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9〕47號
關于做好2009年重陽節期間群眾登高活動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今年10月26日(星期一)是我國傳統節日重陽節,預計重陽節期間將有大量群眾前往白云山等地登高。為確保登高群眾安全,避免發生重大治安、交通和山林火災等事故,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安全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廣州市2009年重陽節白云山群眾登高活動安全工作指揮部。由市政府秘書長陳如桂任總指揮,市府辦公廳副主任歐陽永晟任常務副總指揮,副總指揮由市公安局、交委、衛生局、市政園林局、林業局、應急辦、公安消防局、白云山管理局、城管局和廣州警備區等單位負責人擔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治安交通組、消防安全組、醫療衛生組、新聞宣傳組,負責今年重陽節群眾登高活動安全的指揮協調工作。有群眾登高活動的區、縣級市,要成立相應的安全工作指揮機構,認真制訂安全保障整體方案及相關應急預案,切實組織開展轄區內群眾登高活動的安全保障工作,確保重陽節期間群眾登高活動安全、有序地進行。
二、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和整改工作
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對轄區內的登高地點認真細致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重陽節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組織足夠數量的工作人員和保安員維持登高活動現場秩序,對重點場所和危險路段,要落實專項安全保障措施,指派專人看護。要加大對違規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等行為的查處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
三、加強安全宣傳工作
各有關新聞媒體應加強登高活動安全宣傳,提醒廣大市民注意重陽節期間登高活動安全。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在轄區內各登高地點設置清晰的安全指引標識,并利用廣播系統加強安全宣傳。
四、加強情況報送工作
重陽節期間,各單位要保持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及時上報有關群眾登高活動安全的情況,防止遲報、漏報。
五、為避免登高人流過度擁擠,10月25日(星期日)至10月26日(星期一)兩天,各單位、部門不得組織集體登山活動。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