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7〕48號
關于實行網上填報會議回執和進行文件回復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市政府電子公文與信息交換系統的功效,提高政府機關工作效率,進一步增強行政效能,經市政府領導同意,決定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實行在“廣州市人民政府電子公文與信息交換系統”(以下簡稱“電子公文與信息交換系統”)上填報會議回執和進行文件回復辦法,市政府辦公廳通過“電子公文與信息交換系統”發出的、需填報回執的會議通知或需回復的文件,各收文單位要及時在網上接收,并在網上填報會議回執或進行文件回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辦法分兩個階段實施,從本通知下發之日開始至今年12月31日為過渡階段,各收文單位除在網上填報會議回執或進行文件回復外,同時也可用紙質文件進行回復,以確保有關工作順利銜接。從2008年1月1日起為正式實施階段,各收文單位要全面實施網上回復,不再接收紙質文件回復(有網絡系統故障等特殊情況再另行聯系通知)。
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配備必要的設備,完善網絡系統,調整好運作機制,安排好工作人員并適當參加培訓,做好通過“電子公文與信息交換系統”接收和回復相關文件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市政府辦公廳政務信息系統管理中心聯系(電話:83123258),以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附件:會議回執及文件回復使用說明(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主題詞:科技 電子公文交換系統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