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8]40號
印發廣州市2008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2008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法制辦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廣州市2008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方案
為促進我市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廣州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現制定我市2008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方案。
一、評議考核機構
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小組(下稱考核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我市2008年度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法制辦,具體工作人員由市府辦公廳、市人事局、市監察局、市編委辦、市法制辦等單位各抽調2人。
二、評議考核對象
2008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對象是下列具有行政處罰職責的市政府部門及機構(共39個):
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局、市審計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 (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市體育局、市統計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林業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安監局、市知識產權局、市旅游局、市檔案局、廣州港務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人防辦、市無線電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評議考核的內容和方法
(一)評議考核的內容。
2008年度,我市主要對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進行評議考核。具體內容包括:
1.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情況;
2.行政處罰實施主體是否合法;
3.行政處罰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
4.行政處罰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5.行政處罰程序是否合法;
6.行政處罰決定被申請行政復議和被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7.行政處罰案卷的質量情況;
8.建立和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的情況。
(二)評議考核的方法。
1.現場檢查行政執法情況;
2.聽取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意見;
3.查閱行政處罰案卷;
4.審閱行政執法部門的評議考核自查報告和評分表。
四、評議考核的評分標準
評議考核采用百分制,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個檔次。考評總分在95分以上的為優秀;考評總分在85分―94分的為良好;考評總分在70分―84分的為合格;考評總分在7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五、評議考核步驟
2008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分為4個階段進行:
(一)日常檢查階段。
考核小組在日常工作中通過處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檢查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聽取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意見等方法,對被評議考核部門的行政處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二)行政執法部門自查階段(2008年11月以前完成)。
行政執法部門對照本方案的評議考核內容進行自查和評分,形成書面報告,并填寫《廣州市2008年度實施行政處罰行為評議考核評分表》、《廣州市2008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情況統計表》,于11月30日前報考核小組辦公室。
(三)抽查階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
考核小組將對以下15個行政執法部門2008年度實施行政處罰的情況進行抽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審計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林業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
(四)綜合評審階段(2009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
考核小組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查閱行政處罰案卷情況、被評議考核部門的自查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分。評議考核評分原則上由考核小組工作人員先獨立分別對各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評分,再取平均分作為該部門的最后得分。
六、評議考核結果的運用
根據《廣州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的規定,評議考核結束后,考核小組將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結果在全市范圍內通報。對被評為優秀檔次的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通報表揚。對被評為不合格檔次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有關規定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1.廣州市2008年度實施行政處罰行為評議考核評分表
2.廣州市2008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情況統計表
主題詞:司法 法制 執法 考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