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5)2號
關于啟用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專用章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協提案辦理專用章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運作,提高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經市政府領導同意,即日起啟用“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人大代表建議、批訐和意見辦理專用章”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協提案辦理專用章”。原使用的“廣州市人民政府處理人大代表議案專用章”、“廣州市人民政府處理人大代表建議專用章”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處理政協提案專用章”等三個印章同時停止使用。
附件:印章印模(略)
主題詞:文秘工作 建議 提案 通知
抄送: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紀委辦公廳,市委各部委,廣州警備區,市法院,市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市工商聯,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05年1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