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8]18號
關于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今年是清明節被確定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第一年,預計節日期間前往全市各祭掃場的人流、車流將比往年更為集中,安全保障工作任務的壓力進一步增大。為引導群眾出行祭掃,確保祭掃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近期分別下發《關于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8號)和《關于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祀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08]103號),要求切實做好節日期間祭掃的安全保障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文件精神,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形成政府牽頭,民政、公安、交通、衛生、市政、林業、工商、物價、市容管理、城管等部門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做到各項處置及時妥當,措施得力有效,安全保障工作順利開展。對因工作不力,引發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群眾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明確責任、密切配合,確保清明祭掃安全
民政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對轄區內的殯儀館、公墓、骨灰樓等群眾祭祀場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指導和督促殯葬服務單位抓緊制訂應急預案,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引導群眾有序祭掃;要以提高群眾對祭掃工作的滿意度為要求,細化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防止和避免服務糾紛的發生。公安部門要會同交通等部門制訂交通疏導方案,設置明顯的指引標識合理疏導交通和人流,避免人流、車流過度聚集,保障祭掃場所周邊的交通暢通;要協助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單位維持秩序,及時處置祭掃活動中的治安案件。交通部門要加強運力調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掃場所的車輛和班次,延長車輛運營時間,滿足群眾出行需要;各客運站和碼頭要加大安全檢查力度,確保群眾出行安全。市政部門要認真監控祭掃場所周邊市政道路和設施的安全使用狀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疏導。林業部門要組織專業隊伍,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加強節日期間巡查密度,隨時應對森林火患。公安消防部門要分別在銀河公墓和中華永久墓園現場各停放1臺消防車備用。應急機構要組織加強應急值守,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和重特大事故報告制度;要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應急狀態下指揮系統暢通,信息報送及時,事態性質把握準確,應急工作快速有效。
三、大力宣傳、正確引導,推動祭掃文明有序
要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引導群眾進一步樹立健康、文明、環保的祭掃觀念,堅決抵制封建迷信活動和祭掃陋習;要積極推廣植樹、獻花等祭掃形式,不斷滿足群眾文明健康的祭掃需求;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及時溝通,準確發布祭掃路線、交通疏導等信息,引導群眾主動錯開高峰時段祭掃。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題詞:公安 拜祭 安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