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7〕49號
關于做好2007年度廣州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分析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突發事件的年度評估分析工作,根據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粵府〔2007〕71號)和廣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由市應急辦組織開展2007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分析,請各地、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和評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分析的主要內容
(一)基本情況。
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分別匯總總體情況及其所包含分類別的具體情況。主要包括2007年各類突發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與往年比較情況,以及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三個級別的有關情況等,并對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的主要特點進行分析。
(二)應對工作評估。
對照廣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重點圍繞抗洪搶險、抗旱救災、森林防火、防御臺風和強對流災害性天氣、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交通和火災事故、處置環境污染事件、應對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防控傳染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及處置群體性事件等工作,從組織領導、預案編制、應急演練、應急隊伍建設、物資資金準備、監測預警預報、應急防范處置,以及恢復重建、調查處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估。既要認真總結防范處置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趨勢分析及工作建議。
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及其所包含的分類別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進行分析,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將采取的主要對策和工作重點,提出進一步提高防范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的意見和建議,以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降低和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改進和推動應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據點面結合的原則,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對影響面大和處置突發事件有借鑒意義的事件,各選擇1―2個案例,從應急處置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深入評估分析,以利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完善預案,改進工作。
二、評估分析的組織工作
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組成四個評估分析組。由牽頭單位會同參加部門共同編寫本部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報告;請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提供本地區典型類別突發事件(四大類中的一類或幾類)防范處置工作有關總結分析材料;各組牽頭部門在各地、各有關單位評估報告和總結分析材料基礎上匯總形成該類別突發事件評估報告。各有關單位分組如下:
(一)自然災害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交委、水利局(三防辦)、農業局、林業局、地震辦、氣象局協助。
(二)事故災難組: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經貿委、公安局、建委、交委、水利局、農業局、國資委、環保局、市政園林局、市容環衛局、林業局、質監局,旅游局,廣州海事局、廣州供電局協助。
(三)公共衛生事件組:由市衛生局牽頭,市經貿委、農業局、林業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廣州檢驗檢疫局協助。
(四)社會安全事件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經貿委、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國土房管局、建委、外經貿局、文化局、國資委、規劃局、市政園林局、體育局、物價局、工商局、旅游局、外辦、僑辦、金融辦、信訪局、臺辦,廣州警備區、武警廣州市支隊協助。
三、評估分析的有關要求
(一)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突發事件年度評估分析工作。牽頭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和計劃安排,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精干力量積極參與,全面、準確、深入地進行總結分析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礎數據統計和材料匯總工作,各項數據的統計要規范、細致,避免重復和疏漏。要按照定性與定量、文字與圖表(表格附后,各單位可根據工作實際進行補充)、概括描述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評估分析,做到語言精煉、層次清晰、內容充實并配以典型實例。
(三)各區、縣級市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要求和本通知精神,組織開展本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的評估分析,以促進應急管理能力的不斷提高。
(四)各組牽頭單位于2008年1月30日前將經負責同志審定后的分析評估報告及電子文檔報送市應急辦。(聯系人:劉金東,電話:83123401,13924002513,傳真:83340347,郵箱:zbs3401@126.com)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行政事務 突發事件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