局副局長
張增湘市交委安監處處長
辜祖德市安監局副處長
王強廣州港務局處長
陳觀權省漁政總隊廣州支隊調研員
辦公室主任:羊少剛(兼)
六、職責分工
各區(縣級市)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明確分工,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形成統一、協調、有效的工作局面,認真開展整治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加大整治力度和資金投入,切實落實整改措施,堅決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出現“走過場、大呼隆、一陣風”的情況。
(一)各區(縣級市)政府要結合本地區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實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制定本轄區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由分管區(市)領導親自抓,認真組織實施本轄區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并落實整治工作專項經費。
?。ǘ└鬣l鎮政府(街道辦)要積極開展宣傳發動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實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督促船舶所有人和經營人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切切實實地開展整治工作,對農用船舶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臺帳,加強管理。
(三)各區(縣級市)交通管理部門及廣州港務局各管理處要積極配合所在地政府對渡口渡船實施行業管理,切實加強對渡口(含營運渡口)的監督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積極配合區(縣級市)政府落實各項整治措施。
?。ㄋ模V州海事局各海事處要在區(縣級市)政府的組織領導下,積極協助當地政府落實各項整治措施,認真開展各項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要加強對船舶和船員的源頭監督管理,依法進行船舶檢驗、登記和船員培訓、考核、發證;要加強現場監督管理,制止非客渡船舶非法載客,制止超載、超額運輸等違章現象,打擊“三無”船舶、摩托快艇航行等擾亂航行秩序的行為。
?。ㄎ澹└鲄^(縣級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積極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特別是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渡口渡船,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反映,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骷壓Q笈c漁業部門要加強對漁船和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建立臺帳,進一步完善漁船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漁船、農用船非法載客的清理整治力度,杜絕漁船、農用船非法載客渡運。
?。ㄆ撸└骷壒病⑿麄?、農業、旅游、水利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當地政府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七、時間安排
為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時間從2005年12月19日開始,至2007年9月30日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組織動員(2005年12月19日至12月30日)
主要任務:開展宣傳發動工作,宣傳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和有關法律法規,為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奠定基礎。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2006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主要任務:各區(縣級市)對本行政轄區的渡口渡船的現狀進行調查、摸底,掌握基本情況,并于2006年1月25日前按“附件2”和“附件3”填寫相關內容后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階段:檢查整改(2006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主要任務:各區(縣級市)、各有關部門深入基層,開展嚴格的現場檢查,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非法載客行為,并于每月25日前按“附件4”要求將本月的檢查整改情況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四階段:達標驗收(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主要任務: 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達標驗收小組按“附件1”要求的驗收標準對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驗收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締。
第五階段:整改階段(2007年5月1日至8月30日)。
主要任務:根據達標驗收情況,對限期整改的渡口、渡船集中研究,解決問題,并進行再驗收,力爭渡口、渡船合格率達95%以上。
各區(縣級市)政府要于2005年12月30日前將本地區整治實施方案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驗收工作完成后,驗收情況和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2007年9月10日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1.2005年全國渡口渡船專項整治活動驗收標準
2. 渡口基本情況統計表
3. 渡船基本情況統計表
4. 整治期間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統計表附件1
2005年全國渡口渡船專項整治活動驗收標準
一、落實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責任制
?。ㄒ唬└骷壙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督促鄉鎮政府加強渡口及渡運的安全管理,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對渡口和渡運安全實施監督檢查,落實機構、人員、職責、經費;
?。ㄈ┒煽谒诘剜l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具體落實渡口管理人員、經費和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渡口的日常安全管理;
?。ㄋ模┒煽谒诘乜h鄉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指導渡口經營人建立、健全渡運安全責任制;
?。ㄎ澹┒煽谒诘乜h級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門和鄉鎮政府應當宣傳國家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渡口所有人、經營人執行國家有關水上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的情況,及時糾正違法渡運行為。在節假日、集會、集市等渡運高峰期間加強對乘客上下秩序的維護和現場監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載和冒險航行;
?。┒煽谒诘乜h級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門和鄉鎮政府應當定期對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
(七)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門和鄉鎮政府應當組織對渡運人員進行安全意識的教育和操作培訓等;
?。ò耍┒煽谒诘乜h鄉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針對渡口、渡船緊急情況的應急預案;
(九)“三無”船、漁船、農用船等非渡船非法從事渡運得到制止和取締。
二、渡口
?。ㄒ唬┒煽诒仨毥涍^渡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取得批文;
?。ǘ┒煽诒仨毦邆湄浳镅b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設施;
?。ㄈ┡鋫浔匾木壬O備和專門的具備水上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安全管理人員;
(四)渡口應當設置明顯的標志,標明渡口名稱、渡口的批準機關、批準日期、渡運路線以及乘客須知、《渡口守則》等;
(五)渡口工作人員應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渡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指定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
?。┒煽趹斀炔堪踩芾碇贫群途o急情況應急預案,具備應急通訊條件。
三、渡船
?。ㄒ唬┒纱瑧敵钟泻细竦拇皺z驗證書與船舶登記證書;
?。ǘ┒纱瑧敇嗣鞔?、船籍港、載重線標志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專用識別標志,并在明顯地方標明載客定額與安全注意事項;
(三)渡船應當按規定配備足夠、合格的船員(渡工);
?。ㄋ模┒纱瑧敯匆幎ㄞk理船舶簽證;
(五)渡船應當按照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線渡運,不得超載;
?。┒纱瑧匆幎ㄅ鋫湎馈⒕壬O備;
?。ㄆ撸┒纱毐3旨夹g狀況良好,嚴禁帶病航行。
四、渡船船員(渡工)
?。ㄒ唬┒纱瑔T(渡工)必須經過水上交通安全專業培訓,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持有有效的渡船船員適任證書或渡工證;
(二)對于在載客超過12人或載運危險品的渡船上任職的船員應當按照規定經過相應的特殊培訓,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持有相應的有效適任證書或其他適任證件。
主題詞:交通 碼頭 船舶 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