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7]33號
印發廣州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農業局反映。
廣州市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九月七日
廣州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獸醫管理體制,促進我市畜牧業可持續發展,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和《廣東省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粵府辦[2006]84號),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提高獸醫管理機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改革完善基層動物防疫體系,促進全市動物衛生工作和養殖業的全面發展,確保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改革目標: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理順關系,逐步建立起職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獸醫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
二、主要內容
(一)健全獸醫工作體系。
1.市農業局加掛市畜牧獸醫局牌子,設總畜牧獸醫師1名(副局級);撤銷市農業局畜牧獸醫管理辦公室,內設獸醫處、畜牧處。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由市農業局按程序報市編委審批。市畜牧獸醫局對區、縣級市畜牧獸醫管理機構負指導職責。
2.花都區、番禺區和從化市、增城市在原有畜牧管理服務中心(站)基礎上組建畜牧獸醫局,機構規格分別為區、縣級市的正局級。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南沙區和蘿崗區的農業(農林水利、農業水利、農林)局加掛畜牧獸醫局牌子,內設畜牧獸醫科。區、縣級市畜牧獸醫局承擔本地區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畜牧管理等相關職能。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由各區、縣級市畜牧獸醫局按程序報區、縣級市編委審批。越秀區要明確協助市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區域內畜牧獸醫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門。
3.建立健全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和獸醫技術支持體系。整合市和各區、縣級市現有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等機構及其行政執法職能,組建市和各區、縣級市兩級動物防疫監督所,作為行政執法機構,隸屬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動物防疫、檢疫與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的行政執法工作。整合市和各區、縣級市現有獸醫技術支持機構和資源,成立市及各區、縣級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動物疫病監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等技術工作。市動物防疫監督所加掛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牌子。區、縣級市動物防疫監督所加掛“XX區、縣級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牌子。越秀區要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協調區域內動物防疫監督管理,協助市動物防疫監督所做好區域內動物防疫檢疫工作。
4.加強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建設。各區、縣級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積極推進鎮(街)畜牧獸醫站改革,根據實際情況在鎮(街)或分區域設立畜牧獸醫站,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和公益性技術推廣服務職能,經費由財政核撥。鎮(街)畜牧獸醫站的人員、業務和經費由區、縣級市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并納入區、縣級市財政預算。按照經營性服務和公益性職能分開的原則,科學界定鎮(街)畜牧獸醫站承擔的診療服務等經營性業務,使其與公益性職能合理分離。鎮(街)畜牧獸醫站的改革方案由各區、縣級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
(二)加強獸醫隊伍和工作能力建設。
1.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制度。官方獸醫是指經資格認可、法律授權或政府任命,有權出具動物衛生證書的國家獸醫工作人員。根據國家、省的統一部署,我市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制度。要抓緊對現有國家獸醫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其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對符合條件的,采取資格認可、政府任命等方式,將其納入官方獸醫隊伍。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后,全市所有從事動物檢疫工作的人員要具備《廣州市動物檢疫員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條件,持證上崗。
2.逐步實行執業獸醫制度。從事動物疫病診斷、治療和動物保健等經營活動的獸醫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執業獸醫資格。對獸醫體制改革中分流出來的獸醫人員,依法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對經確認拖欠的工資、集資款、醫療費和挪用的職工住房公積金以及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原則上要一次性付清。對已參保的分流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社會化管理。要制定好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的方案,妥善做好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要通過成立獸醫行業協會等方式,實行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提高服務水平。
3.切實加強獸醫工作能力建設。要重視和加強獸醫教育,保證人力資源儲備,提高獸醫隊伍素質。加強獸醫科學研究,完善動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風險評估機制,提高科學防治水平。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實施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等行政執法工作,強化技術推廣、疫情測報等機構的能力建設,切實加強養殖水域的生態環境監測和水生動物病害防治監控工作。
(三)建立完善獸醫工作的公共財政保障機制。
1.建立科學合理的經費保障機制。獸醫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持所需經費應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統一管理。對獸醫行政執法及技術支持機構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動物疫病的監測、預防、撲滅經費以及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等經費,由各級財政納入預算、及時撥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檢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要加強對上述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2.加強動物防疫體系的基礎設施建設。要進一步充實、完善各級獸醫工作機構的設備、條件,建設各級各類獸醫實驗室,提高診斷、檢測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各地要按照全省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編制本地區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并將建設項目納入年度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是公共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把實施獸醫管理體制改革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工作。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市級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由市農業局牽頭會同市編委辦、財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等部門具體組織實施,200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市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編制工作計劃,明確工作機構, 落實工作措施。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處理,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和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加強監管,嚴肅紀律。為確保按時完成各項改革工作任務,市將適時對各地改革工作進行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機突擊提職、調動和評聘職稱。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要嚴肅處理。
主題詞:農業 獸醫 體制 改革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