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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構建醫療衛生高地等四個行動計劃(2016—2018年)的通知

  • 2017-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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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辦〔2017〕20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構建醫療衛生高地等四個行動計劃(2016—2018年)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構建醫療衛生高地行動計劃(2016—2018年)》《廣州市醫療衛生強基創優行動計劃(2016—2018年)》《廣州市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行動計劃(2016—2018年)》《廣州市加強精神衛生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6—2018年)》等4個文件,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計生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29日

 

廣州市構建醫療衛生高地行動計劃

(2016—2018年)

 

一、建設高水平醫療服務體系

(一)合理配置優質醫療資源。出臺廣州市區域衛生規劃(2016—2020年),強化區域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引導作用;加快推進廣州呼吸中心等醫療衛生設施重點項目建設;建立品牌醫院和優勢學科的引領帶動機制,扶持本市已有品牌三級醫療機構發展優勢專科,在白云、黃埔、花都、南沙、從化、增城區等醫療資源較薄弱地區建設高水平醫療機構。推動在穗高等重點大學與水平較高醫院在不改變行政隸屬關系的前提下,建立教學醫院關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在材料科學、生物信息等學科的研發優勢,開展跨學科協作,大力提升醫院科研創新能力,促進發展精準醫學,同時提高醫院精細化科學管理水平,打造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高水平醫院。(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區政府,廣州醫科大學)

(二)推進區域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共享。創新體制機制,整合資源,探索建立不同隸屬、不同行政層級醫院合作模式,每個區選取一家三級醫療機構,與區域內二級、基層醫療機構形成組團式區域醫療服務聯合體(以下簡稱醫聯體),充分發揮三級醫療機構在臨床診療、科研創新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引領作用,通過管理輸出、技術輸出、人才培訓、質量控制、信息共享、分級診療、利益共享等模式,帶動區域甚至全市健康服務水平的大幅提升;盡快實現全市所有三級醫療衛生機構檢驗影像檢查結果互認,推進以各種形式整合現有大型醫療設備、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診斷、消毒供應等優質資源,促進資源共建共享。(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三)推動區域內衛生資源和信息共建共享。推動建設遠程心電和病理診斷系統,逐步實現區域內各類醫療機構診療信息互聯互通。以保障醫療安全、強化監管為原則,支持企業和機構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技術手段,推進網絡醫院建設,探索集醫療服務、健康管理、藥品服務、健康保險于一體的互聯網醫院服務新模式,整合優質醫療資源,推進分級診療,為群眾提供更優質、便捷、高效的醫療和健康管理服務。支持高科技企業與在穗醫療衛生單位開展產、學、研合作,推進生命科學、生物資源信息大數據開發、儲存和利用,為實現個體化健康管理、疾病診療研究和生物醫學產業鏈打好基礎。(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科技創新委,各區政府,廣州醫科大學)

二、建設高水平臨床專科診療體系

(一)加強25個臨床優勢專科建設。按照國際一流標準,瞄準醫學學科和臨床專科國際發展前沿,加強呼吸、消化、產科、感染性疾病、精神、燒傷等我市現有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力度,支持呼吸科等頂級專科保持國際領先、世界前沿,鼓勵各專科力爭進入國內領先、國際前沿,通過新一輪建設,提高我市臨床重點專科綜合實力,提升優勢專科在國內國際影響力。(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二)打造3個專科疾病診療體系。充分發揮高水平醫療機構及臨床專科在科研、教學和診治等方面的帶動作用,以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等我市發病率高、疾病負擔重的專科疾病為紐帶,通過推廣診療規范、加強專科培訓、整合診療資源,帶動區域內各級醫療機構縱橫雙軸形成合力,建成醫療資源集約、高效利用、互聯互通的專科疾病診療體系,進一步提高我市專科疾病預防、篩查、診斷、治療水平,實現常見病、多發病救治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三、建設高水平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充分利用和整合區域內醫療機構高精尖醫療資源,發揮實力較強醫療機構的龍頭作用,圍繞急危重癥、重大傳染病、燒傷、兒科重癥、化學中毒救治等涉及重大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加強財政投入,打造各級醫療機構共同參與、分工明確、高效運行的應急醫療救援網絡,建立災難醫學應急救援中心,以提高突發性或災難性事故醫療應急救援和搶救指揮效率,提高事故中急危重癥患者搶救成功率,最大程度減少突發性事故或災難性事故對社會的影響。(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四、打造醫學科技創新體系

繼續支持區域內產學研協同創新重大專項、國家專病研究重點實驗室等項目建設,引導我市高科技企業、高等醫學院校、醫學科學研究院(所、中心)、臨床醫學研究和轉化中心、醫療衛生機構和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力量進一步向精準醫療、轉化醫學、生物醫學、中醫藥、公共衛生等方面凝練研究方向,加強培育孵化,建成國際知名、國內領先的醫教研基地、醫學創新基地、醫療技術研發基地。(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科技創新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食品藥品監管局,廣州醫科大學)

五、培育醫學領軍人才和高層次醫學人才

深化與在穗高等醫學院校和高水平省部屬醫院合作共建,充分利用在穗高等醫學院校和省部屬高水平醫院醫學教育、研究、培訓平臺,結合出國交流培訓等,多措并舉,加大對我市醫學學科帶頭人、優秀青年醫學人才等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全面帶動提升我市各級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水平。同時以“高精尖”為導向,堅持政府引導和發揮醫療機構主體作用相結合,進一步落實人才引進政策和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培養和引進相關重點學科的醫學領軍人才和團隊,將廣州打造成吸引醫療衛生人才的高地。(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六、發展高水平健康服務產業體系

出臺廣州市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社會醫療資源的作用,推動各項優惠政策落地,進一步優化社會辦醫政策環境。拓展穗港澳臺和國際化區域醫療衛生交流合作,鼓勵公立醫院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打造集醫療保健、康復養老、健康管理、高端醫學檢驗檢測為一體的廣州健康產業集群。(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計生委、商務委)

 

廣州市醫療衛生強基創優行動計劃

(2016—2018年)

 

一、充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

推進區鎮村一體化管理,實行人員統一招聘。到2018年,各區全面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到崗率達到100%,基層醫務人員數量不足的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一)補齊配強基層機構人員。各區認真落實省有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鎮衛生院人員編制標準,全面實現人編到位,優先保障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滿編,從實際出發,適當調整學歷等人員招聘條件,適度增加臨聘人員。適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隊伍建設,不斷充實基層服務力量。(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合理配備統籌使用人員編制。對于服務人口數過低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鎮衛生院、根據規劃增加設置的一體化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實行鎮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站,合理調整人員編制配備,保證機構正常運作。(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三)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緊密型鎮村一體化建設,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培養,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全市每年招收定向培養生不少于40名。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院校接受醫學學歷教育。建立健全在崗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機制。合理分配鎮村兩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部分下沉給鄉村醫生的政策。(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廣州醫科大學)

(四)實行適度的職稱傾斜政策。積極爭取省相關部門的支持,探索完善基層醫療衛生人員職稱晉升政策,建立符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有利于促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的人才評價機制,更好地培養、吸引、留住人才。(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推進人事制度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用人機制和考核分配機制,不斷增強業務骨干、關鍵崗位、緊缺人才工作積極性,保持基層機構人員隊伍穩定。

(一)鞏固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深入推進管理體制改革,調整完善基層財政補助與管理機制,調整完善“收支兩條線”政策,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人自主管理責任制試點工作,探索編制外用工及人員經費保障辦法。(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完善績效工資制度。調整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收入水平。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建立績效工資總量正常增長機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占比,穩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收入水平。(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建立完善退休醫生返聘及補助制度。建立健全退休醫學專家返聘制度,招聘退休醫學專家到基層醫療機構坐診,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水平。制定完善退休醫生返聘經費補助方案,返聘的退休醫生不占編制,給予退休返聘人員合理報酬。(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到2020年,實現每萬名居民擁有全科醫生3名,參加或已完成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的人員不低于20%,全科醫生使用管理及激勵機制更加健全。

(一)規范全科醫生崗位設置。制定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置和人力資源管理辦法,重點明確全科醫生崗位的執業條件、薪酬待遇、服務方式、職稱晉升、職責任務等要素(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按照市的管理辦法制定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置方案,明確并落實全科醫生崗位職責,實施人員崗位管理(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落實全科醫生崗位人員。各區抓緊落實按實際服務人口配備全科醫生,新調整增加的編制優先用于聘用和培養全科醫生。對于新招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學員,經培訓合格,應在原選派單位工作滿5年方可申請調動。(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建立完善全科醫生激勵機制。合理確定全科醫生待遇,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設立全科醫生補貼項目,同時將全科醫生待遇與其工作服務量(如簽約人數等)、服務質量掛鉤。創造提供有利于全科醫生專業技術資格晉升條件。逐步規范全科醫生薪酬供給體系,市區兩級財政共同承擔。保障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人員的基本待遇,學員受訓期間人事工資關系不變,所需經費按照國家和省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政策落實。(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加快推進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繼續實施廣州市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項目和學員項目。統籌全市全科醫生需求,制定下達年度培訓計劃及任務(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各區在核定全科醫生編制與設置全科醫生崗位基礎上,制定轄區全科醫生培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各基層機構培養數量。區級政府加大力度招聘和選拔人員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項目和學員項目,全市每年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250—300人(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五)加強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基地建設。以高等醫學院校附屬綜合醫院和省市三級綜合醫院為臨床培養基地,以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為實踐基地,建立完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體系。繼續推進國際合作全科服務培訓示范基地建設,開展中英全科服務培訓示范基地培訓能力專項建設項目。(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四、全面推進分級診療工作

整合不同層級的醫療機構資源,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新秩序。到2018年,實現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占總診療人次的比例不低于65%。

(一)推動建立組團式醫聯體。在越秀、海珠、天河、番禺、南沙等區前期開展醫聯體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在全市推開醫聯體組建工作。每個區選取1家三級醫療機構,與區域內二級、基層醫療機構形成組團式醫聯體,鼓勵高水平醫療機構帶動基層醫療機構發展。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二)加快構建分級診療服務模式。加大城市三級公立醫院對口支援基層醫療機構力度,每年從三級醫院派出不少于100人次支援基層,并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完善雙向轉診機制,鼓勵上級醫院出具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逐步增加公立醫院通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約掛號、轉診的服務號源,上級醫院對經基層預約或轉診的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由二級及以上醫院專科醫生,以及基層全科醫生、護理人員等組成團隊,對下轉慢性病和康復等患者進行管理和指導,形成急慢分治格局。在醫聯體內機構間探索推行糖尿病、高血壓病等慢性病分級診療。(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三)全面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簽約服務的方式、內容、技術支撐及激勵機制,提高簽約服務效率和積極性。探索開展鄉村醫生與農村居民的簽約服務。2018年,城鄉家庭醫生式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覆蓋率達到60%以上。做好老年病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的疾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殘聯)

(四)積極開設康復護理養老病床。加快落實基層業務用房建設,并逐步擴大面積,為開設病床創造更好的條件。按照所承擔的基本任務和功能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規模,重在提升床位質量,提高使用效率。重點加強護理、康復病床的設置。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建立長期合作機制。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0.9張。(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局)

(五)繼續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繼續實施基層中醫藥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各區均設立至少一間區級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并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以上標準。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科、中藥房建設,全市所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均配備基本的中醫診療設備并提供中醫藥服務,開展15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機構中中醫類別醫師占全部醫師的比例達到20%以上,中醫處方(包括中藥飲片、中成藥和中醫非藥物處方)數占處方總數比例不低于30%。深入開展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工作,實施中醫藥特色鎮街建設工作,打造22條中醫藥服務網絡完善、中醫藥氛圍濃厚、中醫藥“簡、便、驗、廉”優勢突出的中醫藥特色鎮街。至2018年,全市11個區均達到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區、縣級市)水平,廣州市創建成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地級市)。(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五、強化健康管理及疾病預防能力

以居民健康管理為重點,逐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補助經費標準,2017年提高到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0元。健康管理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對群眾健康的影響逐年降低,市民健康素養穩步提升。

(一)建立完善居民健康管理體系。以高血壓、糖尿病為突破口,組建和擴大由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及健康管理師組成的“三師”團隊。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居民健康檔案。加強中醫“治未病”體系建設,推進65歲以上老年人和0—36個月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提升基層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能力和水平。(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二)加大公共衛生機構指導工作力度。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分工協作關系,提高公共衛生體系運作整體效能。市、區屬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積極指導基層機構開展公共衛生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三)繼續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拓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增加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部分可用于補助鄉村醫生及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逐步整合基本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服務,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能力。完善婦幼健康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加強項目管理,建立公共衛生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分工協作機制。(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四)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強化疾控機構健康風險因素監測、實驗室檢測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將我市重大傳染病應急處置聯防聯控(聯動)平臺建設延伸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六、下力補齊基層醫療衛生短板

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緩解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引不進、留不住”的突出矛盾,盡快提升從化、增城、花都等區的北部山區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到2018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達標率不低于95%。

(一)加快推進標準化建設。市、區聯動,以區為主,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加快推進區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中醫醫院、精神病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業務用房、周轉宿舍、設備配備等標準化建設。所有標準化建設項目在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衛生計生委)

(二)加快調整充實基層醫務人員。因地制宜,調整完善基層醫務人員招聘方案。針對不同層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類制定人員招聘基本條件。完善保障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的長效機制,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到山區及邊遠農村地區工作。對花都、增城、從化等區的區級醫院,優先在兒科、產科、精神、急診及重癥醫學科等設置特設崗位50個,分別按花都區25人、增城區15人、從化區10人予以重點扶持。2018年前實現并維持到崗率不低于90%。(牽頭單位:花都、從化、增城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

(三)加大城市公立醫院對口支援力度。完善市屬醫療機構對口支援鎮衛生院一對一結對幫扶工作機制。根據幫扶對象的實際需求,落實城市公立醫院醫務人員職稱晉升前在基層工作1年的制度,定期分批安排北部山區鎮衛生院技術人員到公立醫院進修培訓。(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四)快速提升鎮衛生院基本醫療服務能力。通過醫聯體、對口幫扶等途徑,采取派遣人員、開展培訓、接納進修、專家會診、技術咨詢等多種形式,幫助提高鎮衛生院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住院分娩、高危孕產婦篩查、兒科等醫療服務能力。(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五)推進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借鑒推廣花都區“農村居民門診一元錢看病”模式,在所有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并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緊密型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將鄉村醫生納入衛生隊伍管理,規范執業行為,強化管理指導,提高服務水平;建立完善鄉村醫生準入和退出制度,加快配備無村醫的村衛生站執業人員,完善鄉村醫生薪酬和養老政策。(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

七、大力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

保證經費投入,建立完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2017年,各區完成全區統一的基層衛生信息系統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00%接入平臺,實現居民健康檔案等醫療衛生信息資源互聯共享。

(一)加緊建設完善區級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推進居民健康檔案電子化,形成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核心、以區域衛生信息平臺為樞紐的信息共享機制,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統一的健康檔案、診療一卡通、預約掛號、轉診、臨床檢驗、影像診斷、醫保結算等信息化服務。(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二)建設完善全科醫生工作平臺。整合基本醫療與基本公共衛生數據,方便基層為居民提供連續、基礎、綜合和個性化的醫療衛生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三)發揮“互聯網+醫療健康”優勢。開展和擴大移動醫療、遠程醫療、互聯網健康管理等“互聯網+醫療健康”應用,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提高群眾對衛生信息化建設的“獲得感”。(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八、健全醫療保險及醫療救助制度

進一步完善醫保政策,促進分級診療、基層首診。穩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做好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各項制度的有效銜接。到2018年,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更加完善,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一)完善醫保政策促進基層首診。研究完善醫療保險政策,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向邊遠地區基層傾斜”的原則,適當提高邊遠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保基本醫療費用年度總額控制標準,強化引導參保人首診在基層的作用,促進參保人形成在本區域內就醫的習慣,加快推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工作。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醫療衛生機構自主控費。(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二)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逐步提高支付比例,減輕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2017年,完成修訂我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完善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緊密銜接機制,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切實避免市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三)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創新細化政策措施,實現醫療救助制度科學規范、運行有效,與相關社會救助、醫療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到2018年,繼續保持我市醫療救助水平走在全國前列。(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廣州市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行動計劃

(2016—2018年)

 

一、優化整合產科資源

到2018年,各區建設不少于兩所IV類及以上提供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以下簡稱助產機構),我市產科床位達到5500張;到2020年,各區完成新建一所婦女兒童醫院或改擴建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的任務,我市產科床位達到5700張。

(一)調整產科資源布局。各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地域、人口等因素,明確轄區不同類型、層級的助產機構布局,建設不少于兩所IV類及以上助產機構,同時配備相應救治能力的新生兒科。年分娩量較大而優質產科資源不足的番禺、白云、花都、增城、從化區,要加大優質產科資源建設。(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

(二)加強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建設。完成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南沙院區、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婦女兒童醫院建設,擇地新建廣州市第二婦女兒童醫院,并將之建成高水平的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加快推進海珠區和荔灣區兒童醫院、黃埔區婦幼保健院、從化區婦女兒童醫院、增城區婦幼保健院新建或遷建項目,番禺區、南沙區婦幼保健院改擴建項目,天河區、白云區、從化區婦幼保健院和越秀區兒童醫院裝修改造項目,及時補充優質產科兒科資源。所有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及以上水平,形成功能健全、技術完善、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

(三)探索優化婦科手術住院管理,挖掘產科床位資源。完善婦科門診手術配套措施,推行日間手術,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婦科門診手術納入按病種結算范圍,適當減少婦科手術住院病種或縮短婦科住院床日,統籌使用婦科、產科床位,滿足產婦分娩需求。(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統籌擴充兒科資源

到2018年,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和年分娩量1000以上的助產機構設置兒科病房,我市兒科床位達到5500張;到2020年,我市兒科床位達到6300張。

(一)推進兒科區域協同發展。以就近結對、區域統籌為原則,依托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和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等兒童專科優勢醫院,在全市構建東、南、西、北、中五大區域兒科醫聯體,加強技術支撐和輻射,形成專科醫院和優勢醫院帶動區域醫療中心、區域醫療中心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格局,分層級解決兒科危急重癥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臨床服務需求,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兒科服務同質化水平。醫聯體通過建立有效合作和管理運行構架,規范診療標準和服務流程,統一開展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實現學科、技術聯動發展和醫師雙向流動,建立預約掛號、雙向轉診、危急重癥轉運綠色通道,提升我市兒童醫療服務的整體水平。(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挖掘兒科資源潛力。

1.加強綜合醫院兒科建設。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和年分娩量1000以上的助產機構要設置兒科病房,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兒科床位數未達到醫院開放床位總數10%的,要增加兒科床位并達到10%以上。(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2.扶持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兒科。扶持婦幼保健院兒科和新生兒科建設,與區級兒童醫院一起,按照“大綜合、小專科”的方向,承擔兒童常見疾病防治工作任務。(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3.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科服務能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有1名全科醫生提供規范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將兒童醫院、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的兒科醫師納入簽約團隊。在條件成熟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試點開展兒童康復、語言訓練、長期慢性疾病(1型糖尿病、肥胖)監測等服務。(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三)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兒童專科醫院。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在醫療資源相對薄弱的地區舉辦二級及以上規模的兒童專科醫療機構。規范和簡化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審批程序,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用地統一納入全市醫療衛生用地規劃,鼓勵醫務人員在公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間流動。(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四)培育兒科醫療優勢。支持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建設成為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充分發揮其在臨床研究、人才培養、技術轉化、技術輻射和管理示范等方面的作用。推進“互聯網+兒童健康醫療”,創新兒科醫療服務模式。加強現有國家、省和市兒科臨床重點專(學)科建設,對我市醫療機構兒科臨床重點專(學)科建設給予傾斜,到2020年,爭取建設5—8個高水平兒科臨床重點專(學)科。引導綜合醫院依托現有重點專科和學科優勢,以“大專科、小綜合”方向發展兒科專業,建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兒科腫瘤、血液病、肝病、腎病等特色專科。(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三、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

(一)加強孕產婦兒童急危重癥救治。實施母嬰安康行動計劃(2016—2020年),加強市區重癥孕產婦、重癥兒童救治中心建設。市區重癥孕產婦救治中心至少預留一張床位,確保及時收治轉診的危急重癥孕產婦。開展重癥孕產婦救治中心專業技術隊伍專科知識培訓,提高孕產婦緊急救治能力。扶持區級兒童救治中心,有條件的三級綜合醫院建立獨立的兒童重癥監護病房,至少保證有5—8張兒童重癥救治床位。引導各級各類醫院加大對兒科急救的投入和建設,發揮綜合醫院兒科急診服務潛力,各區至少有2家綜合醫院提供24小時兒科急診服務。(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二)開展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2017年,建立市區兩級出生缺陷綜合干預中心。整合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項目,優化工作流程,逐步擴大目標人群的覆蓋面。開展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工作,降低我市新生兒出生缺陷致殘致障率。強化跟蹤隨訪服務,切實做好高風險人群的評估咨詢工作。加大早孕隨訪和妊娠結局追蹤力度,及時指導重癥患胎人群落實補救措施。配合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做好高齡孕產婦優生優育的健康宣教和技術服務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三)推進婦幼公共衛生項目。繼續實施農村婦女“兩癌”(乳腺癌、宮頸癌)檢查、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預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逐步擴大項目覆蓋范圍,優化技術路線,提高服務質量。加強項目管理,建立公共衛生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分工協作機制,通過推進重大項目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市財政局)

四、建立促進產科兒科可持續發展的激勵機制

(一)合理調整產科兒科服務的收費標準。充分考慮產科、兒科專科服務的特殊性,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過程中,合理調整產科、兒科醫療服務收費標準,更好地體現產科兒科醫務人員勞動價值。調整后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探索建立對兒科進行專項補助的補償機制。對兒科發展給予財政支持,引導醫院加大兒科醫療服務的投入和建設,滿足兒童就醫需求。(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三)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以工作量和工作風險、強度為導向,符合專科特點的績效考核制度,提高產科、兒科醫務人員待遇,保證產科、兒科醫務人員收入不低于同級別醫務人員收入的平均水平。對提供產科、兒科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區在績效工資分配、人員晉升、機構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完善兒童與生育醫療保障。健全生育醫療保障制度,提高孕產婦醫療保障水平,引導高危孕產婦分類管理并享受醫療服務。健全滿足兒童多層次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障制度,提高兒童醫療保險參保率,提高兒童社會醫療保險保障水平。(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五、加強產科兒科人才隊伍建設

到2018年,全市達到每千活產兒8名產科醫生,每千常住兒童1.2名兒科醫生;到2020年,全市達到每千活產兒8.5名產科醫生,每千常住兒童1.3名兒科醫生。

(一)加快產科、兒科人才培養。依托廣州醫科大學等高等醫學院校已開設的兒科學本科專業,擴大兒科專業人才培養規模。落實兒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各住院醫生規范化培訓基地根據師資和床位情況調整兒科和婦產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容量,采取提高生活補助等措施,引導應屆臨床醫學本科畢業生報讀兒科和婦產科住院醫師規培生。鼓勵和吸引經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住院醫師從事中醫兒科診療工作。加強全科醫生產科兒科醫療保健專業技能培訓。(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教育局,廣州醫科大學)

(二)擴充產科、兒科人才隊伍。建立綠色通道,將兒科醫生作為緊缺人才優先引進和招聘,并在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獎金分配、進修學習和科研等方面給予傾斜政策,吸引、留住優秀兒科人才。指導醫院完善崗位設置,配足與床位相適應的醫護人員,產科、兒科護士與開放床位之比要大于0.4∶1,配置足夠的產科、兒科醫生和助產士。(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培育婦幼健康領域高層次人才。依托廣東省醫學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和廣州市高層次衛生人才培養項目,引進和培育在科學技術領域有較大影響的婦幼健康領域醫學領軍人才,和一定數量的能引領學科發展、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的醫學重點人才和青年學科骨干。到2020年,為婦幼健康領域培養10—20名醫學領軍人才和60名優秀青年醫學人才。(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推進科研創新和信息管理

(一)建立區域性婦女兒童健康研究中心。依托國家基因檢測中心華南區域中心廣州市遺傳/先天性疾病基因檢測分中心等高層次檢測機構的牽頭和配合單位,統籌醫學院校、醫學科學研究院(所、中心)、醫療衛生機構和重點實驗室等在婦幼健康領域的科研力量,發揮市婦女兒童保健專家委員會的作用,建立區域性婦女兒童健康研究中心。通過對婦幼健康領域的研究,對婦女兒童健康問題做出及時的學科反應并產生積極的學術影響、政策影響及社會影響。(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二)打造婦幼健康科研創新平臺。在全市高校、醫療機構遴選建設2—3個婦幼健康重點實驗室或重點學科。依托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以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為龍頭,以早產兒腦損傷臨床醫學研究與轉化中心為重點,以兒童遺傳性智力低下與神經退行性疾病精準診治規范研究為契機,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引進、培育一批婦幼健康研究領域的創新人才和學術骨干,形成相對穩定、結構合理、充滿活力、富有創新和協作精神的學術團隊。(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三)推動婦幼信息系統建設和使用。繼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常住0—6歲兒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建設,推動提供產科、兒科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特別是市區重癥孕產婦和兒童救治中心接入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實現基于區域衛生信息平臺的婦幼信息系統與健康檔案系統的互聯互通,促進醫院使用和完善兒童健康檔案。整合婦女兒童健康數據,推動婦女兒童人口信息、健康服務信息、健康管理信息等數據庫的數據共享。實現兒童專科醫院的重點疾病數據資源共享,監測并評估兒科疾病發展趨勢,指導重點疾病的預防、監控和救治。(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廣州市加強精神衛生體系建設行動計劃

(2016—2018年)

 

一、健全市、區、街(鎮)三級精神衛生工作機制

到2017年,各區、街(鎮)建立起兩級精神衛生工作政府領導和部門協調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責任,細化和分解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街(鎮)同時建立由綜治、公安、衛生計生、民政、司法行政、殘聯、家綜、社會組織、志愿者等單位參與的精神衛生綜合(個案)管理小組。(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精神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二、完善市、區、街(鎮)三級精神衛生管理體系

(一)強化廣州市精神衛生中心、心理危機干預中心公共管理職能,統籌全市精神衛生防治管理、心理危機干預、技術指導、人員培訓、信息管理、流行病學監測等工作。不斷提高我市精神衛生工作水平,成為全國精神衛生醫療高地。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對市精神衛生中心的投入,統籌安排精神衛生中心基本建設、設備購置、業務發展等經費。 (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到2018年,各區完成掛靠建立區級精神衛生中心(或完善現有精神病防治管理機構)工作,由該中心承擔轄區內精神衛生技術管理和指導職能,負責醫療、預防、醫學康復、健康教育、信息管理、心理危機救援、流行病學監測、培訓和技術指導等工作。(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三)各街(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落實精神衛生工作專責崗位,設立精神衛生工作室,配備電腦、電話及上網設備,完善在管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管理,提供精神衛生基本公共服務。(牽頭單位:各區政府)

三、加強全市精神衛生醫療資源建設

2017年、2018年我市精神專科病床分別達到每萬人5.0張、每萬人5.2張。

(一)加強對市、區精神病專科醫院等精神衛生專業醫療機構的支持政策和投入。2018年完成市惠愛醫院芳村、江村2個院區的升級改造,提升技術服務能力。黃埔區蘿崗紅十字會醫院、南沙區第三人民醫院、番禺區岐山醫院按二級精神病專科醫院配置標準充實精神科醫生、護士配置。床位根據實際需求適當增加。(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黃埔、番禺、南沙區政府)

(二)加快薄弱地區精神衛生資源建設。2017年,從化區新設立的精神病醫院開始使用,設置目標床位為300張。到2018年,增城區中心醫院設立精神科病區,首期床位30—50張投入使用。到2019年,花都區人民醫院設立精神科病區,首期床位30—50張,投入使用。到2020年,增城區中心醫院、花都區人民醫院精神科病床分別達到100張、80張以上。各精神病病區按國家相關規范配置要求配備精神科醫務人員。(牽頭單位:花都、從化、增城區政府)

(三)到2018年,市屬、區屬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精神科(心理科),配置不少于2名精神科執業醫師,主要職能以治療抑郁、焦慮、心理行為問題等常見精神障礙為主。(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四)到2017年,各區充分利用轄區內精神衛生資源,指定(或協議委托)至少1家精神衛生專業醫療機構和機構內各相關科室(或設精神科病區的醫院)精神科執業醫師對各街(鎮),采取“分片(鎮、街)包干”、對口幫扶指導和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甄別、診斷工作,建立雙向轉診制度。市、區財政要以項目經費形式落實對精神衛生專業醫療機構承擔此項公共衛生任務的補助。鼓勵通過移動醫療APP開展精神科醫生(護士)與患者簽約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

(五)加強對全市精神科免費門診醫務人員配置,通過引進或現有臨床醫生轉崗培訓、加注精神科執業范圍等方式保障精神科門診執業醫生。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增加免費門診點。各區精神科免費門診要建立到各街(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巡診制度,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落實對患者的治療。(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殘聯)

(六)積極落實社會資本舉辦精神科醫療機構各項優惠政策,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6〕51號),社會辦精神科醫療機構享受在用地用房、醫保、財政補助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精神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七)提升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市強制醫療所的救治救助能力。加強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收治能力建設,合理配置醫療技術人員。加強市強制醫療所的醫療保障工作,根據實際需求,合理配置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進一步增加開放床位,擴大收治能力。(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公安局,配合單位:市編辦、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

四、加快全市精神衛生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2018年全市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達到每10萬人4.5名的標準。各區按每10萬常住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低于3.8名目標配備。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有資質的執業(助理)醫師專職負責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工作,本街(鎮)重性精神障礙患者超過300人的,每增加100人應再增加兼職醫務人員1人。

(一)建立和完善精神科醫師、全科醫師規范化培養制度。采取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轉崗培訓等形式,建立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醫師經過規范精神科專業培訓可增加精神科執業范圍的機制,盡快補充精神科醫師。啟動基層醫療機構全科醫生經過規范化培訓加注精神科執業相關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廣州醫科大學)

(二)鼓勵二級以下綜合性醫院和鎮衛生院的中醫、神經科醫生變更(或加注)精神科執業。市精神衛生中心按照要求開展全市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工作,每年舉辦一期,每期培訓50人左右。符合條件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的中醫科醫生也可變更(或加注)精神科執業。鼓勵基層符合條件的精神衛生防治人員取得精神衛生執業資格,對獲得精神科執業資格并從事精神衛生工作者,在職稱晉升,聘任時給予優先政策。(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

(三)各區精神病防治管理機構至少配備相關專業技術人員4人,專職從事精神衛生技術管理和指導工作。各區建立本級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康復專家組,開展社區心理衛生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

(四)推進廣州醫科大學開設精神醫學本科專業,為本市及全省培養精神衛生專業應用型人才。同時在醫學教育中保證精神病學、醫學心理學等相關課程的課時。廣州大學要加強應用心理學、社會工作等精神衛生相關專業的人才培養工作。(牽頭單位:廣州醫科大學、廣州大學,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

五、加強患者登記報告,落實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管理,提高社區康復服務能力

掌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數量,建立健全分類救治機制。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80%以上,治療率達到60%以上,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80%以上;將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本市戶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100%獲得社會醫療保險;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特別是命案顯著減少,有肇事肇禍行為的患者依法及時得到強制醫療或住院治療;實現城市社區居家患者60%接受社區康復服務,農村的居家患者50%接受定期上門康復服務。

(一)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基礎摸排,風險分級,動態管控信息系統。開展基礎性篩查和隨訪工作,落實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日常發現登記和發病報告制度,在綜治部門統籌協調,公安機關牽頭下,市精神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積極開展對疑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排查監測工作,按照“鎮(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戶、戶不漏人”的原則,切實清查、排查,錄入患者的基礎信息。完善精神衛生信息系統和多部門共享機制。(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精神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政府)

(二)充分利用社區康復和社工服務資源。按照“功能訓練、全面康復、融入社會”的原則,以專科醫院為重點、社區為依托、家庭為基礎,構建醫院、社區、家庭“三位一體”的康復模式,最大限度地幫助患者恢復因病受損的生活、勞動和人際交往能力。市惠愛醫院設立日間醫院,鼓勵其他精神病專科醫院設立日間醫院,為剛出院患者提供向社區或家庭過渡的康復銜接服務。各精神病專科醫院和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主動與街(鎮)工療站、區社區精神康復綜合服務中心、各街(鎮)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密切聯系,積極引導和轉介患者利用上述機構的康復服務。各區精神病防治管理機構要主動與區民政局、殘聯合作,加強對上述機構社工的精神衛生知識培訓,充分發揮社工作用。探索并逐步推廣康復師、社會工作師、志愿者參與的精神衛生工作模式。(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殘聯,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各區政府)

(三)加強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協助監護人的培訓和指導,提高隨訪能力。各區精神病防治管理機構,各街(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各街(鎮)、社區(村)的溝通聯系,及時采集患者監護人和協助監護人信息,并開展對監護人、協助監護人、社工、志愿者和康復機構人員進行精神疾病護理、監護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提高患者家屬的監管能力和患者的生活質量。(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六、逐步開展對抑郁癥、焦慮癥等常見精神障礙防治和心理行為問題干預

公眾對抑郁癥等常見精神障礙的認識和主動就醫意識普遍提高。醫療機構識別抑郁癥的能力明顯提升,抑郁癥治療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0%。醫院、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監管場所普遍開展精神衛生宣傳及心理衛生保健。城市、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70%、50%。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

(一)落實學校心理輔導室建設。高等院校普遍設立心理咨詢與心理危機干預中心(室)并配備專職教師,中小學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兼)職教師,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及時提出就醫建議及指導。(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各區政府)

(二)加強市心理援助熱線電話服務管理,市、各區均建立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各區普遍開展抑郁癥、焦慮癥等常見精神障礙防治,發生突發事件時,均能根據需要及時、科學開展心理援助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區政府)

(三)加強社會辦心理咨詢機構業務指導。市衛生計生委加強與工商、婦聯、團市委等溝通,掌握社會辦心理咨詢機構現狀,引導這些機構規范服務。支持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培訓。全市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基本滿足工作需要。社會組織、社工志愿者廣泛參與精神衛生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工商局、市婦聯、團市委)

(四)提高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完善12320熱線與81899120心理援助熱線的對接平臺及網絡平臺,向公眾提供更多心理健康公益服務。各區建立與市心理援助熱線聯動機制,搭建心理援助平臺,為公眾、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咨詢、危機干預和轉介等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7年5月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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