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穗府辦〔2005〕7號
印發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總體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駐穗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總體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總體方案
為落實市政府《印發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規劃綱要的通知》(以下簡稱《創模綱要》,穗府〔2004〕3號)確定的創建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以下簡稱創模)工作力度,力爭2005年底各項創建指標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要求,提出如下總體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水環境綜合整治、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集中力量解決我市突出的環境問題。通過扎實有效的創建工作,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強化環境保護能力建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營造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環境,增強我市綜合競爭力,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
目標任務:按照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的要求,在鞏固已達標考核指標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采取堅決有力措施,實施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重點解決我市水環境、大氣環境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城市環境保護的能力建設,力爭到2005年底,我市各項創模指標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的要求,申請國家環保總局考核驗收我市創模工作。
二、實施步驟和工作重點
根據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進展情況和國家環保總局對創建工作考核驗收的程序要求,今、明兩年創建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部署工作、宣傳發動階段(2005年1月至3月)。
主要任務:召開2005年全市環保工作暨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大會,部署今、明兩年的創模工作任務,加大宣傳力度,廣泛發動群眾,形成濃厚的創模氛圍。
1召開全市創模工作大會。2005年3月上旬,市政府結合年度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召開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大會,部署創模工作,動員全市各級各部門打好創模攻堅戰,并以《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責任書》的形式,將年度創模任務分解到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有關職能部門落實。各單位要根據責任書的任務要求,制定具體的創模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并廣泛發動市民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創建工作。
2開展創模宣傳。以創模工作大會為契機,掀起創模宣傳高潮。市屬各新聞媒體要緊密結合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創全國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的宣傳部署,精心策劃,積極開展創模宣傳工作,及時宣傳報道我市創模工作情況,專訪報道各區、縣級市和市直各責任部門創模工作進展、成果和經驗,報道先進典型,曝光違法排污行為。同時,要加強與中央和省新聞媒體的溝通,拓展宣傳渠道,深入宣傳廣州的環境保護工作,樹立廣州良好的城市形象。要加強公益宣傳,在機場、港口、碼頭等城市對外交通的主要出入口和主要街道、重要路段設立以創模為主要內容的公益宣傳廣告,營造良好的創模氛圍。
3組織公眾參與創模。各區、縣級市和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工青婦等團體及社會各界在創建國家環境模范城市中的作用。利用社區論壇、街道宣傳欄、小冊子、標語、廣告等形式,廣泛開展創模為主題的群眾文化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使我市創模工作家喻戶曉,營造環境保護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小事做起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全面推進階段(2005年2月至12月)。
主要任務:組織實施水環境污染、大氣環境污染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質量,確保各項創模指標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的要求。加強我市環境保護的能力建設,建立環境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
1組織實施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行動。按照《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附件2)的工作部署,組織實施全市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大行動,集中力量重點抓好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建設、河涌截污整治和生態修復工程建設、流溪河流域和沙灣水道、東江北干流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專項整治、珠江綜合整治和工業廢水污染源治理工作,解決我市水環境污染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我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70%(10個區),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并逐步消除劣v類水體,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96%,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5%,化學耗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153萬噸以內。
2組織實施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行動。按照《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附件3)的工作部署,組織實施全市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大行動,重點抓好工業廢氣污染專項整治、機動車排氣污染專項整治、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和飲食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解決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污染源存在的問題,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確保我市二氧化硫年排放總量控制在15萬噸以內,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空氣污染指數(API)低于100的天數>85%。
3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按照《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附件4)的工作部署,組織實施全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大行動,重點抓好老城區“退二進三”搬遷污染企業計劃落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固體廢物污染綜合整治和噪聲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加強生態環境建設,解決城市環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我市煙塵控制區覆蓋率、噪聲達標區覆蓋率、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自然保護區覆蓋率和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創模考核指標要求,實現整體提升廣州城市環境質量。
4加強保護環境的能力建設。建設廣州市環境監控指揮中心,建立完善全市污染源信息系統、面源和重點源在線監控系統、環保科技信息系統和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指揮控制系統,提高環境污染監管能力;提高環境執法能力,加強機動車環境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適當增加輻射和環保管理人員編制,全面提高我市環境決策、環境管理水平和應對環境突發事件的快速預警、快速機動、快速處置能力。
(三)自評申報、迎接考核驗收準備階段(2005年9月至12月)。
主要任務:對照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指標體系,全面檢查各項創建任務指標的完成情況,限期完成未達標項目的整改;按照國家環保總局創模考核驗收的要求,啟動創模申請考核驗收程序,完成迎接省環保局和國家環保總局的調研和考核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1組織自評和模擬考核。2005年9月,各區、縣級市政府,各有關責任單位要根據創模責任書下達的任務分工,對照創建考核指標的要求進行自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要逐項明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并將自評自查結果報市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力量對各單位的創建工作和完成指標任務情況進行模擬考核,并召開全市模擬考核情況分析會,通報模擬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責令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
2準備資料,啟動申請考核驗收程序。2005年10月至11月,市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完成我市創模總結報告、技術報告和27項考核指標及納入環境統計的工業污染源“一源一檔”的全套技術檔案資料準備;邀請省環保局和國家環保總局技術專家組對我市創模技術檔案資料進行全面審查;向省環保局提出推薦報告,正式向國家環保總局提出驗收申請;邀請國家環保總局和省環保局領導到我市進行創模調研。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創模考核指標的要求,抓緊整改項目的檢查驗收,并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驗收程序、內容要求,做好創模技術檔案資料和現場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3迎接國家環保總局的考核驗收。2005年11月至12月,市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制定我市迎接國家環保總局考核驗收工作實施方案,修改完善創模工作報告、技術報告和檔案資料,編印、拍攝反映我市創模歷程、成果和經驗的宣傳畫冊、音像資料和電視專題片,舉辦展示我市創模成果的大型展覽;組織對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的運行狀況、處理效果、處理率的核查和對自然保護區、工業企業污染治理、環境宣傳教育、清潔生產、固廢綜合利用、綠化工程、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等重要點位的現場檢查。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市的迎接考核驗收方案制定本單位的實施計劃,進一步抓好考核指標達標、社會公共秩序、市民文明行為和市容市貌的綜合整治工作,營造創模氛圍,以良好的城市環境和市容市貌迎接國家環保總局對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考核驗收。
(四)總結表彰、鞏固提高階段(2006年1月至6月)。
主要任務: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的考核驗收結果,總結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工作經驗,表彰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整改存在問題,鞏固和拓展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工作成果。
1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全面總結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工作經驗,表彰獎勵在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責任單位也要進行認真總結,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2制定鞏固提高方案。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的考核結果和驗收意見,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整改工作落實;研究制定持續改善我市環境質量規劃,進一步鞏固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工作成果。
三、運行機制和工作要求
(一)領導組織。
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創模領導小組,附件1)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和推進我市的創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五個專項工作組,分別由市有關部門領導擔任組長、副組長。
1綜合協調組。
組長:丁紅都市環保局局長
副組長:張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林道平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何榕友市環保局副局長
2綜合整治組。
組長:陳如桂市建委主任
副組長:列增彪市環保局副局長
許決華市城管支隊支隊長
3技術檔案組。
組長:平欣光市經貿委主任
副組長:吳乾釗市環保局總工程師
賈景智市統計局副局長
4宣傳組。
組長:張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副組長:李辛市環保局副局長
劉梅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副局長
5督辦組。
組長:馮建標市文明委副主任
副組長:方力行市環保局黨委副書記
蔡國強市監察局副局長
各組組長、副組長根據創模考核指標和內容的要求,牽頭成立由市直各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專項工作小組,并將我市創模工作分解到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責任單位。創模的日常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落實。
各區、縣級市政府參照市的組織領導架構,組建相應的工作班子,市直各責任單位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做好本單位的創建工作。
(二)運作機制。
為確保我市創模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市創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責任單位分工負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上下協調聯動的創模運作機制。
1建立目標責任制度。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創模規劃綱要》及有關實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以創模責任書的形式,將創模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到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責任單位。
2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市創模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創模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制度。根據創模進展需要,聯席會議每季度、聯絡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及時聽取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責任單位創模進展情況匯報,通報督導檢查情況;傳達市領導對創模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落實的措施;研究創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推廣創模工作先進經驗和做法。
3建立協調督辦制度。建立督導督辦制度,自覺接受市人大、市政協對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的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創建工作,監督、督導創模工作落實;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市監察局牽頭,加強對各區、縣級市和市直各責任單位創模工作的行政督察,監督創建工作落實。市創模辦和各區、縣級市創模辦要通過巡查、抽查和暗訪等形式加大創建督辦工作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創模進程中的問題。
4建立資金保障制度。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市的創模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重點項目的資金投入,特別要確保與創模指標薄弱環節的工程項目的資金投入,積極籌措、落實相關建設和整治項目的配套資金,保障各項創模工作經費及時到位。同時,要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確保資金發揮應有的效益。
5建立創建考評制度。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建立創模的考評制度,落實創模目標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把創模工作績效作為考核各級領導和崗位工作人員實績的重要內容,切實保證創建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各責任單位要將創建任務細化量化,分解落實到崗到人,有計劃、按步驟地全面推進各項創模工作落實。市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抓好日常考評考核工作落實,及時通報創模工作的進展情況。
(三)工作要求。
各級政府要正確處理創模與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的關系。創模、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和創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同等重要,創模指標直接影響創衛和創文明城市的環保指標,并起決定性作用;創模與城市管理年的工作目標都是為了解決城市環境管理和環境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因此,要把“三創”和城市管理年的工作作為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進行統籌安排;要根據“三創”和城市管理年工作進程,突出重點,集中主要力量突破制約我市實現“三創”目標和城市管理目標環保方面的重點、難點工作;要建立健全嚴謹高效、堅強有力、團結協作的“三創”運行機制,打好爭創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全國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攻堅戰。
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市直各有關責任單位,要按照市政府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總體部署,切實履行責任,高標準完成各項任務,為努力實現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目標而奮斗。
附件:1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3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4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5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宣傳工作實施方案
附件1
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張廣寧市長
常務副組長:許瑞生副市長
副組長:陳耀光市政府秘書長
常敏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員:楊秦市委組織部巡視員
張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馮建標市文明委副主任
林道平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甘新市發改委主任
平欣光市經貿委主任
陳如桂市建委主任
冼偉雄市交委主任
華同旭市教育局局長
蔡剛強市科技局局長
李衛平市公安局副局長
郭錫齡市財政局局長
簡文豪市國土房管局局長
鄭春海市水利局局長
梁淇江市農業局局長
陶誠市文化局局長
黃炯烈市衛生局局長
劉毅東市人口計生局局長
丁紅都市環保局局長
潘安市規劃局局長
冉申德市市政園林局局長
呂志毅市環衛局局長
范旭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局長
高殿瀛市統計局局長
陳斯達市工商局局長
黃小光市林業局局長
曾元烽市質監局局長
戴鈿市愛衛辦主任
許決華市城管支隊支隊長
黃展波廣州軍區聯勤部營房部副部長
馬鄂生越秀區區長
貢兒珍東山區區長
鄧偉強海珠區區長
劉平荔灣區區長
鄭圣凱天河區區長
歐陽知白云區區長
陳小鋼黃埔區區長
黃河洪芳村區區長
王中丙花都區區長
駱蔚峰番禺區區長
朱澤君增城市市長
梁建清從化市市長
譚可誠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陳萬雄廣州南沙指揮部副總指揮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常敏市政府副秘書長
常務副主任:丁紅都市環保局局長
副主任:馮建標市文明委副主任
平欣光市經貿委主任
陳如桂市建委主任
何榕友市環保局副局長
附件2
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2004年,珠江廣州河段有機污染仍然嚴重,全河段糞大腸菌群、氨氮兩項指標劣于V類標準,糞大腸菌群污染范圍已擴大到全河段,全河段溶解氧低至IV類標準,其中獵德段劣于V類標準,全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僅為8897%,我市水環境質量形勢嚴峻。為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有效開展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切實落實各項治理措施,改善水環境質量,確保2005年創模目標的實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2005年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目標,以水污染綜合整治為主線,加強防治污染規劃與計劃編制工作,充分發揮環保部門的統一監督管理與技術指導作用,明確部門責任,加強協調配合,以保護飲用水源與整治河涌為重點,加快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強化工業和畜禽養殖業廢水污染整治,加大保護飲用水源力度,切實改善珠江廣州河段水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集中主要力量解決突出的水環境問題。進一步完善獵德、西塱、瀝滘和大坦沙等四大城市污水處理系統(以下簡稱四大污水處理系統)相配套的截污和污水管網建設,動工建設白云區北部、大沙地和獵德三期污水處理系統,確保十個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70%;抓好珠江綜合整治、西部水源綜合整治和以沙灣水道、流溪河為重點的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加快河涌截污、河涌整治、河涌清淤保潔和河涌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強化以134家水污染為重點的全市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和228家重點工業企業全面達標工作,確保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5%;按期完成總量控制計劃,化學耗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153萬噸以內。通過努力,確保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10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96%,并逐步消除劣V類水體。
三、工作任務與分工
(一)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
以城市和萬人以上鎮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建設為重點,進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
1全面建成和正常運行獵德污水處理廠二期(22萬噸/日)、西塱污水處理廠首期(20萬噸/日)、瀝滘污水處理廠首期(20萬噸/日)、大坦沙污水處理廠三期(22萬噸/日),抓好四大污水處理系統污水處理量、處理率和穩定達標排放管理,四大污水處理系統實際污水截污收集和處理量達到設計要求。獵德污水處理廠一期要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磷、氮去除效率,大坦沙污水處理廠一、二期加強管理與設備維護保養,西塱、大坦沙三期消毒裝置盡快配套和正常運行,確保污水穩定達標排放,污水處理率達到要求,完成新建污水處理廠的環保驗收工作。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環保局
2完成與四大污水處理系統相配套的管網收集系統建設,進行35條河涌的整治工作,確保完成集污范圍內東漖涌、五眼橋涌、秀水涌、西塱涌、東塱涌、花地河、茶滘涌、獵德涌、譚村涌、沙河涌、駟馬涌、黃埔涌、大塘涌、康樂涌、龍潭涌、北山涌、漁村涌和烏涌(廣園路以南)等18條河涌的截污工程;完成沙基涌、馬涌、赤崗涌和大沖口涌等4條河涌的清淤工作;以及完成東濠涌和新河浦涌的補水(大循環)工作。對已完成截污的河涌的雨水排放渠要加強監督、監測,并根據監測的情況對截污管的錯接、漏截現象進行排查與整改。
確保石井河中下游流域、新市涌、景泰涌和沙基涌等的生活污水送大坦沙污水處理廠處理;確保芳村區西塱污水處理廠截污范圍內西線和中線的生活污水送西塱污水處理廠處理;確保海珠區(除洪德片外)范圍內的生活污水送瀝滘污水處理廠處理;確保獵德污水處理廠一、二期處理范圍內獵德涌流域、沙河涌流域、東濠涌流域和二沙島等生活污水送獵德污水處理廠處理。金沙洲島和大坦沙島等區域截污工作與區域開發進度同步推進。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水利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有關區政府
3完成獵德三期20萬噸/日、大沙地一期20萬噸/日污水處理系統廠區主體工程建設,動工建設白云區北部石井15萬噸/日、龍歸5萬噸/日、竹料3萬噸/日和九佛05萬噸/日等四座污水處理系統。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水利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白云區政府
4全面建成和運行番禺前鋒污水處理廠一期和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污水處理廠,加快建設花都新華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番禺前鋒污水處理廠二期、增城荔城污水處理廠、從化污水處理廠、南沙開發區(黃閣)污水處理廠。
責任單位:番禺區、花都區、增城市和從化市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南沙指揮部
配合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
(二)河涌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建設。
以市區河涌和城鄉結合部河涌整治為重點,努力改善城市水環境,營造城市水文化。
1完成赤崗涌和車陂涌華南植物園段整治;推進落實黃埔涌、康樂涌、北降涌、石井河、花地涌、大沖口涌、下市涌、烏涌等8條河涌的水環境整治和流溪河堤岸整治工程建設;重點抓好市區內新河浦涌、沙基涌、馬涌和城鄉結合部赤崗涌、大沙河等示范性河涌整治。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環保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2清拆河涌兩岸違章建筑,加強河涌水面保潔和兩岸綠化工作,繼續整治荔灣湖、流花湖、東山湖和麓湖,對人工湖截污管網進行調查與整改,防止漏截,根據需要開展清淤工作,改善水質。
責任單位:市城管支隊、市水利局、市環衛局、市規劃局、市城管辦、市市政園林局、荔灣區、東山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環保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三)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整治。
以流溪河、沙灣水道和東江北干流等流域綜合整治為重點,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工作,進一步提高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1流溪河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專項整治。
(1)流溪河白云段污染整治。
清理整頓二級保護區內的污染企業,關閉或搬遷沙鳳紙廠、西城福利紙廠小電鍍廠、小漂染、小洗水、小印花等“十五小”污染企業;清理整頓海軍農場養豬場、警備區農場養豬場等畜禽養殖場、交易市場和飲食店,防止死灰復燃;加快東鳳涌、烏溪涌綜合整治和流溪河兩岸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建設;完成14家鎮級醫院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東華安置區工業群40家企業廢水集中處理首期工程建設;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完成李坑垃圾場垃圾滲濾液處理達標工程。
責任單位:白云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城管支隊、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環衛局、市經貿委、市規劃局、市林業局
(2)流溪河花都段污染整治。
整治轄區內的16家奶牛場;加強對天馬河、新街河沿岸30多家印染、電鍍企業的監控,確保穩定全面達標排放;完成新街河老虎頭至變電站段首期2公里的河涌堤岸綜合整治工程建設及流溪河兩岸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建設。
責任單位:花都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林業局
(3)抓好流溪河從化段污染整治。
嚴格控制流溪河上游房地產開發和工業發展項目,清理整頓溫泉段違章建筑和違法排污的賓館、飲食店等污染源;編制從化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規劃,動工擴建從化水質凈化廠首期,使污水日處理能力由目前的6000噸提高到21萬噸,污水處理率提高到50%,從源頭上保護流溪河飲用水源水質安全;規劃建設太平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確保工業廢水達標排放;加強監測能力建設。
責任單位:從化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城管支隊
2沙灣水道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專項整治。
清理一級水源保護區內的新好景和北斗星等所有飲食店、碼頭和船只;清理整頓二級保護區內的違章項目、“十五小”企業和畜禽養殖場,關閉或搬遷周日華等規模化養豬場和三鳥養殖場;強化番禺鳳山實業有限公司等工業企業污染源治理,限期治理逾期仍不達標的予以關閉或停產;加快沙灣水道(含紫坭糖廠生活小區)截污工程建設,將排入沙灣水道的生活污水引入前鋒凈水廠集中處理。
責任單位:番禺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園林局
3東江北干流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專項整治。
清理整頓二級水源保護區內的違章項目、畜禽養殖場、污染嚴重企業和“十五小”企業;清理新塘地區127家洗水、漂染和印染企業,9月底前二級水源保護區內所有洗水、漂染和印染企業(70家)搬離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進入環保工業園,污水集中處理;動工建設增城市荔城、新塘生活污水處理系統。
責任單位:增城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支隊、市經貿委、市規劃局、市林業局
(四)珠江綜合整治。
按照市政府《廣州市2003年-2010年珠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和年度珠江綜合整治實施計劃的要求,全面推進珠江廣州河段的綜合整治工作。清理整頓珠江兩岸窩棚、禽畜養殖點(場)和臨江采石場等違章建筑;加強水面保潔和兩岸的凈化、綠化和美化;加強對農業種植區化肥和農藥施用量的管理,引導和推廣低毒、高效化肥和農藥;加大對船舶含油污水和垃圾違法排放行為以及船舶水污染事故的查處力度,加強漁業水體污染整治;加強與省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周邊城市(佛山、東莞、惠州等市)的溝通協作,加大流域污染治理的力度,切實解決跨界污染問題(詳見《廣州市2003年-2010年珠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穗府〔2003〕35號)。
責任單位:市城管支隊、市農業局、市環衛局、市規劃局、市城管辦,廣州海事局
配合單位: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林業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五)工業廢水污染源治理。
編制老城區“退二進三”工業企業實施計劃,廣州(恒豐)染整廠有限公司等4家水污染企業實施搬遷;重點抓好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等228家列入全面達標重點企業和134家市控水污染重點工業企業的污染治理及全面達標工作;全面建立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和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監管、督促省控和市控重點水污染企業排放污染物全面達到國家或地方的排放標準;強化對超標排放企業的監測、監察制度,推行清潔生產,對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仍不達標的工業企業實行掛牌督辦、限停產治理或關閉搬遷;加強對電鍍、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煉和發酵等工業企業的治污監管和執法檢查力度。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貿委、各有關企業
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各區、縣級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實施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目標責任制。
依照本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市政府以《創模目標責任書》的形式下達給市各有關職能部門、各區、縣級市政府,年中和年終進行專項考核。把“水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績列為各級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保證責任到位,資金到位,措施到位。同時,各職能部門應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的“水污染綜合整治”實施計劃。
(二)建立各項制度,確保水污染整治措施的具體落實。
建立由水污染整治有關單位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創模領導小組主持召開。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由創模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部署和推進水污染整治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治理資金的來源,聽取各單位的工作匯報,督促、檢查各責任部門工作進度,并解決治理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建立部門協作機制,市政、水利、環保、規劃、建設和國土等部門,必須齊心合力,密切配合,切實解決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過程中的截污與堤岸美化綠化和整治、規劃與用地、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污水處理費的分配、污水集中處理范圍內污水處理實際處理現狀與規劃處理的時間差等問題。
建立流域上下游聯動機制,流溪河流域白云區、花都區和從化市要高度重視流溪河保護,統一規劃、統一行動,齊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和改善流溪河水質。
建立水污染綜合整治專家咨詢制度。邀請市內外的知名專家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技術負責人,組成專家咨詢組,為我市水污染狀況、將要采取和可能采取的措施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共商對策,對癥下藥。同時有針對性地開展一些專項的調研考察和科研工作,促使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科學、有序地開展。
(三)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開展“愛我流溪河”活動;加強水污染危害性和控制對策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對排污企業加強環境意識的教育,促使他們自覺加強對水污染進行整治,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附表:1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行動計劃表(略)
2河涌截污整治和生態修復行動計劃表(略)
3飲用水源保護行動計劃表(略)
4工業廢水污染治理行動計劃表(略)
附件3
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2004年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主要污染指標二氧化硫超過了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限值,可吸入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濃度接近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限值,空氣環境質量形勢嚴峻。為切實解決我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等大氣污染源存在的問題,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進一步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確保2005年創模目標的實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2005年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目標,以大氣污染綜合整治為主線,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強化法制保障,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采取有力控制措施,重點抓好工業廢氣、機動車排氣、揚塵污染控制和飲食服務業油煙治理的專項整治工作,努力創造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環境。
二、工作目標
集中主要力量解決突出的大氣污染問題。通過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加強重點區域的污染控制,進一步改善城市污染擴散條件,確保我市二氧化硫年排放總量控制在15萬噸以內,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年空氣污染指數(API)低于100的天數>85%。
三、工作任務與分工
(一)大氣污染綜合防治。
1在規劃中嚴格執行環評法,合理布局工業園區。對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建設、開發利用規劃,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規劃環評。
在規劃建設工業園區時,充分考慮廣州市“北優、南拓、西聯、東進”的發展戰略,以及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和各區核定的環境容量,合理布局工業園區。
責任單位:市規劃局
配合單位:各區政府,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
2推進天然氣供氣工程。2005年燃氣工程完成計劃投資5億元。完成天然氣利用工程外圍高壓管網及站場建設,完成50公里天然氣管網鋪設任務,完善城市燃氣管網配套,按計劃分四個階段完成天然氣置換工程,第一階段: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置換區域包括廣州大學城、廣州國際會展中心在內的海珠片區、番禺區市橋、大石、南村、新造、化龍等鎮和開發區部分,以及南沙開發區的黃閣鎮。第二階段: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3月,置換區域包括五山、廣園路以北地區、新機場的白云片區和開發區局部,以及南沙開發區的部分地區。第三階段:2008年3月至2008年8月,置換珠江新城片區、員村片區和黃沙大道、南岸路、環市西路、西灣路、西槎路沿線用戶,包括白天鵝賓館和芳村片區,并置換新機場至花都區新華鎮沿線和增城市的新塘鎮。第四階段:2008年8月至2010年年底,以東風路主干管作為油制氣最后退縮線,分南、北兩個方向自西向東逐片對荔灣、越秀、東山、天河(剩余部分)、黃埔五區進行置換。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
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規劃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各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3劃定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區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國家環保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劃分高污染燃料的規定>的通知》(環發〔2001〕37號)精神,分近期、中期、遠期覆蓋范圍劃定廣州市區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區域(以下簡稱禁燃區)。近期覆蓋范圍:廣州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國控點位500米范圍內,所有的自然保護區、公園、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大學城范圍內。中期覆蓋范圍:越秀區、東山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芳村區、開發區的建成區;花都區新華鎮和番禺區原市橋鎮行政區范圍。遠期覆蓋范圍:在中期覆蓋范圍的基礎上,增加規劃建成區、從化市和增城市的中心城鎮區域。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法制辦
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支隊,各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4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積極推進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推廣清潔燃燒技術。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要求單臺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的常規小型火電機組,在天然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要做好計劃和立項工作,爭取改成燃氣機組,無法改燃氣機組的,按規定和計劃予以關閉。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政園林局,市煤氣公司
5建立大氣污染嚴重預警機制。加強對突發性大氣污染的應急處理能力,在擬建的廣州市環境監控指揮中心中建立大氣污染嚴重預警機制。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氣象局
(二)工業企業廢氣污染控制。
1合理進行工業布局,實施“退二進三”的整體規劃部署。嚴格按照重點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全面達標和大氣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對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大、效益差的工業企業,依據“退二進三”的產業調整部署,有重點、分層次、分區域、分時段進行搬遷、改造或關閉停產。2005年落實對廣州水泥廠的搬遷工作,啟動對廣州第十一橡膠廠、廣州市橡膠一廠兩家被市經委列入第一批搬遷的重點大氣污染企業的搬遷前期工作。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
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各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2重點工業企業脫硫。繼續抓好廣東粵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65家重點工業企業中有脫硫工作任務的56家企業的脫硫工作,加強監測、監察和監督,對已有的脫硫設施嚴密監控,督促其正常有效運行;監督未上脫硫設施的爐窯使用低硫燃料和脫固硫劑。督促粵華發電有限公司、梅山發電廠2家企業正在施工的3臺脫硫設施按計劃完工并投入使用;積極推進已立項或進行了可行性研究的22家企業的53臺脫硫設施盡快開工,爭取2005年底累計形成68萬噸的脫硫能力。要求其余的爐(窯)抓緊立項,能改用天然氣的要立項改用天然氣,不能改用天然氣的必須在2005年底全部安裝使用脫硫設施,不能按期完成安裝任務的,要向環保部門書面說明原因,得到環保部門的批準。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國資委
3逐步啟動工業企業降氮工作。要求工業企業新、擴、改項目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排放標準。抓緊完成老工業企業降氮的試點工作,探索降氮成功經驗。
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國資委
4加強監督管理。依據新頒布的《廣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要求,探索使用績效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核定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發排污許可證,并加強監管,從總量上削減二氧化硫排放,力爭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15萬噸以內。抓好黃埔電廠、廣石化等有超標排放現象的工業企業限期治理項目,做到穩定達標排放。環保部門繼續執行《監測監察工作制度》,對工業煙塵、粉塵、二氧化硫超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及時進行查處。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國資委,各區、縣級市環保局
(三)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1編制《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規劃》。
通過明確控制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增加財政資金投入,建立政府、社會和市場機制,促使機動車污染控制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與階段措施并行的軌道。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清華大學
完成時間:6月底
2完成《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的修訂,建立完善、可行的機動車污染防治法規體系。
完成《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的修訂和實施工作,為新形勢下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責任單位:市法制辦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完成時間:9月底前
3建立協調督辦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能及工作分工。
根據我市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建立協調督辦工作機制,由廣州市治理機動車排氣噪聲污染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進一步明確政府各職能部門在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職責和分工,盡量減少部門職能交叉;將不可避免的交叉,以文件的形式明確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和協調程序,使各部門遵循共同的原則協調彼此的工作;同時建立督辦工作機制,監督工作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存在問題。
責任單位:市治理機動車排氣噪聲污染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配合單位:市治理機動車排氣噪聲污染工作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
完成時間:6月底前
4建立機動車源頭把關機制,加大在用車排氣污染的監督執法力度,加強機動車報廢管理。
(1)發布我市實施國家第二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政府通告,嚴格執行新車排放標準,保障新車排放標準的實施效果。
責任單位:市法制辦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完成時間:6月底前
(2)建立新車準入機制。由市環保局負責聯系國家環保總局編制新車排放達標環保車型目錄,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根據環保車型目錄在車輛注冊登記環節實行環保目錄把關;結合創模宣傳工作,開展以全面實施國家第二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配合單位:市法制辦
完成時間:12月底前(與執行新車第二階段排放標準的政府通告配套實施)
(3)對新增、更新的公交、出租和道路客貨運輸等使用頻率高的車輛的選型、定型實行排放達標審批;結合公共汽車線路招標投標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等工作,嚴把營運車輛的環保準入和退出機制。
責任單位:市交委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完成時間:4月底前
(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繼續強化機動車排氣污染道路抽檢執法和用車大戶車輛抽檢執法工作,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大執法力度。按照市長辦公會議的決定,繼續組織開展冒黑煙車輛舉報、巡查和跟蹤處理工作。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
配合單位:市交委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5)加強對環衛、市政、郵政等專用車輛排放污染物的監督管理。對垃圾、余泥渣土、市政施工、自來水、煤氣、郵政等專用運輸、施工車輛加強維修保養管理,杜絕排放黑煙,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責成治理達標方可繼續營運。
責任單位:市環衛局、市市政園林局、市郵政局等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6)依法嚴把在用車定期審驗排氣檢測關。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應該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排氣檢測數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從事排氣檢測業務的,須經環保部門的委托,出具合法的排氣檢測數據。當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出據的車輛排放檢測數據須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核合格后,公安機關方可予以辦理機動車定期審驗等相關手續,否則不予辦理。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質監局、全市各機動車檢測站、市交委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7)按照《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加快推進建立機動車檢驗機構的社會化進程。今年內完成全市機動車檢驗機構的資格管理、計量認證管理和從事排氣檢測業務的環保委托工作。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全市各機動車檢測站、市交委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8)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堅決實行“排氣超標一票否決”,加強車輛報廢排氣污染監督管理。對排放超標的機動車輛,不予辦理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業務;對一個檢測周期內連續3次排放超標的延長使用年限車輛,實行強制報廢;對符合報廢條件的車輛堅決予以報廢。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各車輛檢測站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9)開展鼓勵機動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經濟補償措施的可行性研究,出臺機動車輛提前報廢的經濟補償政策;根據《關于限制摩托車在市區部分區域路段行駛的通告》(穗府〔2004〕11號)的要求,繼續推進城市摩托車限行工作及摩托車提前報廢或遷出市區補償獎勵方案的實施。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經貿委、市環保局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10)加強軍車排氣污染防治力度。廣州軍區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積極配合廣州市創模工作的開展,加強對軍車排氣污染的監督管理,確保軍車排氣達標。
責任單位:廣州軍區聯勤部營房部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5實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
建立環保標志管理制度,對不同時期的機動車輛,實施分類管理。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法制辦、市公安局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6大力開展車用清潔能源的推廣使用工作。
(1)逐步提高車用燃油品質。力爭于2005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圍推行使用含硫量低于005%的車用柴油和含硫量低于005%車用無鉛汽油,有效降低機動車排氣污染。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各成品油供應商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交委、市工商局
完成時間:6月底前
(2)穩步推進全市公交、出租車輛的清潔汽車行動計劃及使用清潔能源的有關工作,及時對各階段工作的環境績效進行評估。探索廣州市清潔汽車發展方向及開展機動車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技術的研究。
責任單位:市交委
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
完成時間:12月底前
(四)揚塵污染控制。
1加強建筑施工工地和市政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做好工地圍蔽和渣土清運工作;清拆和爆破建筑物時應采取濕法作業;每天不少于6次對揚塵點進行灑水、噴淋;定期進行廣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檢查考評,對城區范圍建設工程抽查和日常檢查中不及格工地,按有關規定處理,確保全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達標率達到95%以上;市政管理部門在審批《道路開挖許可證》時,要協調各個道路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減少重復開挖路面。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市政園林局
配合單位:市城管支隊
2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增加灑水頻次,減少揚塵污染。組織落實對一、二級馬路堅持每日沖洗一次以上;秋、冬季無雨期間每日于6:00—8:30、10:00—12:30、17:00—19:30三個污染高峰時段前30分鐘進行3次噴淋,及時清理路面塵土和垃圾;一、二級馬路16小時保潔率達100%。
責任單位:市環衛局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城管支隊
3加強散體物料和余泥渣土運輸揚塵污染控制。各施工單位應加強余泥運輸車的密閉性,工地出入口設置清洗裝置,防止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產生揚塵污染。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市政園林局、市環衛局
配合單位:市城管支隊,市交警支隊
4加強裸地管理。
針對“中心鎮”建設和大片土地開發中揚塵污染嚴重問題,加強裸地管理,印發《關于嚴格管理閑置工地、控制裸地揚塵污染的通知》,要求廣州市內閑置工地暫時作為停車場的要硬地化,其余的要綠化或用水泥漿覆蓋,杜絕裸露的泥土,控制揚塵污染。市建委和各區、縣級市政府應加大投入,狠抓落實,現有項目要求從3月份開始逐步落實覆蓋工作。要求3個月更新一次名單,并督促新的閑置地塊進行覆蓋,禁止裸露泥土,杜絕揚塵污染。責任單位應組織開展對閑置工地的執法大檢查,督促建設單位在限期內完成覆蓋任務,逾期未完成覆蓋任務的,限期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并于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將覆蓋工作進展情況報市創模辦。新增閑置工地的名單于9月底、12月底報市創模辦。
責任單位:市建委,各區、縣級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城管辦、市國土房管局,市城管支隊
(五)餐飲業污染整治。
1清理、取締無照經營的飲食業戶。
對無照經營的飲食業戶要進行大規模的清理、取締,對有固定經營場所占道經營行為要進行處理。屬于《廣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設立范圍的無照經營飲食業戶,不能補辦營業執照。要求5月底、8月底、11月底分別向市創模辦報送清理取締工作進展情況。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工商分局
2清理、整頓未辦理環保“三同時”的飲食業戶。
對未辦理環保“三同時”的飲食業戶要進行大規模的清理、整頓。5月底、8月底、11月底分別對清理、整頓情況進行工作進展情況小結、匯總。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環保局
3 清理、整頓占道流動經營的飲食攤檔。
對占道流動經營的飲食攤檔,要進行大規模的清理、取締,5月底、8月底、11月底分別向市創模辦報送清理、取締工作進展情況。
責任單位:市城管支隊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城管大隊
4開展全市飲食業油煙執法大檢查。
組織開展全市性的飲食業油煙專項執法行動,對2005年2月底以前未按規定完成油煙治理任務的企業,依法處罰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時間不超過3個月,到限期治理時間未完成任務的,必須停業整頓。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環保局
5建立油煙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機制。
監督已上油煙治理設施的3400多家飲食業戶建立油煙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按照廣州市環保局印發的《廣州市飲食服務業油煙治理技術指引》的有關規范,定期清洗和維護,確保治理設施正常有效運行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環保局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前期準備階段(2005年3月1日-3月30日)。根據《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分工和要求,各職能部門及各區、縣級市政府應制定本部門具體的行動計劃,并于2005年4月1日之前報送市創模辦。
(二)全面實施階段(2005年4月1日-2005年11月30日)。
各職能部門,各區、縣級市政府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有計劃地開展工作,狠抓落實,保證措施到位,責任到位,資金到位;市創模辦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開展互檢工作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及時對措施實施情況進行科學的分析評估,并保證措施延續性及工作的連續性。
邀請市內外專家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技術負責人,組成專家咨詢組,結合我市大氣污染控制進程,定期為我市大氣污染狀況“號脈”,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共商對策,對癥下藥。同時有針對性的開展大氣專項調研考察和科研工作,使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科學、有序地開展。
在大氣污染的控制過程中,加強對企業、建設施工單位領導和員工、機動車駕駛員加強環境意識的教育,促使其自覺進行污染治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參照歐洲一些國家開展“無車日”的做法,選擇適當的時間(例如雙休日中的一天),開展市區“無車日”活動(除公交車、搶險車、救護車和警車等之外),增進市民對機動車帶來便利的同時造成污染的認識。與此同時,對“無車日”活動前后的環境空氣質量進行對比監測,掌握機動車排氣污染的實際情況。
(三)鞏固總結階段(2005年12月1日-2005年12月30日)。各職能部門將工作總結于2005年12月15日前報市創模辦。市創模辦組織對各職能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進行總結、表彰。
附表:1大氣污染綜合防治行動計劃表(略)
2工業廢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計劃表(略)
3機動車排氣污染專項整治行動計劃表(略)
4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計劃表(略)
5飲食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行動計劃表(略)
附件4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落實,解決我市噪聲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城市環境管理和生態環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確保2005年創模目標的實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重點抓好“退二進三”搬遷污染企業計劃落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固體廢物污染綜合整治和噪聲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加強生態環境建設,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整體面貌,為把我市建設成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山水生態城市”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市范圍內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確保我市煙塵控制區覆蓋率達到100%,噪聲達標區覆蓋率>60%,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dB(A),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80%以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100%,自然保護區覆蓋率達到10%,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實現整體提升廣州城市環境管理形象。
三、工作任務與分工
(一)調整產業結構,實施“退二進三”規劃。
1調整和完善城市工業用地規劃,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系統優化我市產業結構,對全市工業用地進行全面改造。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國資委、市規劃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2嚴格按照工業企業排放污染物全面達標的要求,落實排放總量的實施計劃,對排放污染嚴重、能耗大、效益差的工業企業,根據“退二進三”的產業調整部署,有重點、分層次、分區域、分時段的進行搬遷、改造或關閉停產。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國資委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區、縣級市政府、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
(二)城市環境管理綜合整治。
1結合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城市環境管理的工作部署,嚴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
責任單位:市城管支隊、市監察局、市城管辦
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各區、縣級市的相關部門
2全力整治“六亂”,全面實施舊城區環境改善和社區建設。
責任單位:市城管支隊、市監察局、各區、縣級市政府、市城管辦、市市容環衛局
配合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委宣傳部、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交委、市勞動保障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公安局
3進一步加大對城鄉結合部的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取締無證照排污企業。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城管支隊、市環衛局
4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城中村的垃圾收運與管理工作;完善清掃保潔制度,確保清掃覆蓋率達到100%,內街內巷無衛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場所;整治和改造城鄉結合部公廁,整治城鄉廢品收購和堆放場地的衛生,防止惡臭污染擾民;鄉村道路、小巷基本實現硬底化,村級道路做到凈化、綠化、美化。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環衛局、市城管辦,各區、縣級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規劃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愛衛辦,市國土房管局,市城管支隊,市綠委辦,市供銷合作總社
(三)固體廢物綜合整治。
1高質量、高水準地完成《廣州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的編制工作,2月底完成對廣州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的各專題子規劃和匯總,5月底前完成規劃的論證和評審,6月底公布實施。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環衛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水利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市經貿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供銷總社
2全面啟動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的建設。5月完成處置中心的設計招標、征地拆遷、工程設計和評審報批、道路的施工、臨水臨電報裝安裝以及有關工程咨詢、項目招標、主體工程開工建設等工作。2006年6月建成。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廣州珠江實業公司
3完成廣州市工業固體廢物處理中心項目的前期工作
通過調研完成廣州市固體廢物處理中心建設模式的專題研究報告,2月底組織專家進行論證,確定建設模式,6月完成處理中心建設的前期工作。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
4完成廣州市廢舊電子電器綜合處理中心項目的招標。2月底前編制項目建設方案, 5月底前完成專家論證,6月底前確定項目的咨詢顧問公司,8月底前完成項目業主的招標工作。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財政局、市經貿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供銷總社
5加快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四區建設,加強垃圾滲漏液的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
責任單位:市環衛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
6加快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今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同時抓緊籌建日處理2000噸的第二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
責任單位:市環衛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
7抓緊建設廣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
責任單位:市環衛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
8籌建廣州市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廠,在越秀區作為餐廚垃圾回收試點。
責任單位:市環衛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
9處理四大污水處理廠日產生約900噸的污泥。將污泥經除臭、穩定重金屬、殺菌等工藝制成實心污泥磚,進行綜合利用。
責任單位:廣州鉻渣處理新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配合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建委、市環保局
10加強對醫療廢物處置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廢物專項執法行動,及時糾正醫療廢物處置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行為,確保醫療廢物不流失、不泄漏、不擴散。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衛生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
11強化對危險廢物轉移的監督檢查,建立轉移聯單管理系統,實時監控危險廢物的轉移流向,確保危險廢物的依法處置。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
12開展原廣州氮肥廠關閉后土地污染調查及土壤修復工作。
制定指導全市企業搬遷后的土地污染監測、評估及修復的技術規范和管理要求。
責任單位:市土地開發中心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中山大學
13選擇一些實力強、信譽好的大型超市、商場推廣有償使用塑料袋活動。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環衛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配合單位:團市委、市環保局、市工商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四)煙控區、噪達區和聲環境綜合整治。
1強化煙塵控制區的監測、監察、執法和創建、鞏固、復查(復測)工作,建設煙塵控制區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我市煙塵控制區覆蓋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
2強化建筑工地夜間施工噪聲、飲食娛樂服務業噪聲和中高考期間噪聲的污染控制,及時查處各類噪聲污染擾民問題,加強噪聲達標區的鞏固、復查(復測)和創建工作,確保我市噪聲達標區覆蓋率>60%。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支隊、市市政園林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3強化區域環境噪聲和交通干線噪聲的監管和監測工作,確保我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 60 db(A),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 db(A)。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交委、市城管支隊
(五)環境監控能力建設。
1為加強對我市環境質量的監控和監督管理,對環境污染情況及時了解和迅速反應,建設廣州市環境監控指揮中心,對全市污染情況進行統一的實時監控,并實施科學長效的環境監督管理。加強環境執法的能力建設,成立機動車執法大隊,并適當增加輻射管理和環境保護管理的人員編制與經費。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
配合單位:市編委辦、市建委、市規劃局
2全面加強對環境空氣、飲用水源和水域功能區水質、核輻射和放射源的監測和監控能力,開展重點工業污染源在線監測工作,為政府環境日常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
(六)生態環境建設。
1按照青山綠地工程計劃的要求,全面推進我市園林綠化,逐步提高人均公共綠地面積,確保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35%以上。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林業局、市綠委辦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規劃局、市農業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2按國家考核指標要求,做好已批建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及現有自然保護區的維護工作,確保自然保護區覆蓋率達到10%。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綠委辦
配合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發改委、市建委、市環保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3按計劃完成采石場關閉,落實338個采石場復綠工作。
責任單位:市國土房管局,各區、縣級市政府,區、縣級市國土房管局
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市建委、市城管支隊、市林業局、市環保局
4按照《廣州市“綠色社區”考評標準》,繼續開展綠色社區創建工作,積極推進生態示范區建設。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市建委、市民政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5擴大“綠色學校”的創建工作,確保我市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達到80%。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6開辟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新領域,研究制定農村、鄉鎮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建設環境保護示范鄉村,提高農村和農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責任單位: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目標責任制。
依照本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各區、縣級市政府,市直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分解到各責任單位,年中和年終進行專項考核,并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績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保證責任到位,資金到位,措施到位。
(二)建立制度確保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措施落實。
建立由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各成員單位有關領導參加的會議制度,聽取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傳達市領導對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存在的問題。
附表:1廣州市實施“退二進三”的整體規劃行動計劃表(略)
2廣州市城市環境管理綜合整治行動計劃表(略)
3廣州市固體廢物污染綜合整治行動計劃表(略)
4廣州市煙控區、噪達區和聲環境綜合整治行動計劃表(略)
5廣州市環境保護監控能力建設行動計劃表(略)
6廣州市生態環境建設行動計劃表(略)
附件5
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宣傳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規劃綱要》確定的工作任務,為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以下簡稱“創模”)的宣傳工作,確保實現“創模”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根據《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規劃綱要》的總體安排和計劃進度,將“創模”工作與創衛、創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的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輿論先行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堅持正面報道為主,用宣傳推動“創模”,用“創模”充實宣傳,全面展示廣州市經濟建設、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成就。大力推動政府各部門、社會各階層關注“創模”、參與“創模”,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國家衛生城市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工作目標和要求
“創模”宣傳的目標是:圍繞一個中心、營造一種氛圍、樹立一個形象、達到一個目的。即緊緊圍繞“創模”這個中心,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擴大和深化“創模”的參與程度,提高市民的知曉率,樹立廣州的新形象,圓滿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創模”任務。
“創模”宣傳要貫穿“創模”工作的全過程,密切配合“創模”的“三大戰役”(即水環境、大氣環境、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動態進程,針對“創模”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及社會關注的熱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在全市掀起范圍廣、聲勢高、影響大、形式多種多樣的“創模”宣傳活動,努力營造有利于“創模”的宣傳氛圍,發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竭盡全力提高“創模”考核指標中要求的公眾對“創模”的知曉率和對環境的滿意率。為此,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新聞宣傳:在廣州日報、廣州電視臺等各大媒體(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開辟專欄和論壇,制作播放“創模”電視廣播宣傳片(節目),開展“創模”的專題宣傳,組織新聞媒體記者代表前往省內外部分典型(對于我市較有借鑒參考作用)的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進行實地考察和取經采訪,對“創模”工作進行全面跟蹤報道。
(二)社會宣傳:在全市公眾場所、交通干道、主要出入口(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等)以及各級黨政機關和窗口服務單位營造“創模”宣傳氛圍;充分利用全市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他公用設施開展“創模”宣傳;在全市各類宣傳櫥窗開辟“創模”宣傳專欄。
(三)公眾參與: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區、學校結合各自特點開展以“創模”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在其他各類活動中增加“創模”內容。
三、工作重點與主要任務分工
根據我市“創模”進程的總體安排,“創模”宣傳工作將劃分為兩大階段:
(一)宣傳再發動及全面推進階段(2005年1月至9月):對應于“創模”工作進程的前兩個階段(即“創模”部署、宣傳再發動階段和重點整治、全面推進階段)。
這一階段要以“創模”工作大會為契機,在三月份掀起第一波“創模”宣傳高潮,重點宣傳“創模”“三大戰役”的任務與內容。以正面宣傳為主,介紹廣州“創模”的背景、條件和優勢,以及廣州“創模”總體進程的計劃安排,解讀廣州“創模”的目的意義,著力于樹立廣州人“創模”的信心、鼓舞全市人民“創模”的士氣,壯大廣州的“創模”聲勢;解說廣州“創模”工作所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對比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標準還存在的主要差距,即將采取的措施,指出尚須重點突破的方向;這一階段的后期要發揮輿論的引導和督促作用,及時報道“創模”的進展、成果和經驗,表彰環保的先進典型,抨擊污染環境的行為,對“創模”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適度曝光,督促有關責任單位按要求完成各自的“創模”任務;全面開展社會宣傳,推進公眾參與。全市各相關責任單位應完成“創模”宣傳氛圍營造的前期任務,如發出倡議書、張貼宣傳畫、懸掛標語、設置標語牌、發布電子顯示屏公益廣告等。主要應做好下列工作:
1在全市各級黨政機構、企事業單位及對外服務窗口營造“創模”宣傳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各區、縣級市黨委辦和政府辦,全市各級黨政機關部門、事業單位及對外服務窗口,廣州地區各大企業等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
2《廣州日報》刊登“創模”公益廣告,開辟“創模”專欄,開設“創模”論壇,在集團所屬的報刊、雜志、大洋網開展“創模”宣傳。
責任單位:廣州日報報業集團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3廣州電視臺播放“創模”公益宣傳廣告,開辟“創模”專欄。
責任單位:廣州電視臺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4廣州電臺、羊城交通電臺播放“創模”公益宣傳廣告,開辟“創模”專欄。
責任單位:廣州電臺、羊城交通電臺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5在飛機場、火車站、公共汽車站、碼頭的電子告示牌播放“創模”公益廣告,在市區各大進出口適當位置設置“創模”宣傳廣告。
責任單位:白云機場、羊城鐵路總公司、各公交公司、客輪公司、廣州港務局、市公路局
配合單位: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6在地鐵、公交車的電視系統播放“創模”公益廣告,在公交車、出租車、旅游車的車廂內外開展“創模”公益宣傳。
責任單位:地鐵總公司、各公交公司、各出租車公司、各旅游汽車公司
配合單位:市交委
7全市社區、學校、各級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宣傳欄和宣傳櫥窗張貼“創模”宣傳品。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各級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市城管辦
配合單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各區、縣級市黨委辦和政府辦,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建委
8組織廣州“創模”進程新聞采訪團,對“創模”“三大戰役”進展情況進行跟蹤報道。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二)迎檢宣傳階段(2005年9月至12月):對應于“創模”工作進程的第三階段(即自評申報、迎接考核驗收準備階段)。
這一階段將在11月份再次掀起“創模”宣傳高潮,宣傳的重點是報道“創模”工作的成就業績,向省檢查組、國家驗收組和世人展現廣州的風采,以隆重熱烈的環境氛圍迎接國家的驗收。
1、組織廣州“創模”巡禮新聞采訪團,進一步大力宣揚報道“創模”“三大戰役”所取得的輝煌成就。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2、各責任單位重點檢查、維護、更新、補充各種“創模”宣傳畫、標語、電子顯示屏、公益廣告宣傳欄、宣傳櫥窗等,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迎接省檢查組、國家驗收組的檢查驗收。
責任單位:白云機場、羊城鐵路總公司、地鐵總公司、各公交公司、各出租車公司、各旅游汽車公司、客輪公司、廣州港務局、市公路局、市城管辦,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對外服務窗口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3、各大媒體加大“創模”宣傳的力度,通過專版、專欄、專題節目、專題采訪和特別報道等形式,全面展示我市經過“創模”帶來的各種新氣象、新風貌,表彰宣揚在我市“創模”過程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的生動事跡。
責任單位: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廣州電視臺、廣州電臺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4、圍繞“創模”主題舉辦公眾參與度高、社會影響大的各種大型社會宣傳活動。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文化局、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經貿委、市林業局、市綠委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全市各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各區、縣級市黨委和政府
5、在全市主要出入口、路橋收費站、城市交通干線兩側等適當位置設置大型“創模”公益宣傳牌,或利用這些地段的現有廣告載體進行“創模”公益宣傳。
責任單位:市公路局、市交警支隊、市市政園林局、市城管辦、市工商局
配合單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文明辦、市創建辦
6、在全市主要賓館、酒店、招待所的大堂、商務中心、餐廳和客房設置“創模”公益宣傳品(如標牌、供顧客自由取閱的小冊子、傳單折頁等)。
責任單位:市旅游局、市經貿委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7、全市大型商場、超市、連鎖店、商業步行街等在顯著位置設置“創模”公益宣傳品(如標牌、供顧客自由取閱的小冊子、傳單折頁等)。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工商局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8、全市各主要公園的顯著位置設置“創模”宣傳品(如標牌、彩旗以及供顧客自由取閱的小冊子、傳單折頁等)。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城管辦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市工商局
9、在高大建筑物外墻等處的現有廣告載體進行“創模”公益宣傳或酌情設置大型“創模”宣傳牌。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建委
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市創建辦、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
10、在市內交通干線兩側目視可達的未完工高大建筑物臨街面的現有廣告載體及工地圍墻進行“創模”公益宣傳或酌情設置“創模”宣傳標語。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建委
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
為統籌協調好全市的“創模”宣傳工作,根據《廣州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規劃綱要》和《廣州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工作實施方案》中關于營造“創模”氛圍和聲勢、發動全民參與創建的要求,市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創模”宣傳組,機構組成如下:
組長:張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副組長:李辛市環保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局1名領導
組員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市委黨校、市綠委、市建委、市交委、市經貿委、市無線電辦、市愛衛辦、市普法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園林局、市規劃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體育局、市商業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人口計生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衛局、市衛生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水利局、廣州港務局、市勞動保障局、市人事局、市稅務局、市城管支隊、市電信局、市郵政局、市公路局、廣州供電分公司;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廣州日報、廣州電視臺、廣州電臺、羊城交通電臺、市信息中心、市地鐵總公司、白云機場、羊城鐵路總公司。
(二)統籌督辦。
“創模”宣傳組負責統籌協調,對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評估結果向市創模領導小組匯報并向全市各有關部門通報。
(三)資金保障。
根據本方案確定的“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宣傳工作任務分解表”(見附件1)開展“創模”宣傳工作所需的經費,由各責任單位納入本部門專項預算,向財政部門申請劃撥,同時報“創模”宣傳組備案;全市性或區域性的大型宣傳項目(如大型戶外標語公益宣傳廣告牌、電子顯示屏等)和統一制作發放的宣傳品,其具體設計、制作、維護管理等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項目招標。
(四)工作規范。
各種戶外宣傳設施的設置均須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不得影響城市景觀,并應遵守《廣州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和《廣州市戶外廣告設置技術標準》等有關規定,“創模”驗收完成后由原設置單位負責及時清拆;具體事宜由市工商局、市規劃局、市環衛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園林局等部門會審辦理。
附件:1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宣傳工作任務分解表(略)
2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宣傳口號(略)
附件2
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宣傳口號
1樹立科學發展觀 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
2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 邁向全面發展新里程
3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
4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 爭當綠色環保好市民
5全民齊參與 創模惠萬家
6綠色與生命時時相伴 創模與健康息息相關
7創環保模范城 建山水生態城市
8創建環保模范城 辦好廣州亞運會
9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促進社會經濟環境協調發展
10創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建美好創業居住環境
11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藍天碧水青山伴廣州
12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是每位市民的職責!
13行動起來,為創建國家模范城市而努力!
14加強城市綜合整治 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15依法保護環境 創建環保模范城
16增強全市人民環境意識 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17努力把廣州建成全國首個特大環保模范城!
18促經濟 優環境 環保模范城市大家創
19共創國家環保模范城 同享藍天碧水綠家園
20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共建國家環保模范城
21共建環保模范城市 同享羊城優美環境
22創國家環保模范城 展國際大都市風采
23模范城市你我創 廣州未來共輝煌
24創建國家模范城市 促進廣州可持續發展
25同心共創環保模范城 攜手打造魅力大廣州
26強化學校環境教育 為廣州創模出份力
27倡導綠色新生活 創建環保模范城
28創建環保模范城 造福千萬廣州人
29實施藍天碧水工程 創建環保模范城市
30提倡環保新生活 共建環保模范城
31共建環保模范城 齊奔全面小康路
32依靠現代科技進步 建設山水生態城市
33實施青山碧水藍天工程 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34同心共創綠色廣州 攜手打造環保模范城市
主題詞:環保 模范 城市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