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及依據
科技成果轉化連接研究和生產,是科技創新的重要一環,概念驗證則是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一環,是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市場的“最初一公里”。2024年4月,廣州市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廣州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穗府辦〔2024〕7號),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設立概念驗證中心,探索實行社會資本參與的多元運營機制,為實驗階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術概念驗證、商業化開發等服務。市科技局牽頭研究制定了《廣州市概念驗證中心資助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十二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定位。一是概念驗證中心定義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和社會組織,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供技術及商業可行性驗證、工程樣機制造、產品定型、小批量試制等概念驗證服務的新型載體。二是支持方式,采取“先建設、后資助”的方式,并根據運行成效給予后補助。
(二)各方職責。規定了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單位、概念驗證中心依托單位、概念驗證中心各方職責。
(三)建設條件。規定概念驗證中心依托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基本制度建設以及概念驗證所需場地、設備、人員、資金等,并已開展概念驗證服務。
(四)立項與資助。一是立項程序,包括發布指南、申報、評審、公示、立項等。二是資助額度。根據概念驗證項目取得的市場化成效,對概念驗證中心依托單位給予績效評價后補助,同一概念驗證中心依托單位每年獲得績效評價后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年度報告。經我局立項的概念驗證中心應在“廣州科技大腦”進行登記,實行年報制度,年度情況報告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之一。未按要求提交年度報告的,視同放棄績效評價資格。
三、主要特點
(一)建設主體多樣。瞄準廣州“3+5+X”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細分領域,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設立概念驗證中心,探索實行社會資本參與的多元運營機制,為實驗階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術概念驗證、商業化開發等服務。
(二)組織方式簡易。按照申報、評審、立項的方式建設一批廣州市概念驗證中心,并鼓勵各區對概念驗證中心建設和運行予以支持,營造全社會聯動協同的氛圍。
(三)實施市場化評價。按照完全市場化評價方式,對概念驗證項目轉化落地成立公司并獲得投資的,以及概念驗證項目成果轉讓給規模以上企業或已獲外部股權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投資或轉讓實際到賬金額的10%給予概念驗證中心依托單位績效評價后補助。