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05]47號
印發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倒計時階段工作實施計劃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過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工作已進入倒計時的關鍵階段。我市將于2005年底前向國家環保總局提出創模考核驗收申請,爭取2006年6月實現創模目標。現將《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倒計時階段工作實施計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倒計時階段工作實施計劃
(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
根據我市創模工作形勢和進程,為爭取2006年6月實現我市創模目標,特制定創模倒計時階段(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工作實施計劃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對創模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創模倒計時階段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全市各級創模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要把創建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創模倒計時階段和迎接考核驗收工作上來,以加強創模工作部署、檢查、督辦和宣傳為手段,確保市政府制訂的創模目標如期實現。
(一)組織各區、縣級市和市直各責任單位對創模推進工作
進行自評、考核和整改。2005年9月至10月30日,組織全市各創模責任單位對照市政府創模工作總體方案和創模責任書下達的任務分工、考核指標及創建工作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自評自查,查找薄弱環節,制定整改方案,對存在的問題要逐項明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2005年12月30日前限期完成未達標項目的整改任務。
責任單位:市創模辦、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和市直各責任單位創模辦
(二)籌備召開第三次全市創模工作會議,部署創模倒計時和迎接國家考核驗收工作任務。2005年10月中下旬,召開第三次全市創模工作會議,通報全市創模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部署創模倒計時和迎接省環保局、國家環保總局對我市創模工作技術核查、技術評估及考核驗收階段的工作任務。
責任單位:市創模辦、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創模辦,市直各創模責任單位
(三)加強對全市創模推進的檢查督辦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監督創模推進情況。2005年10月、12月和2006年3月,市環保局聯合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對水、大氣和城市綜合整治等重點工作檢查督辦,主動邀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各區、縣級市和市直各責任單位的創模進展情況,對成績顯著的單位要通報表揚;對行動遲緩的單位要通報批評;影響實現創建目標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區、縣級市創模辦,市直各創模責任單位
(四)加強對全市創模宣傳工作的組織指導,精心營造全市創模的社會氛圍。根據我市創模工作進程和迎接省、國家考核驗收的工作部署,分別于2005年11月至12月、2006年4月至5月兩次掀起全市創模宣傳高潮,在中央和省、市主流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報道我市創模的進展和成果,努力營造濃厚的創模宣傳聲勢。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
配合單位:市創模辦、市環保局,各區、縣級市創模辦,市直各創模責任單位
二、抓好水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和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穩定達標
重點推進飲用水源地綜合整治、污水處理系統建設、河涌綜合整治工程建設和水污染重點企業全面達標工作落實,確保我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一)加快推進落實全市飲用水源地污染整治。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按照《廣州市飲用水源保護區?西部水源地第二階段綜合整治行動方案》的任務分工,全面推進實施我市西部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及東部水源地的綜合整治行動。
責任單位: 白云區、花都區、番禺區政府,從化市、增城市政府;市環保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市容環衛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廣州海事局、市城管支隊
配合單位:市創模辦、廣州軍區聯勤部營房部
(二)加快推進落實城市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加快推進四大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和相配套的截污及管網建設。重點推進白云區化部、花都新華、從化、大沙地和獵德三期污水處理系統建設。
2005年9月前制定推進各污水處理廠和配合各區、縣級市政府推進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的工作實施方案,石井、龍歸、九佛、竹料污水處理廠廠區和污水收集主干管動工建設;2005年年底前完成荔城生活污水處理廠廠區建設;2006年3月底前完成與生活污水處理廠配套的管網設施建設和調試;2006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2006年上半年新塘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動工建設;2006年年底完成白云區北部四個污水處理系統的廠區和主干管建設。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 白云區、花都區政府,從化、增城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建委、市公路局、市水利局
(三)加快推進落實河涌綜合整治。抓緊河涌截污、河涌整治、河涌清淤保潔和河涌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確保新河浦涌、馬涌、沙基涌、赤崗涌、大沙河等5條創模示范涌無劣V類水體。
市市政園林局2005年12月底前,完成東濠涌、司馬涌的綜合整治工程,重點抓好市區內新河浦涌、馬涌、沙基涌3條創模示范涌建設,完成對已截污管道錯接、漏接排污口的改造和驗收工作,確保河涌水質達到創模驗收的要求;2005年底動工建設流溪河流域沙坑、泥坑、舊莊支流的截污工程,并于2007年完成;2006年,完成白海面涌的截污工程;2006年1月完成馬涌、沙基涌綜合整治工程,3月完成荔灣涌綜合整治工程,4月完成獵德涌綜合整治工程,8月完成沙河涌(元崗橋至江邊) 的綜合整治工程。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
配合單位:市水利局、市環保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水利局
市水利局2005年10月底前,完成赤崗涌、大沙河和車陂涌(華南植物園段)整治;12月底前開展白海面涌的清淤工程,加快推進烏涌、花地河、北降涌、大沖口涌、下市涌、黃埔涌、康樂涌和石井河等8條河涌整治工作,力爭2006年完成堤岸工程整治。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配合單位:市市政園林局,海珠區、天河區、黃埔區、芳村區農林水利局
白云區、花都區、番禺區和從化市、增城市政府,2005年12月底前,按照《廣州市飲用水源保護區?西部水源地第二階段綜合整治行動方案》河涌綜合整治的任務分工完成河涌截污、清淤、拆違、保潔、建綠和整治工作。
責任單位: 白云區、花都區、番禺區政府,從化市、增城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水利局、市環保局
(四)加快推進落實水污染企業全面達標工作。2005年9月至12月30日,重點抓好134家水污染工業企業的污染治理監管工作和重點污染源全面達標工作。重點督查未達標單位,提前作出處理計劃。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環境監察支隊,各區、縣級市環保局
三、強化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治理,重點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
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按照我市創模工作總體方案《大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重點推進大氣污染重點工業企業廢氣治理、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飲食業污染整治和揚塵污染控制工作,防止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指標反彈。
(一)強化大氣污染企業廢氣治理。以65家大氣污染企業污染治理和全面達標工作為重點,加快推進落實20家68臺爐(窖)脫硫工程項目建設;以加強現場監管和現場執法為手段,確保企業脫硫除塵設施正常運行,落實污染治理,進一步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有關區、縣級市環保局
(二)強化機動車排氣污染整治。推進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國家第二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加快機動車污染控制的地方立法,建立機動車報廢環保排氣檢測制度,加大公交車、出租車和市政、環衛、郵政、客貨運站場及道路行駛機動車檢測監督執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法制辦、市質監局、市交委、市財政局,廣州軍區聯勤部營房部
(三)強化飲食業污染整治。重點清理整頓未辦環保“三同時”飲食業戶,督辦已下達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的飲食業戶按期完成限期清理任務;查處無證照經營、占道經營、未安裝油煙治理設施和油煙污染擾民飲食業戶,控制飲食業油煙污染;加強各部門的聯動合作,組織聯合執法行動,查處違規者。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支隊
配合單位:市環境監察支隊,各區、縣級市政府及環保局、工商局、城管大隊
(四)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加強對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散裝物料和余泥渣土運輸揚塵污染控制,加強城市主干道路面保潔和灑水消塵,加強督促推進,通報違規情況,按照市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總體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05)7號)要求完成229個閑置工地和裸露地塊的硬地化或綠化整治工作。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市政園林局、市市容環衛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城管支隊、市交警支隊、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
四、結合“三創”考評全面推進落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改善城鄉環境面貌
要結合全市“三創”綜合考評,著力抓好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的衛生整治、“六亂”整治、污染整治和綠化、美化、亮化等工作,以嶄新城市環境面貌迎接國家的考核驗收。
(一)加大力度推進實施“退二進三”方案。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按照廣州市老城區工業企業“退二進三”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啟動“退二進三”第一批4戶企業搬遷前期工作。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規劃局、市國資委、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房管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二)加大力度狠抓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整治。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結合全市“三創”綜合考評工作,全面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重點抓好創建衛生街區,整治“六亂”、“四害”、建設工地、肉菜市場衛生、公交、道路站場衛生、近郊采石場、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責任單位:市市容環衛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城管辦、市創衛辦、市文明辦、市創模辦
(三)加大力度狠抓城鄉結合部環境污染整治。2005年12月前,完成我市區域環境噪聲、交通干線噪聲和噪聲達標區、煙塵控制區的綜合整治和鞏固工作;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加大力度查處城鄉結合部違法違章建設項目,組織必要的執法檢查行動,查處、關閉“十五小”、“新五小”企業,查處、打擊違法排污企業,清理、整頓飲用水源保護區禽畜養殖場(點),推進實施固體廢物污染的綜合整治。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監察局、市司法局、市衛生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質監局,各區、縣級市環保局
五、全面完成創模資料整理和現場考核驗收準備工作,迎接國家環保總局調研驗收
按照我市創模工作進程,擬于2005年11月至12月分別邀請省環保局和國家環保總局對我市創模進行技術核查;12月底以市政府名義向國家環保總局提出創模考核驗收申請;2006年4月前,完成迎接國家環保總局對我市考核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一)抓好創模技術檔案資料整理工作。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按照國家創模技術檔案資料整理的要求,由市創模辦組織協調市直有關職能部門和各區、縣級市環保部門完成全市953家企業污染源“一源一檔”和27項創模考核指標的資料整理工作。
責任單位:市創模辦、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各區、縣級環保局
(二)抓好迎接創模考核驗收資料整理工作。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成立“廣州市創模工作報告起草小組”,完成我市創模《工作報告》編寫工作;成立“廣州市創模技術報告起草小組”,完成我市創模《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和《技術報告》編寫工作;成立“廣州市創模迎檢資料小組”,完成我市創模《文件匯編》、《領導講話匯編》、多媒體匯報演示片制作和創模迎檢資料的籌備工作。
責任單位:市創模辦、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各區、縣級市環保局
(三)抓好迎接創模考核驗收現場準備工作。2005年11月至2006年5月,重點抓好迎接省環保局、國家環保總局調研和考核驗收的專題文字綜合匯報材料和現場迎檢匯報準備工作。專題文字綜合匯報材料涉及多個行政主管部門的分別由各責任單位按照職能任務分工向第一責任單位提供編寫素材,第一責任單位負責整合形成專題匯報材料,并分別于2005年11月20日、12月20日前完成初稿和修改稿并報市創模辦,2006年3月前定稿;現場檢查點(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河涌、企業、自然保護區等)由各行政主管責任單位確定初選名單,并于11月20日前報市創模辦。現場迎檢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工作分別由被檢單位負責。專題文字匯報材料和現場迎檢匯報準備主要包括:
1.廣州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1998年至200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情況;被檢污水處理廠建設基本情況,工藝流程、污水收集范圍、處理能力、處理率,現場環境衛生等)。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污水處理總廠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環保局
2.廣州市垃圾填埋場建設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1998年至2005年全市垃圾填埋場建設情況;被檢垃圾填埋場建設情況,垃圾滲濾液收集和處理設施、工藝流程、處理能力、處理率,現場環境衛生等)。
責任單位:市市容環衛局、興豐垃圾填埋場
配合單位:市建委、市環保局
3.廣州市河涌截污和綜合整治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1998年至2005年全市河涌截污和綜合整治情況;被檢新河浦涌、馬涌、沙基涌、赤崗涌、大沙河等5條創模示范河涌整治和有特色的河涌截污、清淤、堤岸整治、兩岸綠化建設等)。
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市水利局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有關區、縣級市政府
4.廣州市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3年至2005年全市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情況;被檢重點脫硫企業、重點水污染治理企業現場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等)。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環境監察支隊,各有關企業
5.廣州市飲用水源地和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監測及達標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3年至2005年“城考”規定的監測斷面、頻次、達標和對比情況;市內比較大的河涌和周圍居民比較多的18條河涌監測點位、頻次、達標和對比情況;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情況等)。
責任單位: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6.廣州市醫療廢物處理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3年至2005年全市醫療廢物處理情況;被檢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重點醫院的現場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等)。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衛生局
配合單位:廣州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廣東生活無害化處理中心,各區、縣級市環保局、衛生局,各醫療單位
7.廣州市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3年至2005年全市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情況;被檢廣州市固體廢物安全處置中心、廣州市垃圾焚燒發電廠、廣州市垃圾分揀中心、廣州市進口廢物綜合利用企業的現場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等)。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市容環衛局
配合單位:廣州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各有關企業
8.廣州市機動車污染防治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3年至2005年全市機動車污染防治情況;機動車路檢、抽檢的現場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等)。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委
配合單位:市質監局、機動車檢測站
9.廣州市“退二進三”污染企業搬遷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4年至2005年“退二進三”第一批9戶企業搬遷前期實施工作情況的現場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等)。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市規劃局、市國資委、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房管局,各區、縣級市環保局,有關企業
10.廣州市實施清潔生產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3年至2005年全市實施清潔生產情況;被檢企業的清潔能源、生產工藝、節能措施、廢物利用、污染治理設施的現場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等)。
責任單位:市經貿委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科技局,各區、縣級市環保局、經濟發展局,有關企業
11.廣州市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綠化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3年至2005年全市自然保護區建設、自然保護區覆蓋率和城市綠化建設、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情況;被檢單位的現場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等)。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市政園林局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各區、縣級市林業局、建設局
12.廣州市環境宣傳教育情況匯報(文字綜合材料)和現場迎檢準備(包括2003年至2005年全市環境宣傳教育、公眾對城市環境的滿意率、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等情況;被檢單位的現場匯報材料和現場準備等)。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教育局
配合單位:市環保宣教中心,各區、縣級市環保局、教育局
附件:廣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倒計時階段工作實施計劃任務分解表
主題詞:環保 模范 城市 計劃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