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8〕44號
轉發市環保局關于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市環保局《關于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環保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關于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市環保局
根據國家環保部和省環保局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按照2008年全國環境監察工作會議的要求,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業和重點流域、區域環境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根據國家環保部、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2008年環保專項行動要以整治影響飲用水源水質污染問題為重點,開展后續督察,確保飲用水源水質主要指標100%達標;對造紙行業,堅決淘汰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環境違法企業,防止死灰復燃和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轉移;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成一年以上運行負荷達不到設計能力60%,造成污水直排外環境的,限期整改;對重點流域、區域2007年以來新、改、擴建的工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通過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保熱點、難點問題,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實加強環境執法,進一步強化監管手段,嚴格按照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強化排污許可證管理措施,突出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續督察,鞏固專項行動整治成果。
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檢查。檢查的重點和要求是:
1.2005年以來國家、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的落實情況。結合今年4月對重點案件后續督察情況,重點檢查2005年省環保局掛牌督辦的仙村水泥企業群、新塘漂染企業群污染問題和2007年市環保局、監察局聯合掛牌督辦的廣東澳聯玻璃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環境整治情況。
2.2006年以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專項整治措施落實情況。結合我市今年6月保護西部水源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和8月河涌整治環保執法專項行動的情況,重點檢查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取締、關閉措施落實情況。
3.2007年開展造紙行業專項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2007年環保專項行動中被取締、關閉以及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環保總局2008年第18號公告中應予淘汰落后造紙產能名單的造紙企業。
4.工業園區,特別是產業轉移園區和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園區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的落實情況、限批區域的項目限批情況、園區內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情況。
5.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企業,以及石油、化工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結合今年上半年以來開展的全市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環境安全隱患百日督查和環境污染、輻射風險隱患排查等專項行動,重點檢查存在環境風險隱患企業的隱患排除情況、應急預案及措施的落實情況。
6.近年來群眾反映強烈、環境污染嚴重、問題突出、反復上訪、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各種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整改和責任追究情況。結合我市今年開展的“市長、區長、局長公開接訪日”活動,重點檢查2006年以來市領導批示及領導包案處理的重點信訪案件整治措施的落實情況和責任追究情況。
7.市環保局將對專項整治落實情況及有關區、縣級市環保掛牌督辦工作開展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二)開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及火力發電廠專項檢查,促進污染減排工作。
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及火力發電廠脫硫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設施建設,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檢查的重點和要求是: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專項檢查。查清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基本情況、處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況、污泥處置情況、在線監控設施安裝運行情況。建立環境監管檔案、完善監管辦法、落實監管責任;實現對污水處理廠出水水量、水質和污染處置的動態管理,嚴厲查處超標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二次污染等環境違法行為。
2.城鎮垃圾填埋場專項檢查。查清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場實際運行情況,嚴厲查處未批先建、不符合《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和垃圾滲透液超標排放或直排的環境違法問題。對已經封場的填埋場進行隱患排查,對沒有環保驗收和關閉封場沒有經環保部門鑒定、核準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要督促企業制訂環境應急預案,建設環境應急處置設施。
3.火力發電廠專項檢查。加大對火力發電廠脫硫設施、在線監控設施安裝運行情況的檢查力度,確保設施正常運轉。對不正常使用設施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開展飲用水源地及重點河、涌流域污染整治,改善局部水環境質量。
結合我市3月“整治違法建設、打擊違法排污”環保專項行動、6月保護西部水源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和8月河涌整治環保執法專項行動的組織開展,繼續開展飲用水源地及重點河、涌流域環境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檢查的重點和要求是:
1.進一步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隱患。加強監督檢查,防止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排污行為死灰復燃。加大對河、涌沿岸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排污企業的檢查力度,打擊違法排污企業。繼續清理禁養區畜禽養殖業,清除各種威脅飲用水安全的隱患。
2.結合對重點河、涌流域2007年以來新、改、擴建工業項目的檢查,對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的建設項目嚴格依法查處。
3.要堅決落實國家產業政策,依法淘汰列入淘汰目錄中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工藝。
4.要嚴厲打擊超標準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企業,對屢查屢犯的企業采取“高限處罰”措施,對長期超標排污、私設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排以及存在重大污染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無法治理的企業和落后生產能力,一律關閉取締;對違法排污造成嚴重損失、觸犯刑法的企業,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5.加強日常監管,防范污染事故發生。要制訂周密的水環境保護預警和應急預案,水源地水質受到污染時,采取必要的限產、限排或停產措施,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
為加強環保專項行動的協調和領導,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由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實施,市發改委、經貿委、國資委、監察局、衛生局、司法局、工商局、安監局、質監局等部門共同開展。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能,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形成合力,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具體分工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本行動的日常組織協調,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排污和其他環境違法行為;加快實施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工程,對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項目提出關閉、停業的處理意見,依法報請市政府決定。聯合國資、經貿、衛生、安監等部門對企業負責人和員工進行環境安全方面的培訓和宣傳教育。按照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求,定期上報有關信息,通報我市環保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公布查處情況。
市發改委:負責規劃和綜合協調重大項目的建設,牽頭負責電力、鋼鐵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檢查環保重點項目建設計劃執行情況,會同市經貿委實施水泥等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依法推進除電力、鋼鐵之外其他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工作,會同市發改委實施電力、鋼鐵等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工作。組織、協調我市的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會同環保部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推進清潔生產工藝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市國資委:負責督促監管企業加強環境管理,認真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完成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和限期治理、整改任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退二進三”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加強執法監察,保證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清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和規范性文件,會同環保部門對違法排污、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排污企業實施掛牌督辦,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環境違法違紀責任。
市衛生局:負責對醫療機構內部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醫院污水處理的運行管理,確保污水達標排放,配合環保部門對企業開展環境安全的培訓。
市司法局:負責組織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與教育工作,為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市工商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對違法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注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取締污染環境的無照經營行為。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須經環保部門審批而未辦理相應審批手續的,暫不核發營業執照。對經營范圍中含有須取得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前置許可審批手續方可經營項目的企業,年檢時須提交有效的環保文件,否則不予通過年檢。依法配合市環保局對環境違法企業進行監管。
市安監局: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加強對危險化工品生產、運輸、存儲企業的監督、執法,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會同環保部門對企業負責人和員工進行環境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
市質監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等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
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圍繞本次環保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按照上述工作分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形成整治合力,并結合各自轄區環境保護工作特點,大力開展轄區內的各項環保專項行動,積極配合上級有關職能部門牽頭組織的環保專項行動。
(二)完善各項制度。
1.強化部門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優勢,積極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2.完善掛牌督辦制度。對一些影響較大、久拖未決的環境違法、違紀問題實施掛牌督辦,落實責任、明確時限、跟蹤督查,并定期對整改情況進行通報。
3.對未能完成落后產能淘汰任務、環境違法嚴重、超過總量控制指標、重點治污項目建設滯后等問題突出的區域,實行“區域限批”或“行業限批”。
4.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拓寬監督和社會輿論渠道,充分發揮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公開污染整治情況,曝光違法排污企業,查處一批典型案件,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三)加大監督力度。
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加強對各職能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的指導,對后續督察工作情況、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整治等重點工作情況分期分批組織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同時要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市有關職能部門將組織對各區、縣級市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查。
(四)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同時要加大對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門環境違法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
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確定本地區或本部門整治重點,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區、縣級市政府及各部門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及動員部署情況于9月25日前報送市環保局。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9月至11月)。
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按照工作部署,繼續對垃圾填埋場和火力發電廠(9月25日前),尾礦庫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11月10日前),造紙行業后續督察企業和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2009年1月5日前)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市環保局將根據工作部署,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區、縣級市環保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分階段進行檢查、督促和落實。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
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對專項行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提出長效管理措施,認真加以落實,并于11月10日前,將2008年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市環保局匯總。
主題詞:環保 專項行動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